蓬溪县“互联网+综合应用”平台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蓬溪县“互联网+综合应用”平台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质疑答复
供应商:重庆银之鑫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登峰
职 务: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唐凯
被质疑人: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蓬溪分中心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
供应商重庆银之鑫科技有限公司认为蓬溪县“互联网+综合应用”平台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编号:PXZC[2019]16号)采购文件使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于2019年11月4日向我中心提出书面质疑。
针对重庆银之鑫科技有限公司提出问题。我中心高度重视,协同采购人对招标文件进行了核实,根据《政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本次招标项目文件要求,现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
评分办法厂商资质中“为保证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技术先进性,所投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厂家应是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审计产品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的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具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质疑内容:该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共四家,其中三家均不生产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满足要求的只有一家公司:深信服。
质疑事项1答复:
经查证,《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审计产品技术要求和测试评价方法》起草单位有:公安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深信服科技有限公司、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市美亚柏科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其中深信服科技有限公司和蓝盾信息安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为上网行为管理设备生产厂商。为充分体现市场竞争的公平性,此项修改为“为保证上网行为管理厂商安全服务能力,所投产品厂商应具备信息安全应急处理服务资质,提供一级证书得3分,提供二级证书得2分,提供三级证书得1分,其余不得分”。
质疑事项2:
评分办法厂商资质中“上网行为管理系统IDC市场占有率2016年以来排名均连续获得第一名得3分,连续获得第二名及以上得2分,连续获得第三名及以上得1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质疑内容:IDC作为国外数据咨询统计机构,第一不具备产品性能参考权威性。第二,IDC所统计的上网行为管理系统第一名就是深信服,且国内没有第二第三名。
质疑事项2答复:
贵单位对此项的质疑为主观判断,IDC排名反映了产品在市场的表现情况,具备权威性。同时在上网行为管理的排名中,国内所有上网行为管理设备厂商都有市场表现排名。为确保该设备正常运行,保证群众办件效率及质量,采购人有择优选择产品的权利。本次采购项目采用综合评分办法,通过打分对根据品质划分等级的项目进行量化处理,可用来进行定性排序问题的综合评价。采购人未将此项作为资格条件,设置投标供应商准入门槛。此项不作调整。
质疑事项3:
采购清单中上网行为管理系统,所要求参数均为深信服产品独有,并且要求截图生产厂商盖章。经咨询深信服公司,该项目不为除某某公司之外其他厂商提供截图并生产厂商盖章服务。
质疑事项3答复:
1.贵单位对此项的质疑为主观判断,经查证,国内市场上有多家上网行为管理设备满足此次采购需求。为保证产品的实际技术参数真实、有效。要求投标供应商提供原厂相关证明予以佐证,为采购人合理要求。此项不作调整。
2.贵单位所提的经咨询深信服公司,该项目不为除某某公司之外其他厂商提供截图并生产厂商盖章服务。我中心无从查证,请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
综上,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94号令)第十六条之规定,现答复如下:我中心对质疑事项1进行调整后,继续开展采购活动。
质疑人对本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依法提起投诉。
遂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蓬溪分中心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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