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仁县Y343(禾鸡冲-豆氏组)竹柴江桥重建工程谈判公告
安仁县Y343(禾鸡冲-豆氏组)竹柴江桥重建工程谈判公告
安仁县Y343(禾鸡冲-豆氏组)竹柴江桥重建工程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1月05日
(被邀请供应商名称):
安仁县公路管理局的安仁县Y343(禾鸡冲-豆氏组)竹柴江桥重建工程(政府采购编号:安财采计【2019】204号, 委托代理编号:HNJD-*******)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安仁县Y343(禾鸡冲-豆氏组)竹柴江桥重建工程
2、采计购划编号: 安财采计【2019】204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项 ) | 预算(元) |
/ | 公路桥梁工程施工 | 1 | *******.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 | 公路桥梁 工程施工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详见谈判文件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①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②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③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④其他说明: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⑤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复印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中近三个月指: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连续三个月。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③本项目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健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提供以上人员近三个月(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3-1);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5、据郴州市财政局文件郴财采[2018]1号要求,投标人应当按本通知规定和采购文件要求,书面提交征信机构开具的信用报告和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报告。采用信用评级准入制,投标人信用评级低于B级的,不允许参加投标(复印件加盖公章)。
6、特定资格:
(1)投标人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经年检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交通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最低配备共3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且关健岗位人员配备按照湘建建[2015]57号文件《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标准及管理办法》执行(提供以上人员近三个月(2019年8月至2019年10月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3)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通知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胶装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 年11月1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安仁县公路管理局
联 系 人 :贺股长
电 话:136*****618
地 址:安仁县东方北路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骏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红华
电 话 :188*****553
地 址:安仁县五一北路海特燃气隔壁骏达项目公司七楼
此竞争性谈判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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