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交易编号:A03-****************XQ-********-****43-3
1.招标条件
甘肃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以《关于甘肃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甘交建设函【2019】48号)、《关于甘肃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补充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甘交建设函【2019】2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出资人)为甘肃省公路航空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为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车辆购置税资金、财政补助和通行费收入列支等方式筹措。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经甘肃省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局同意,由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交工验收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交通运输部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快推进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实施进度,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国办发〔2019〕23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甘肃省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甘政办发〔2019〕65号)“按照应急工程简化基建程序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要求,交通运输部明确提出2019年10月底前,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作相关的工程建设任务要全部完成,11月开始联调联试,12月底前具备实现新旧系统切换条件,今年年底前我省要与全国同步实现取消全国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的目标任务。
甘肃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初步设计共涉及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10处,具体为海石湾省界收费站、营盘水省界收费站、刘寨柯省界收费站、司桥省界收费站、崆峒山省界收费站、太白省界收费站、凤口省界收费站、东岔省界收费站、徽县省界收费站、余家湾省界收费站。鉴于丹霞、籍口两个匝道收费站正在建设,肃航路与G30连霍高速公路新增枢纽互通,共需新建3处路段ETC门架系统。
2.2建设内容
(1)省中心系统升级:升级与建设ETC发行系统、清分结算系统、客户服务支撑平台系统、稽查与信用管理系统、跨省对账及结算、系统参数配置系统、运行与监测系统、通行介质管理系统、综合业务处理系统等的升级与建设,以及主机和存储系统升级改造。
(2)收费所系统升级:升级37个收费所系统,包括所级运行与监测系统、所级稽查与信用管理系统建设,以及主机和存储系统。
(3)收费站系统升级:升级162收费站系统,包括站级运行与监测系统、站级CPC卡管理系统建设,主机和存储系统升级改造。
(4)收费车道系统改造:入口收费MTC车道改造为ETC车道36条、入口收费MTC车道改造为ETC/MTC混合车道249条;出口收费MTC车道改造为ETC车道200条,出口收费MTC车道改造为ETC/MTC混合车道315条。车道系统应支持双片式OBU和单片式OBU,实现ETC车辆快速通行,含在建丹霞、藉口收费站升级改造。
(5)ETC门架系统建设:建设省界ETC门架系统12处,路段ETC门架系统179处。
(6)通信传输系统:升级改造定西、天定陇西段、天定甘谷段、武威、永古、金武、柳树、白兰、临合、宝天、山临、刘白等高速公路接入网。完成ETC门架系统至收费站、收费站至收费所、收费所至省中心、收费站至部中心传输链路租用,租用电信运营商专线网络年限为3年。
(7)白明路封闭改造、新建明水匝道收费站:取消马鬃山省界收费站、对白明路进行封闭改造、新建明水匝道收费站,新建明水匝道收费站应符合相关要求,收费站建成后实现与省中心、部中心并网运行。
(8)兰州收费站、柳沟河收费站临时改造:兰州收费站、柳沟河收费站各临时改造1入1出ETC车道,用于建设过渡期运营。
(9)省界收费站ETC车道临时迁移:拆除省界收费站,需拆除现有ETC车道,为保证过渡期运营,临时迁移ETC车道。
(10)高速公路入省非现场执法系统试点:在海石湾省界入省处设置非现场执法系统。
2.3检测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为止。
2.4招标范围及合同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2个合同段;
招标范围为本项目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以下简称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前质量鉴定(以下简称竣工质量鉴定)。
合同段划分及工作内容
合同段 | 类 型 | 工作内容 |
QXSJZJC1 | 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 | 兰州处、平凉处、天水处、陇南处的交、竣工质量检测、鉴定机构独立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等工程按照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及实施细则以及省厅有关文件等进行内业资料审查、交工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以及整个项目的交通产品抽检和过程质量抽检,并提交交工质量检测报告及竣工质量鉴定报告。 |
QXSJZJC2 | 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质量鉴定 | 定西处、武威处、临夏处、敦煌处、酒泉处的交、竣工质量检测、鉴定机构独立对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所有的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机电等工程按照公路工程交竣工验收办法及实施细则以及省厅有关文件等进行内业资料审查、交工质量检测及竣工质量鉴定检测,并提交交工质量检测报告及竣工质量鉴定报告。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甲级等级证书及公路工程试验检测交通工程专项等级证书;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原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并在人员组成结构、业绩、试验检测设备、履约信誉等方面满足强制性资格条件要求。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对投标人信用等级的认定依据为: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公路水运工程甲级(专项)试验检测机构信用评价结果表(2018年度)》和甘肃省交通运输厅《甘肃省2018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企业信用评价结果》。在甘肃省尚未取得信用评价等级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参照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评价结果,若无不良信用记录,A级及以上的按A信用等级对待,其他等级对应其相应等级对待;若有不良信用记录,视其严重等级程度按B级及以下对待;尚无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评价的投标人,按B级对待。当甘肃省交通运输厅与交通运输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评定信用等级评定信用等级不一致时,以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评定信用等级为准。
3.4与本工程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等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参加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每个投标人最多可对1个合同段提出申请。
根据《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管理办法》规定,检测机构在公路工程项目同一标段不得同时接受业主、监理、施工单位任何两方(含)以上的试验委托(包括工地试验室母体)。检测人员应受聘并登记在其从业单位,且不得以试验检测师或助理试验检测师名义同时受聘或登记两个(含)以上单位。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近三年内(2016年10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查询记录出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条款),不得参加投标。在甘肃省2018年度公路建设市场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D等级的检测企业,或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有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以及在《甘肃省2018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师失信评价结果》和《甘肃省2018年度公路建设项目试验检测员失信评价结果》中扣分大于20分得人员谢绝参与本次投标。
3.6(一)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单位),依法限制其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或主要使用财政性资金项目,限制其从事土地、矿产等不动产资源开发利用,限制其参与国有企业资产、国家资产等国有产权交易,限制其参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阳光采购活动。对失信被执行人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上述条款,本项目参照执行,未尽事宜由招标人解释)。
4.本次招标采用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次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发布,有兴趣且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于2019年11月6日(18:00)至2019年11月11日(18:00),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具体办法可参见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严格执行〈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和专家劳务费支付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网上我要投标的截止时间为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规定时间为n × 24小时,n≧5)。参与多个标段的投标人须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5.2与招标相关的补遗书、澄清函、通知等发布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甘肃公路信息网,请投标人随时、同时关注,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网络服务费用500元/合同段,费用在递交文件现场交纳,发票当场领取。投标所需的其他范本、规范等须由投标人自行购买。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1月26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投标人应于2019年11月26日上午9:00时至10:00时将投标文件递交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六楼第2开标厅(甘肃省兰州市雁兴路68号)。
递交文件时需委托代理人携带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印有能够扫描二维码的副本彩色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试验检测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计量认证书原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缺少以上证件之一者,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请投标人于2019年11月25日下午15:00时-19:00时开始在甘肃公路信息网抽取号码(抽号系统相关事宜请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款,抽号系统根据投标人进入系统的先后按顺序自动发号),递交文件时按照号码顺序排队递交,请抽到号码的投标人根据号码顺序酌情安排递交时间,叫到号码未到者则需等到所有号码叫号结束后重新按顺序递交,以任何理由插队者一律不予接受。由于本次递交文件顺序与评标办法相关联(具体参见招标文件),故请投标人及时抽取号码。
6.2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若其递交了投标文件,则在第一信封开标过程中当场进行废标。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其他
社会公众可通过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或查阅招标采购文件。拟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潜在投标人需先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获取“用户名+密码+验证码”,以软认证方式登录;也可以用数字证书(CA)方式登录。这两种方式均可进行我要投标等后续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采购文件)。
9.招标文件中提到的所有复印件或者扫描件均指彩色复印件或彩色扫描件,且内容清晰可辨。
10.本招标文件自发布之日起将上传至甘肃公路信息网进行信息公开。
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甘肃公路信息网进行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内容包括:
(1)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
(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
(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
(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中标公示结束后招标人还将在甘肃公路信息网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及部分投标单位退还投标文件第二信封和投标保证金的通知,并将逐一向未中标单位以邮件的形式发送《中标结果通知书》请投标人及时关注。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甘肃省公路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酒泉路213号交通综合大厦
邮 编: 730030
电 话: ****-*******
传 真: ****-*******
交易局联系电话: ****-*******、*******、*******
12.监督单位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酒泉路213号
联系电话:****-*******
附件:****************.rar" target="_blank">取消省界站交竣工招标文件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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