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取水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福安(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取水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福安(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取水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行政区域 | 福安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06日19:25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19年11月07日09:30至2019年11月13日17:00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层605】 | ||
开标时间 | 2019年11月27日09:30 | ||
开标地点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层605】 | ||
预算金额 | ¥328.7022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爱燕、陈郑晰 | ||
项目联系电话 | ********4672 | ||
采购单位 | 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黄工********026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层605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爱燕、陈郑晰 |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福安(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取水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福安(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取水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FJHH-********4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爱燕、陈郑晰
项目联系电话:********4672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福安市赛岐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黄工********0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爱燕、陈郑晰
代理机构地址: 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层605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项目的名称:福安(赛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取水设备采购
数量:1批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资格标准: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2.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证明材料:2.1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2.2提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若投标人代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无需提供此件);提供单位负责人及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2.3财务状况报告:2.3.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2.3.2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提供该半年度中任一季度的季度财务报告或该半年度的半年度财务报告。※无法按照第2.3.1、2.3.2条规定提供财务报告复印件的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成立年限满半年但不足1年的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半年的投标人),应选择提供资信证明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复印件,其中:投标人选择提供资信证明的,还应附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2.4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2.4.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4.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2.4.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税收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税收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税收凭据。2.4.4“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税收。2.4.5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5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投标人提供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应符合下列规定:2.5.1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5.2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且已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当月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2.5.3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成立但因税务机关/社会保障资金管理机关原因导致其尚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该承诺书视同社会保险凭据。2.5.4“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有欠缴记录的,视为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2.5.5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2.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相关设备的清单以及技术人员的职称证书或用工合同。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文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28.7022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07日 09:30至2019年11月13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层605】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一)时间:[2019年11月07日]至[2019年11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北京时间每天上午9: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将失去投标资格。(二)地点: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层605】。(三)方式:现场购买。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材料:(1)供投标人开具的介绍信(附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2)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注:以上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未带齐相关材料,我司将不予发售招标文件。 (四)售价:招标文件售价50元人民币。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建汇宏招标有限公司开标厅【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94号泓源国际6层605】
七、其它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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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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