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消防设施、杆件及预埋件等采购招标公告
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消防设施、杆件及预埋件等采购招标公告
中交第一公路工程局公司贵州剑榕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 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由中交一公局集团承建的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贵州中交剑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工程所用机电工程消防设备、杆件及预埋件等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中交一公局集团物资采购管理规定,决定对以上项目所需材料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贵州中东部的黔东南州剑河县、榕江县,起点位于剑河县、三穗县交界的寨头(三穗境内),采用“T”枢纽互通,与沪昆高速相接,经剑河县的柳川镇、南哨乡,榕江县的朗洞镇、寨蒿镇、忠诚镇,终于榕江县城西南面的黄蒙,与厦蓉高速十字交叉,与“八联”荔榕高速顺接。 本项目路线全长116.450公里,主线桥梁89座,其中特大桥6座;隧道51座,其中特长隧道1座;长隧道21座;桥隧比76.69%。设置互通式立体交叉7处,含枢纽互通3处(忠诚枢纽兼落地功能),收费站5处;项目沿线共设分离式立交计26处;设服务区2处、停车区1处。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时、路基宽度24.5米。 本项目建设工期初步拟定为2017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 项目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柳川镇 2.2 招标内容: 2.2.1 本次消防设施、杆件及预埋件等物资采购招标分为15个包件,物资品种、数量及包件等详见“物资需求一览表”。 2.2.2 本次招标的物资,其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和图纸的技术要求。 2.2.3 每包件独立编制投标文件。 2.2.4 本次物资采购招标的供货期预计为3-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基本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 3.2 具体条件 投标供应商注册资金要求:包件1(杆件及预埋件)、包件02(路灯)、包件03(聚氨酯管箱、钢塑复合管)、包件10(控制台机柜)、包件11(网络安全设备)、包件13(ETC门架):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500万人民币;包件04(气象检测器)、包件05(消防阀门)、包件06(消防配件)、包件09(灭火装置):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1000万人民币;包件14(轴组称重设备):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0万人民币;包件07(可变信息情报板)、包件08(硅芯管、集束管):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3000万人民币;包件12(户外设备亭)、包件15(高清车牌识别摄像机):供应商注册资金不得少于200万人民币。 3.3生产商需具备满足本工程最大施工用量的生产能力;生产商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代理商需持有生产厂商出具的授权代理委托书。 3.4供应商要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近3年财务审计报告并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 3.5投标生产商具有内部质量管理体系,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的配套生产设备,具备甲级资质检测部门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投标人为代理商(销售商)的应提供所代理产品生产企业上述相关资料。 包件07可变信息情报板生产商须取得国家交通安全设施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 3.6近3年内至少有一项高速公路、市政工程或其他工程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和供货合同(不少于1份);包件07可变信息情报板近3年内至少有三项高速公路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万,并提供相关合同执行情和供货合同(不少于3份); 3.7无不良履约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有不良经营记录或进入黑名单的单位不得进行投标。因质量原因被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提供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至少3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3.8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为独自参加投标的生产商或代理商销售商。最终供应物资数量以合同执行期间的实际采购量为准; 3.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4.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即在评标时对投标人资格进行符合性审查,不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按废标处理。 5.投标人注册 投标人需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完成供应商注册,未注册成功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投标。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19年11月6日至2019年11月10日17: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下载招标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整标售价1000元(不限包件,招标文件中提到的货币单位除有特别说明外,均指人民币元,下同),售后不退,招标人不提供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费用的发票。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10日17:00前以电汇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备注栏填写“剑榕高速项目部消防设施、杆件及预埋件等XX包件标书费用”,汇款需使用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进行汇款,缴纳招标文件费用后,将付款凭证发至邮箱********99@qq.com,(标题栏填写“剑榕高速项目部消防设施、杆件及预埋件等XX包件标书费用”)方能下载招标文件。 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及投标保证金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贵州剑榕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部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榕江县支行 账号:2369 5001 0400 10678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80*****227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在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11月19日9:00 时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19日9:00 时。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范围内通过登录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上传,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时间。 7.2 逾期未上传成功或者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公告媒体 中国交建物资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ec.ccccltd.cn) 9.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名称:纪检监察部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交一公局贵州剑榕高速公路总承包项目部 招标地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榕江县贵州中交剑榕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浩龙 电话: 130*****696 电子邮件:********99@qq.com">********99@qq.com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榕江县支行 账号:2369 5001 0400 10678 中国交建项目 2019年11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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