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基站蓄电池修复服务招标公告
2019年基站蓄电池修复服务招标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2019年基站蓄电池修复服务集中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2019年基站蓄电池修复服务集中采购项目,项目编号:FJZT-2019-0822,采购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供应商均可前来报名。
一、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的内容主要为2019年基站蓄电池修复服务。
1.1.1 维修站点范围:
福州市铁塔及各管辖区域。
1.1.2 维修工作范围:
为满足基站站点后备时长要求,现对福州铁塔存在铅酸蓄电池续航能力差的基站单体电池上站进行专项检测、现场修复或回厂修复,提供合格的同容量同型号单体电池,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对铅酸蓄电池进行外观检查,如发现有漏液、膨胀、变形的单体电池,提供同规模型号的新单体电池。
(2)对外观无损坏的单体电池进行检测,对内阻值超过标准内阻值2.5倍(2V500AH蓄电池标准内阻值是0.4毫欧)的落后单体,或者整组容量低于30%的蓄电池,将整组拆除回厂进行修复(为保持原有工作状态,临时提供同规模型号电池进行备用,修复后替换)。
(3)对整治清单内站点的铅酸蓄电池或者仓库拆旧电池进行检测,将可用单体电池进行优化修复后,重新拼装成可用电池组。
1.1.3本项目不含税总预算为946800.00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单位
数量
不含税单价限价(元)
备注
1
2V蓄电池修复
AH.2V
360000
1.09
按500AH10组,1000AH10组预估
2
12V蓄电池修复
AH.12V
90000
6.16
按100AH90组,150AH90组预估
总计
技术要求: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质保期:自初验通过之日起至少12个月。
★工期要求:自订单下达之日起,14个日历日内完成并通过初步验收。
框架合同有效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或1年内框架金额履行完毕止,以先到的为准。
本项目不划分采购包,本项目中选人数量1名,中选份额为100%。
本项目设置各服务的不含税单价为最高限价。参选人不含税单价报价若超过最高限价,其应答将被否决。
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2.1、参选人须是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及经营范围许可,且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要求注册资金人民币1000万元或以上,具有蓄电池生产或蓄电池维修或蓄电池修复的经营范围,对于已按商事登记改革要求更换新版营业执照的,如不显示经营范围及注册资本信息,应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和商事主体信息最新查询结果(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
2.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未划分采购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2.3、供应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承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发出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登入http://www.yibannashuiren.com/进行一般纳税人资格查询核验并截屏证明。或提供以往开具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一张(与本项目报价税率一致)并提供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核验并截屏(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cdId=059bd3aa********8c88bfdcda675430&gnDm=gndm-fpcy&qxkzsx=)。
2.4、参选人须具备2017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合同以订单时间为准)全国类似项目业绩累计300万元人民币或以上(类似业绩指铅酸蓄电池修复服务)。需提供合同关键页(封面页、内容页、合同金额页、盖章页)及发票复印件作为证明文件(以合同金额及时间作为评分依据且需提供合同发票作为该合同已生效的证明);如提供框架合同,需另附后续签订的单项合同(以单项合同时间及金额为准)和发票,或提供采购订单(以订单时间及金额为准)和发票(对应订单金额的发票每个订单一张),资料不全,评选专家无法确定该项业绩的则不予认可。
2.5、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2.6、参选人须配备3台电池放电测试仪, 3台内阻测试仪/蓄电池电导测试仪,4台兆欧表,数字万用表4台,工程专用车辆3台(仪器须提供照片及相关购置发票复印件,发票抬头必须为本单位名称,如为租赁还需提供租赁合同;车辆须提供照片及相关购置发票复印件及本企业具有所有权的车辆行驶证(行驶证需体现年检附页,且在年检有效期内)或有效租赁合同扫描件及租赁车辆行驶证(行驶证需体现年检附页,且在年检有效期内)。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
2.8、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参选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参选人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参选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参选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中选或严重违约的;
(5)参选产品在现网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三、获取比选文件
3.1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8 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3.2 比选文件获取地点: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6楼比选业务部。
3.3 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3.3.1方式一:推荐使用比选代理微信公众号进行标书缴费及购买。关注公告号“闽通服比选”,根据提示购买标书。
3.3.2方式二: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持下述文件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税务信息表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格式如下:
序号
类别
信息
1
参选人名称
2
参选人注册地址
3
参选人联系电话
4
纳税人识别号
5
开户银行
6
户名
7
银行账号
8
开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9
发票寄送地址及收件人联系方式(发票如需邮寄,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无需寄送发票,可不用填写)。
发票寄送地址:
收件人:
联系电话:
注:发票收件方式为“快件到付”形式接收。
注:
1. 本表为比选代理机构为参选人开具购买比选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
2. 如因参选人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由参选人承担。
3. 发票如需寄送,请如实填写“序号9”中的相关寄件信息,如因信息填写错误,造成丢件、漏件,相应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收件方式为“快件到付”形式,供应商如需上门取票,请自行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3.4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3.5 比选文件如需邮寄,需要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比选文件报名申请资料后 1 日内寄出,邮寄费用由参选人承担。
四、参选文件的递交
4.1 纸质参选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参选文件的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 9时30 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6楼第一会议室。
4.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
4.3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4.3.3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五、地址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市分公司
采购人地址: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大浦村6号海悦楼3层01办公区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信平路10号
项目联系人:檀君卿 联系方式:181*****106 电子邮件:tanjunqing@chinaccs.cn
魏文杰 联系方式:189*****126 电子邮件:weiwenjie@chinaccs.cn
户名: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州仓山支行
账号:****************88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省中通通信物流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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