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闫村村集体经济养牛场建设招标公告

尚闫村村集体经济养牛场建设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叶县邓李乡尚闫村村集体经济养牛场建设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YZC2019-11-06-732
三、项目预算金额:*******.88元
最高限价:*******.88元
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
2、政府采购应当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需要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在中国境内无法获取或者无法以合理的商业条件获取的;
(2)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进行采购的;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
上述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的界定,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承担一切相关法律责任。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详见工程量清单。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2、供应商须具有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有相应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书面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供应商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网上可查询且需提供网上查询页面截图);
5、供应商拟派安全员、质量(检)员、材料员、施工员、资料员具有相关专业有效的岗位证书;
6、供应商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站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
1.时间:2019年11月07日 至 2019年11月13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叶县玄武大道与昆阳大道交叉口西200米路南
3.方式:纸质
4.售价:500元
八、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九、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9年11月1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叶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十、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2019年11月07日至2019年11月11日。
十一、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叶县邓李乡人民政府
地址:叶县邓李乡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36*****316
2.采购代理机构:河南易采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湛河区九龙广场
联系人:梁女士
联系方式:137*****975
发布人: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场建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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