[通州]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台湖镇湿地公园景观设计工程(台湖公园二期补充)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通州]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台湖镇湿地公园景观设计工程(台湖公园二期补充)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台湖镇湿地公园景观设计工程(台湖公园二期补充)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台湖镇湿地公园景观设计工程(台湖公园二期补充)监理

项目编号:IF-ZB-2019-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台湖大街

联系方式:李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刚138*****69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大厦7层702-7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登记注册的且依法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3.2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含)及以上资质;3.3投标人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6 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7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3.8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6.152004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07日 09:00至2019年11月13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17号33号楼南侧一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人民政府后楼20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 11 7日至20191113日(北京时间,下同)在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北路11733号楼南侧一层 (详细地址)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的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对小微企业的产品给予价格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标签: 公园 景观设计 湿地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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