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融媒体中心平台搭建费单一来源公告
绥宁县融媒体中心平台搭建费单一来源公告
绥宁县融媒体中心平台搭建费单一来源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05日
采购人的绥宁县融媒体中心平台搭建费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绥宁县融媒体中心平台搭建费。预算金额:60万元
二、编号:
1、采购计划编号: 绥财采计[2019]0172
2、采购代理编号:SDCZC2019016
三、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
绥宁县融媒体中心平台搭建费 | 一、采购内容清单 绥宁县融媒体中心平台搭建费项目是为了绥宁县融媒体建设需要,主要数据包括:1.新闻采编系统 2.媒资管理系统 3.选题报题 4.新媒体直播 5.审核系统 6.融合发布 7.统计分析 8.通用热点线索 9.综合服务类资讯 10.政务信息发布 11.标准舆情监测 12.基础运营系统 13.广电制播系统 14.线索发现与汇聚15.协同指挥16.基础大屏展示17.政务信息与政策查询 18.基础便民服务 19.大数据传播分析20.地方舆情呈现 21.广告管理。 二、项目建设实施要求 融媒体平台搭建完成后,供应商将平台所有文档:软件设计文档、软件操作手册及相关技术资料整体移交客户,组织对相关客户进行培训,确保客户掌握平台的核心技术,及客户端口相关操作。 | 在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平台相关功能模块全部交付,项目成果的最终验收以采购人验收通过为准。 成交供应商在融媒体平台验收后,必须提供运维服务,运维服务从平台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运维服务的期限为壹年,应用系统版本有升级的情况必须对平台进行免费升级,并对平台进行完善与维护,提供7*24小时服务电话,重大问题4小时到现场。 |
四、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
2.地址: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42号
五、第三方专家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 2019年11月5日 | ||
论证地点 | 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
论证意见 | 1、从紧急时效性层面,我县融媒体中心建设时间紧、任务重,根据邵阳市委宣传部要求,各县市融媒体平台必须于2019年12月建成验收。我县已于2019年6月底挂牌,技术平台必须在2019年11月底搭建完成试运行,实施建设迫在眉睫。 2、从实际操作层面,各县市区融媒体中心建设需对接湖南省级新闻云平台以获取省级新闻信息云服务,则必须对接能提供完整服务的新湖南云(中央厨房) 3、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七条关于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规定情形中“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本项目作为党和政府为民服务的项目,符合以上情况。 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湖南省政府非招标方式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财购【2014】15号)第五十三条一项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够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推荐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参加后续采购。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及《湖南省政府非招标方式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湘财购【2014】15号)第五十三条一项之规定:本项目符合只能够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推荐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为唯一供应商参加后续采购。 | ||
专家成员名单 | 姓名 | 工作单位 | 专业类别 |
李斌 | 中共绥宁县委宣传部 | 新闻传媒 | |
黄生勇 | 绥宁县新闻信息中心 | 广播电视 | |
杨进汉 | 绥宁县财政局 | 会计师 |
六、公示期限:自2019年11月5日至2019年11月12日止,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财政部门。
七、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绥宁县广播电视台
联 系 人:匡先生 133*****003
采购代理机构: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肖女士
联系方式:156*****647 ****-*******
监督部门:绥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
此单一来源公告的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招标
|
邵阳市大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