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段)二期”-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许昌市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段)二期”-第一标段 招标公告

文件编号
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有效期22天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资金现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55,000元 人民币
控制价(最高限价)0元 人民币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开标方式
资格审查方式
答疑澄清时间
是否延期
延期后开标时间
延期后开标地点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许昌市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

(经济技术开发区段)二期

施工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XCGC-S*******

招 标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代理机构:河南远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第六章 图纸--------------------------------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章 招 标 公 告

XCGC-S*******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许昌市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段)二期”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许昌市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段)二期,已由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以许开发改【2019】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CGC-S*******

2.2建设地点:颍汝干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段

2.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堤顶道路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左岸桩号27+808~27+986、28+119~28+245原混凝土道路加铺沥青路面;右岸桩号27+355~28+287加宽原混凝土道路至5m并铺沥青路面。(2)景观绿化工程:对干渠两岸管理范围(左岸12m,右岸15m)实施景观绿化工程。

2.4招标范围:施工标段范围为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2.5工期:9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合格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88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5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住所地人社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2019年6月1日到2019年10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相关缴纳凭证)。

3.6投标人不能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河南”(http://www.credithn.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不能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能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需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3.7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应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的人员。投标人不能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以网页公示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网上下载招标文件

4.1持CA数字认证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系统用户注册”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eps/public/RegistAllJcxx.html)进行免费注册登记(详见“常见问题解答-诚信库网上注册相关资料下载”);

4.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http://221.14.6.70:8088/ggzy/)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详见“常见问题解答-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五、招标文件和施工图纸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获取:投标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www.xcggzy.gov.cn/),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入口自行下载。

5.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套,于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给招标代理机构,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6.2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9 时30 分。

6.3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并提交1份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

6.4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开标一室。

6.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

招标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院内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代理机构:河南远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智慧大道中央金座D座5层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电 话:****-*******

行政监督部门: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院内

联系人:高先生

电 话:****-*******

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2019年 11 月 6 日


温馨提示:

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请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注意以下事项。

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下载、编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开、评标现场不接受投标人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以外的其他资料。

2.电子文件下载、制作、提交期间和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环节,投标人须使用CA数字证书(证书须在有效期内)。

3.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

3.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的制作,参考《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交易系统操作手册(投标人、供应商)。

3.2 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荣誉及相关人员证明材料等资料原件扫描件(或图片)制作到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

3.3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应分别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按标段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一个标段对应生成一个文件夹(xxxx项目xx标段), 其中包含2个文件和1个文件夹。后缀名为“.file”的文件用于电子投标使用,“备份文件夹”使用电子介质存储,供开标现场备用。

4.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之前成功提交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http://221.14.6.70:8088/ggzy/)。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预留技术处理和上传数据所需时间。

4.2 投标人对同一项目多个标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标段分别提交。

4.3 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投标人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5.评标依据

5.1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评标时,评标委员会以电子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5.2全流程电子化交易系统如因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评标委员会以投标人提供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为依据评标。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1

招标人

招标人: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法制与社会服务局

地 址: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院内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

1.1.2

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远大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许昌市智慧大道中央金座D座5层

项目负责人:张女士

电 话:****-******* 152*****904

1.1.3

项目名称

许昌市颍汝干渠综合整治工程(经济技术开发区段)二期

1.1.4

建设地点

颍汝干渠经济技术开发区段

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2.3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1.3.1

招标范围

本工程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如有)及答疑纪要(如有)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1.3.2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1.3.3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能力

1、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且经营范围包括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和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且无在建工程(出具加盖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企业主要负责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单位需提供企业住所地人社部门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及委托代理人2019年6月1日到2019年10月1日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或相关缴纳凭证)。

6、投标人不能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和“信用河南”(http://www.credithn.gov.cn/)网站信用信息栏列入黑名单,不能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能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能被国家税务总局网站(http://hd.chinatax.gov.cn/xxk/)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栏。需提供查询结果页面截图,若有不良记录,报名无效(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以网上公示为准)。

7、投标人及其主要参建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信用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应是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的人员。投标人不能被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列入失信黑名单。(以网页公示为准)。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0日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

1.11

分 包

不允许

1.12

偏 离

不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答疑,经备案的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文件(如有)

2.1.1

招标文件及图纸的下载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http://www.xczbtb.com/),通过“投标人/供应商登录”后自行下载。

2.2.1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8日9 时30 分(北京时间)

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

2.3.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3.1.1

构成投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修改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3.4.1

投标保证金须知

1、自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前办理变更手续。
2、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221.14.6.70:8088/ggzy/,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3、特殊情况处理:
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中心一楼交易见证部办理退款手续(****-*******)。
4、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

3.4.2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金额:伍万伍仟元整(¥55000.00元)

1、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使用银行转帐形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3、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3.1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

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3.2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3.3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以备查询。

3.4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由于每个项目每个标段每个投标人系统会生成唯一的 缴纳账号,请投标企业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进行交纳)。

4、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6、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依次转账。

7、《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自2017年10月16日起,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并予以公示公告。对是否涉嫌串通投标,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9、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在书面合同签订5日内(向业务四部提交合同原件备案,联系电话:0374—*******)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未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法定期限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2)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利息。

(3)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4)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5)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3.5.2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2016年、2017年、2018年度(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需提供从成立至今的年度财务状况)。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4

近年荣誉的年份要求

近年,2016年1月1日至今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无要求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电子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加盖电子印章和法人电子印章。

3.7.4

投标文件份数

1、电子投标文件

(1)成功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公司XXX项目编号.file)。

(2)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1份文件格式为:xxx公司XXX(项目编号).bin)。

电子投标文件和电子备用文件的内容、格式、水印码、电子签章应一致。

注: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V1.1”制作,并经过签章和加密后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

3.7.5

装订要求

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

4.1.1

封套上写明

招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文件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4.2.2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开标一室

4.2.3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评地点: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兴路与竹林路交汇处创业服务中心C座)三楼开标一室

5.2

开标程序

密封情况检查:由投标人代表对密封情况进行检查

开标顺序:按照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逆顺序

6.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从河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相关经济、技术(含园林专业专家)4人和招标人代表1名,其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2人。

评标专家库成员确定方式:保证金名单解密后进行评标专家抽取,在评标专家抽取时设置回避事项。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

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3人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词语定义

10.1.1

类似项目

类似项目:指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承建过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本项目招标控制价的水利水电工程。

10.2

招标控制价

10.2.1

招标控制价

本工程设招标控制价:

大写:贰佰捌拾壹万叁仟贰佰伍拾叁元捌角捌分

小写:*******.88元

凡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不含等于“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应作废标处理。

10.2.2

履约担保

投标人中标后7日内须向招标人缴纳中标金额的10%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依照双方合同协商退还。

10.2.3

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投标人中标后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中标价的2%向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由建设单位将施工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向工程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10.3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开标时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持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应持有效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缺席或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各投标单位参加会议人数不得多于三人。

10.4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中标候选人的情况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

10.5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第三人。

10.6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投标人须知正文第8条规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监 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投标文件的拒收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投标文件;

2、电子版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4、开标时法定代表人未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未携带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开标现场并签到的;

5、未按照规定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

10.11招标文件费用

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费:10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向代理公司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10.12特别提示

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项目特征描述错误等或工程量清单与图纸存在差异,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若投标人未提出异议,视为投标总价已经包含了为完成图纸对应工程总量的全部工程价款,即便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现招标工程量清单存在错项、漏项,竣工结算不再调整。因招标工程量清单错项、漏项导致中标工程竣工工程量与施工图纸不一致的,应由承包人承担相应的价款风险。

2、潜在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规定时间内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中提出,以其他方式递交的异议不予接受。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出的有关本项目的答疑、修改等相关内容。

4、本项目试行全流程电子化交易,如因交易系统异常情况无法完成,将以人工方式进行。

5、投标文件依据最终的招标文件进行编制。如果招标文件发生变更,投标人应以招标人最终发出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务请投标人随时关注项目变更信息。

6、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成功提交后,应打印“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供开标现场备查。

7、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注意事项:

7.1 投标人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和操作手册(工程项目),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商务标投标文件。

7.2 商务标投标文件制作技术咨询:****-*******

8、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网卡MAC地址、CPU序号、硬盘序列号等均相同时,视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其投标无效”;评标专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查看“硬件特征码”相关信息并进行评审,在评标报告中显示“不同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制作硬件特征码”是否雷同的分析及判定结果。

9、《许昌市水利建设领域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许市水[2018]53号)规定,施工总承包企业应在工程开工前按照中标价的2%向建设单位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并由建设单位将施工总承包企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银行凭证向工程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备。

投标人必须在标书中作如下承诺,未作以下承诺的其投标无效:

1.承诺中标后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单位从其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注:投标人须知正文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相应条款不一致时,以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河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评标办法》(豫水建{2016}4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标段划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 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及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资格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10 投标预备会(无)

1.11 分包(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2 偏离(不允许)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根据本章第2.2 款和第2.3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如未提出异议,视为全面接受。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通过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所有澄清、答疑全部以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电子平台发出的为准,不再接受书面形式的递交。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可以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许昌市)修改招标文件,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且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当招标文件(含评标、定标办法)、补充通知、答疑纪要,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施工组织设计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七)资格证明文件

(八)近年财务状况

(九)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十)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十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

(十二)承诺书

(十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投标报价编制的依据:

(1) 河南省现行水利水电工程造价规范及省、市相关配套文件;

(2) 工程量清单;

(3) 工程施工图;

(4) 现场踏勘资料及招标答疑资料(如有)。

3.2.2 投标报价的有关要求:

(1) 招标人设置招标控制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2) 本工程招标采用合理低价的报价方式,不保证最低价中标。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有关要求并结合市场行情和自身实力编制投标报价。

(3)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款的有关要求。

(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以合理的优惠报价进行投标,报价在中标后不作调整;

(5) 投标报价是投标人完成本工程并验收合格所需的全部费用,是单价基础上的总价;

(6) 投标人因抢工期而发生的技术措施费、抢工费,由投标人自行负担;

3.2.3 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有选择的报价,投标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

3.2.4 中标价即合同价。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保证金的基本户备案: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2条规定。

3.4.1.1 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投标人需进行基本户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已备案的基本户开户银行、账户发生变化的,须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备案后方可提交投标(竞买)保证金。

3.4.1.2 基本户备案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的投标人登录注册网址:http://221.14.6.70:8088/ggzy/,进行系统用户注册,在注册流程中“银行账户”环节,增加“账户类别-基本账户”,填写投标人基本账户信息,扫描上传基本户开户许可证(两者信息必须相符),保存备案信息,提交并绑定CA后可缴纳、绑定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保证金缴纳: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2条规定。

3.4.2.1 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方式:银行转帐、银行电汇(均需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凡以现金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而影响其投标结果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使用银行转帐方式的,于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将款项一次足额递交、成功绑定,以收款人到账时间为准,在途资金无效,视为未按时交纳。同时投标人应承担节假日银行系统不能支付的风险。

3.4.2.2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投标人网上报名后,登录http://221.14.6.70:8088/ggzy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费用缴纳说明”→“保证金缴纳说明单”,获取缴费说明单,根据每个标段的缴纳说明单在缴纳截止时间前缴纳;

成功缴纳后重新登录前述系统,依次点击“会员向导”→“参与投标”→“保证金绑定”→“绑定”进行投标保证金绑定。

投标人要严格按照“保证金缴纳说明单”内容缴纳、成功绑定投标保证金,未绑定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未按时交纳。并将缴纳凭证“许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缴纳回执”附于投标文件中,同时在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以备查询。

3.4.2.3 每个投标人每个项目每个标段只有唯一缴纳账号,切勿重复缴纳或错误缴纳。

3.4.2.4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引起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4.2.5汇款凭证无须备注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

3.4.2.6 出现以下情形造成的投标保证金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投标保证金未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出;

(2)投标保证金未按照招标文件划分的标段转账。

3.4.2.7 《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获取方法:

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组件下载-《保证金缴纳绑定操作指南》

3.4.3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2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拒收其投标文件。

3.4.4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1)中标候选人公示期满后没有质疑或投诉的,退还非中标候选人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2)法定期限内未签订书面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向中标人和其他中标候选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

(3)项目废标或招标人终止招标的,在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活期存利息。
(4)投标活动中出现质疑、投诉的,中标候选人、质疑人和被质疑人、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投标保证金暂停退还。

(5)相关投标人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其投标保证金暂不退还,待行政监督部门对相关情况处置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6)因投标人的原因无法及时退还投标(竞买)保证金、滞留三年以上的,投标(竞买)保证金上缴同级国库。

(7)退还投标保证金,除另有规定外,一般以转账方式一次性退还至投标保证金的原提交账户。

(8)特殊情况处理

①投标人投标过程中因账户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发生变化,不能按照来款途径原路返还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须提供原账户开户银行相关证明及新开账户开户许可证,到中心一楼交易见证部办理退款手续(****-*******)。

②投标截止后,确因投标人技术原因造成的投标文件无法解密、导入失败的,视为其撤销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3.4.5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至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的;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项目或无正当理由在规定时间内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的;

(3)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4)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弄虚作假、围标串标、骗取中标等,并经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调查核实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凡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交纳至同一标段相同子账号的,保证金暂不予退还,并依照《许昌市公共资源交易当事人不良行为管理暂行办法》(许公管委〔2017〕1号)规定,进行调查、认定、记录、公示、公告。对涉嫌串通投标等违规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记录不良行为,移交有关部门进行查处。不予退还的保证金上缴国库。

(7)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予退还的其它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正在施工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的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5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5.6中标单位负责在项目建设中涉及地方关系等方面的协调,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同时对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问题负责,投标人应对此项作出承诺,否则按废标处理。

3.5.7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印章)。在招投标期间,被河南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禁止在河南省进行投标的企业,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无效,按废标处理。

3.6备选投标方案(不需要)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当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基本格式要求。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招标范围作出响应。

3.7.3 投标人登录许昌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下载“许昌投标文件制作系统SEARUN V1.1”,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含工程量清单的投标文件)。

3.7.4 使用电子介质存储的备份文件1份。

3.7.5同时生成与电子投标文件内容、水印码、电子签章一致的PDF文件。

3.7.6当生成的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报价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应单独密封,封套上写明“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成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和现场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提交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及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电子介质存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修改或撤回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提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4.3.4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提交,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取得“投标文件提交回执单”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投标截止时间,并公布招标人、代理机构、监督部门名称;

(2)宣布开标纪律;

(3)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

(4)电子投标文件解密

(5)宣布唱标顺序,按已定顺序唱标,唱标内容为: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

(6)现场抽取参与计算评标基准价的K值并宣布,同时公布招标控制价;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5.2.2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5.2.2.1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采用双重加密。在投标截止时间到达后,分标段进行解密。

(1)投标人解密:投标人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远程或现场进行解密。需现场使用一体机进行解密的,请在代理机构引导下进行。

(2)代理机构解密:代理机构按电子投标文件到达交易系统的先后顺序,使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进行再次解密。

5.2.2.2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异常情况处理

(1)因电子交易系统异常无法解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以人工方式进行。

(2)因投标人原因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由系统技术人员协助投标人将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导入系统。若备份文件(电子介质存储)无法导入系统或导入系统仍无法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成员人数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通知

在本章第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7.3履约担保

7.3.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此项属招标人的实质性要求,投标单位若无此承诺,取消其中标资格。

7.3.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3.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 签订合同

7.4.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4.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并按投标保证金双倍的金额赔偿投标人损失。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 纪律和监督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附表一:问题澄清通知

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人名称):

(项目名称)工程招标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本通知所附质疑问卷中的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于年月日时前密封递交至(详细地址)或传真至(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年月日

时前将原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附件:质疑问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

(经评标委员会授权的招标人代表签字或招标人加盖单位章)

年月日


附表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编号:

(项目名称)施工招标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已收悉,现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如下:

1.

2.

……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是否一致;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报价;

投标文件的份数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款规定;

2.1.2

资格评审

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企业业绩

企业2016年1月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以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为准)

财务状况要求

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良好,若公司成立未满三年,须提供成立当年至今的财务报告。

信誉要求

核实投标人信誉及信用记录情况:仅核实投标人获奖、受罚、信用信息登记等的真实性(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进行信用信息公示公示为准)。

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

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必须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示的相符;(以网页公示为准)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其他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款规定。

2.1.3

响应性评审

投标范围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计划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工程质量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1项规定;

投标保证金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2款规定;

权利义务

符合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权利义务;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填报的要求;

技术标准和要求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不得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其他

1、投标文件应附廉政承诺书。

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载明姓名、拟任职务、个人身份信息等内容,并由本人亲笔签名。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内容。

4、投标人必须在标书中作如下承诺,未作以下承诺的其投标无效:

1.承诺中标后及时、足额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2.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其承建的工程项目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单位从其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中先予垫支。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2.2.1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施工组织设计:35 分

项目管理机构:10 分

投标报价:40分

信用等级5分

其他评分因素:1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公式

S=T×0.5+[(a1+a2+a3+ai)/n] ×0.5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控制价;

ai—在招标控制价的95%(含)-100%(含)区间的投标报价;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5%(含)-100%(含)区间时,招标控制价即为评标基准价。

n—投标人的个数。

2.2.3

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3.4.1

投标人最终得分的计算方法

评标委员会仅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审。

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打分的算术平均值+奖励项目得分-惩罚项目得分。(计算评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1、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评标委员会在相关部门监督下,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2、评审标准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2.2.1 分值构成:

(1)施工组织设计: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项目管理机构: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信用等级: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5)其他评分因素: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采用复合标底法确定评标基准价:

S=T×0.5+[(a1+a2+a3+ai)/n] ×0.5

式中: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控制价;

ai—在招标控制价的95%(含)-100%(含)区间的投标报价;当所有投标报价均不在招标控制价的95%(含)-100%(含)区间时,招标控制价即为评标基准价。

n—投标人的个数。

2.2.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方法:

偏差率=100%×(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2.4 评分标准:

评分标准按照本章附件四。

3. 评标程序3.1 初步评审

3.1.1 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提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2 项至3.5.5 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以便核验。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

3.1.2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⑴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

⑵未提供授权委托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的;

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⑷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的;

⑸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的;

⑹是否按照要求对投标报价进行确认、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充的;

⑺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的;

⑻变更工程量清单内容的;

⑼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2.2.4(1)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出得分A;

(2)按本章第2.2.4(2)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项目管理机构计算出得分B;

(3)按本章第2.2.4(3)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投标报价计算出得分C;

(4)按本章第2.2.4(4)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D。

(5)按本章第2.2.4(5)目规定的评审因素和分值对其他部分计算出得分E。

综合评估得分=A+B+C+D+E

3.2.2 投标人最终得分=综合评估得分的算术平均值 + 奖励分值 - 惩罚分值。(计算评分值均保留两位小数)

3.2.3评审工作全部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填写评标结果汇总表。评标委员会应按下列原则进行评分汇总统计:

(1)分数计算过程中,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分数汇总时,评委人数为7人(含7人)时,将各位评标专家对某一投标人评分中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去掉后,剩余分数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评委人数为7人以下时,将所有评委打分取算术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最终得分。

3.2.4 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2.5投标人获奖、受罚、信用信息登记等,由招标代理机构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http://rcpu.cwun.org/)及“河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http://xyxxgk.hnsl.gov.cn/)上收集并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标委员会应以此为依据核实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3.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3.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 评标结果

3.4.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条评分标准进行评分,按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约定计算投标人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推荐顺序。

3.4.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附件四:评分标准

评分项目

赋分

评 分 说明

2.2.4

(1)

A

施工

组织

设计

35

1

施工总体布置

2

评价对工程的理解、施工总布置的合理性,合理2分,基本合理1分,不合理0分。

2

施工方案

10

评价主要施工方法、施工工序、主要技术措施,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的先进性。合理6~10分,基本合理1~5分,不合理0分。

3

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

5

综合评价质量目标,质量保证体系是否健全;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合理有效并具有针对性,健全有效合理3~5分,基本合理1~2分,不合理0分。

4

施工进度计划及保证措施

5

评价施工进度计划合理,保证措施具有针对性、措施先进可行得3~5分,基本合理可行1~2,不合理不可行0分。

5

施工人员配备

4

施工人员按阶段配备合理3~4分,基本合理1~2分,不合理0分。

6

配备的施工设备的数量和性能

4

对拟投入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类型、型号、数量及适用性、可靠性进行综合评审,优良3~4分、一般1~2分,不合理0分。

7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5

评价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合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得力的得3~5分、一般1~2分,不合理0分。

2.2.4

(2)

B

项目

管理

机构

10

8

组织机构及人员配备

5

对组织机构和专业的完整性、人员配备的合理性进行综合评审,合理3~5分、基本合理1~2分,不合理0分。

9

项目负责人

3

2016年1月1日以来项目负责人承建过类似工程一项业绩得3分,本项最多得3分。(以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为准,若上述资料均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不得分)

10

技术负责人

2

具有水利水电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得2分。(以证书为准)

2.2.4 (3)

C

投标报价

40

11

投标总报价

40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相等时得4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1分。直至分数扣完为止。

投标报价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注: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详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 (4)

D

信用等级(5分)

12

投标人信用等级

5

投标人信用等级的权重:信用等级经水利部评定且在有效期内,并以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的为准。信用等级分值或权重:AAA级为5分,AA级为4分,A级为3分,BBB级为1分,CCC级为0。

(一)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已建立信用档案,没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视为BBB级;未建立信用档案的视为CCC级。

(二)投标人近两年内存在且被发现有下列严重失信行为的,信用等级视为CCC级:

1.出借、借用资质证书进行投标或承接工程的;

2.围标、串标的;

3.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工程的;

4.有行贿、受贿违法记录的;

5.对重(特)大质量事故、生产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6.公开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7.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或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8.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2.4 (5)

E

其它评分因素

10

13

2016年1月1日以来的类似工程经历

6

2016年1月1日以来承建过类似工程(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每项得3分,本项最高得6分。

以【法定媒介中标(成交)公示网页截图】和【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为准。本项与项目负责人业绩不重复计分,以高分项计分。

14

近三年财务状况

1

2016年度、2017年度、2018年度财务状况,一年盈利得0.3分,持平亏损不得分,三个年度均盈利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以相应年份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15

守合同重信用

3

投标人在2016年1月1日以来(以颁奖时间为准)获得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称号的得3分。(以获奖证书和奖励文件及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公开的为准)

合计

A+B+C+D+E

100

/

条款号

评分因素

评审标准

2.3.1

投标人获奖

以下情形为奖励分值,累计不超过5分:

1.承建的水利工程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颁发的“文明工地”称号的,每项加0.5分,最多不超过1分;

2.承建的水利工程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优质工程”或“优秀施工”的,加1分,最多不超过1分;

3.承建的水利工程2016年1月1日以来获得“大禹奖”或“鲁班奖”的,加2分,最多不超过2分;

4.获得“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单位的,一级(水利部颁发)加3分,二级(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加2分,三级(省辖市或直管县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加1分。

上述1、2、3项加分时,同一奖项类别的同一工程不重复计算。

2.3.3

投标人受罚

以下情形为惩罚分值,没有累计限制:

1.近三年承建的水利工程发生过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的,一次扣3分,较大及以上的一次扣5分;

2.近三年承建的水利工程发生过一般质量事故的,一次扣3分,较大及以上的一次扣5分;

3.除以上1、2项外,不良行为记录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告且在处罚期限内的,一次扣3分。

惩罚情况

投标人获奖、受罚、信用备案等信息,由评标委员会从“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上收集,评标委员会应以此为依据核实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评标委员会应以此为依据核实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文件和荣誉证书原件扫描件)。未在上述平台收集到奖励信息的或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的或未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三项材料不一致的其获奖情况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可;在上述平台收集到的受罚、信用信息备案等不利于投标人的情况,不论投标人是否提供相关材料,评标委员会均予以认可。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单位及主要参建人员的资格资历、工程业绩、良好行为等不予认定:

(一)未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或提交的材料与信用平台公开的信息不符的。

(二)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内容不包含招标人要求提供的其他信用信息的,投标人未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

(三)投标人公开的信用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弄虚作假的,被推荐为中标候选人、确定为中标人的应取消其中标候选人、中标人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备注:

(1)所有证件如遇延期办理的应提供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且在有效期内。

(2)投标人应根据评分项目,按照评分标准表项目内容顺序(评标要素索引表)列出在投标文件中相应的页码范围,并附在投标文件的目录前。

(3)评分分值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第四章 合同条款、协议及格式

第一节 通用合同条款(略)

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

1.一般约定

1.1 词语定义

1.1.2 合同当事人和人员

1.1.2.2 发包人:(填入发包人的名称) 。

1.1.2.3 承包人:(签约后填入承包人的名称) 。

1.1.2.5 分包人:(签约后填入分包人的名称) 。

1.1.2.6 监理人:(填入监理人名称) 。

1.1.4 日期:

1.1.4.5 缺陷责任期: (填写本合同工程的缺陷责任期限) 。

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进人合同文件的各项文件及其优先顺序是。

1.7 联络

1.7.2来往函件均应按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约定的期限送达 (填写文件送达地点) 。

2 发包人义务

2.3 提供施工场地

2.3.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2.2.3承包人自行勘察的施工场地范围为:。

2.8 其它义务

(根据发包人的合同管理要求补充)

(1) ……

(2) ……

3 监理人

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

3.1.1监理人须根据发包人事先批准的权力范围行使权力,发包人批准的权力范围:(填写监理人须经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权力,以下示例供参考)

(l)按第4.3款约定,批准工程的分包;

(2)按第11.3款约定,确定延长完工期限;

(3)按第15.6款约定,批准暂列金额的使用;

(4)… …

4 承包人

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4.1.1承包人项目班子其他成员:

投标文件中确定的项目班子成员在中标后原则上不得更换,如确因不可抗力因素必须要更换项目班子其他成员的,必须在征得发包人同意后更换同资质同水平的人员派驻现场。项目班子其他成员每更换一次对承包人给予10000元/人的罚款。

4.1.10 其他义务

(1)… …

(2)… …

4.3 分包

4.3.2 允许承包人分包的工程项目、工作内容与分包金额限额为:

(1)工程项目:。

(2)工作内容:。

(3)分包金额限额:。

4.3.10 分包人项目管理机构的设立:。

4.11 不利物质条件

4.11.1 不利物质条件的范围:。

5 材料和工程设备

5.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

5.2.1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材料表(参考格式)

序号

材料名称

材料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发包人提供的工程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工程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方式

计划交货日期

备注

6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6.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

(1)发包人提供的的施工设备见下表: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表(参考格式)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及规格

设备状况

数量

移交地点

计划移交日期

备注

注:设备状况栏内填写该设备的新旧程度、购进时间、已使用小时数和最近一次的大修时间。

(2)发包人提供的临时设施:。

7 交通运输

7.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的约定:。

8 测量放线

8.1施工控制网

8.1.1 施工控制网的约定: 。

9 施工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

9.1 发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1.4 发包人提供资料,其余资料由承包人负责收集。

9.2 承包人的施工安全责任

9.2.12 下列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其中应组织专家论证和审查。

9.7 文明工地

9.7.1 本合同文明工地的约定:。

11 开工和竣工(完工)

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

11.4.3 本合同工程界定异常恶劣气候条件的范围为:

(1)日降雨量大于㎜的雨日超过天; `

(2)风速大于m/s的级以上台风灾害;

(3)日气温超过℃的高温大于天;

(4)日气温低于℃的严寒大于天。

(5)造成工程损坏的冰雹和大雪灾害: 。

(6)其他异常恶劣气候灾害。

11.5 承包人工期延误

(1)逾期竣工违约金表(参考格式)

序号

项目及其说明

要求竣工日期

违约金(元/天)

(2)全部逾期竣工违约金的总限额为 (不超过合同总价的 %)。

11.6 工期提前

工期提前的奖金约定:。

12 暂停施工

12.1 承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5) 承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12.2 发包人暂停施工的责任

(3) 发包人承担的其他暂停施工责任的其它情形:。

13 工程质量

13.7 质量评定

13.7.4 重要隐蔽单元工程和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的约定:。

13.7.7 工程合格标准为:;优良标准为:。达到优良的奖金为:。

13.8 质量事故处理

13.8.4 工程竣工验收时,向竣工验收委员会汇报并提交历次质量缺陷处理的备案资料。

14. 试验和检验

14.1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

14.1.5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的交货检查和验收中,承包人负责。

14.1.6 本工程实行见证取样的试块、试件及有关材料:。

15 变更

15.1 变更的范围和内容

(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项目工程总量的%。关键项目:,单价调整方式:。

15.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

15.5.2 承包人实现合理化建议的奖励金额为: (填写奖励额度)。

15.8 暂估价

15.8.1 (l)发包人和承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签约后填入) ;发包人组织招标的暂估价项目: (签约后填入) 。

(2)发包人和承包人以招标方式选择暂估价项目供应商或分包人时,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16 价格调整

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16.1.1物价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方式:。

16.1.2采用造价信息调整价格差额。

工程造价信息及其来源:。

价格调整的项目和系数:。

17 计量与支付

17.1 预付款及付款方式

本项目工程款和支付方式按工程进度全部完工后支付工程款,无预付款;待工程全部完工且审计验收合格交付完成后,以审计额度支付工程款。”

17.4 质量保证金

工程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工程量及工程审计结论为准,扣留的质量保证金总额为最终审计决算金额的%。

17.5 竣工(完工)结算

17.5.1 竣工(完工)付款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竣工付款申请单一式份。

17.6 最终结清

17.6 1 最终结清申请单

(1)承包人应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一式份。

17.7 竣工财务决算

承包人应为竣工财务决算编制提供的资料:。

18 竣工验收(验收)

18.1 验收工作分类

本工程法人验收包括:;政府验收包括:。验收条件为:,验收程序为:。

18.2 分部工程验收

18.2.2 本工程由发包人主持的分部工程验收为,其余由监理人主持。

18.3 单位工程验收

18.3.4 提前投人使用的单位工程包括:、、。

18.5 阶段验收

18.5.1 本合同工程阶段验收类别包括:、、。

18.6 专项验收

18.6.2 本合同工程专项验收类别包括:、、。

18.7 竣工验收

18.7.3 本工程(需要/不需要)竣工验收技术鉴定(蓄水安全鉴定)。

18.8 施工期运行

18.8.1 需要在施工期运行的单位工程或工程设备为:、、。

18.9 试运行

18.9.1 试运行的组织:;费用承担: 。

19 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

19.1 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的起算时间

本工程缺陷责任期(工程质量保修期)计算如下:。

20 保险

20.1 工程保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和(或)安装工程一切险投保人:;

投保内容:;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20.4 第三者责任险

20.4.2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费率:;

第三者责任险保险金额:。

20.5 其他保险

需要投保的其他内容:;

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

20.6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

20.6.1 保险凭证

承包人提交保险凭证的期限:;

保险条件:。

20.6.4 保险金不足的补偿

承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发包人负责补偿的范围与金额:。

24. 争议的解决

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发生争议的,可以友好协商解决或者提请争议评审组评审。合同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不成、不愿提请争议评审或者不接受争议评审组意见的,可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

附件一: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项目名称),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3)专用合同条款;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图纸;

(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8)其他合同文件。

2. 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 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元(¥)。

4. 承包人项目经理:。

5. 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6. 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 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 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天。

9.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执份。

10.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盖单位章) 承包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月 日 年月 日


附件二:

建设项目廉政责任书

建设单位(甲方):

承建单位(乙方):

为确保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预防和制止水利工程建设中发生违规违纪违法和腐败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廉政责任书,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乙双方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转让和违法分包,否则一旦发现甲方立即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部门,将其列入黑名单。

二、甲方领导及其工作人员保持与乙方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要求或接受乙方为其购买商品房、房屋装修及出国出境、“参观”旅游等提供方便和资助;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和娱乐健身活动;不得指定招标文件约定外的物资设备生产厂家和供应商;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特殊材料和设备。

三、乙方按照合同约定施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领导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有价证券等;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领导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合同为借口邀请甲方领导及工作人员外出“参观”旅游或高消费娱乐和健身活动;不得为甲方单位或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不得使用甲方指定的未经招投标的分包队伍;不得向甲方领导及工作人员赠送商品房、装修居室或为其子女上学、出国留学提供资助;不得违反规定向甲方领导及工作人员实施与行贿有嫌的一切行为。

四、甲、乙双方要互相监督,共同抵制不廉洁行为。乙方如发现甲方领导及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规定的索贿受贿等行为,应向甲方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甲方如发现乙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贿赂行为,应向乙方上级领导和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五、本廉政责任书作为工程建设施工合同的必备附件,经双方代表签订后生效。

本廉政责任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复印件报双方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分别留存备案。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盖章 盖章

年月 日




附件三:

履约担保(格式)

(发包人名称):

鉴于(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已接受(承包人名称,以下称“承包人”)于年月日递交的(项目名称)(标段名称)的投标文件。我行愿意无条件地、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担保。

1. 担保金额人民币(大写) 元(¥)。

2. 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

3. 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我行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无条件地在7天内予以支付。

4. 发包人和承包人按《通用合同条款》第15条变更合同时,我行承担本保函规定的义务不变。

担保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年月日

注:委托代理人应附授权委托书。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 工程量清单说明

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招标文件中包括的、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招标文件中的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

1.3 本工程量清单仅是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实际工程计量和工程价款的支付应遵循合同条款的约定和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的有关规定。

2. 投标报价说明

2.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价格,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2.2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施工机械使用费、材料费、其他费(运杂费、质检费、安装费、缺陷修复费、保险费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风险、责任和义务等),以及管理费、利润等。

2.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其费用视为已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

3. 其他说明

3.1工程量清单中有计算或汇总中的算术错误时,应按以下原则改正: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工程量清单中任一项目的单价乘其工程量的乘积与该项目的合价不吻合时,应以单价为准,改正合价。但经评标委员会核对后认为单价有明显的小数点错位时,则应以合价为准,改正单价。

3.2进入单价的材料均应以当地实际材料预算价计入单价,不再计取材料价差,投标人的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不进行单价调整。

3.3所列工程量的变化,丝毫不会使合同条件或条款无效或降低,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要求的标准进行施工和缺陷修复的责任。

3.4图纸中所列工程量表及数量汇总仅为提供资料,不应视为工程量报价单的扩大或延伸。

4、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六章 图 纸

(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1项给出的网址自行下载。)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基本技术标准和要求:

本工程技术标准和要求以本工程施工图纸和适用的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标准和规程为准。

其他技术标准和要求:1.倒虹吸的顶管施工要采用顶管机械施工,不得人工开挖;2.特殊地质处,顶管施工需要根据地质选用合适的(比如破碎功能)机头。

注:除非另有说明,本工程适用所有现行有效的相关国家、行业以及地方规范、规程和标准。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均指它们各自的最新版本。如果上述规范、规程和标准之间出现矛盾或与合同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承包人应书面请求发包人澄清,发包人未予澄清者,按其中最高的要求或最严格的标准执行。适用本工程的上述规范、标准和规程的具体编号和名称则在本文件中有意空缺,由承包人依据上述原则自行收集。


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


评 审 因 素 索 引 表

序号

评审因素

投标文件页码范围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P

目 录

一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授权委托书

三 投标保证金

四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五 施工组织设计

六 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七 资格证明文件

八 近年财务状况

九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

十 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

十一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十二 承诺书

十三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投标文件编制过程中应按本章提供的格式填报。

如有本章未提供的格式,投标人可自行编制。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仔细研究了 (工程名称、标段) 招标文件(包括补充通知)的全部内容并勘察了现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的投标总报价,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承包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并承担相关的责任。

2、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投标函附录、已标价工程量清单和其它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天内有效,在此期间被你方接受的上述文件对我方一直具有约束力。我方保证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不撤回投标文件,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不修改投标文件。

3、随同本投标文件附上元投标保证金,作为我方投标的担保。

4、本次投标,我方投标工期:日历天,质量:。

5、若我方中标:

(1)我方保证在收到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及时派代表前去签定合同。

(2)随同本投标文件提交的投标辅助资料中的任何部分,经你方确认后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保证接到开工通知后立即调遣人员和调配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进行施工准备,并保证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

(4)我公司承诺中标后及时、足额存入农民工工资保障金,承诺依法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一旦其承包的工程项目中出现拖欠职工工资情况的,可由建设单位从其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障金中先予垫资。

6、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中标。

7、我方承诺,若我方中标,愿意按要求交纳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投标人(盖章):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标段名称

投标单位

投标报价

大写: 元 小写: 元

投标工期

日历天

投标有效期

(日历天)

投标质量等级

拟派项目经理

资格等级

及编号

拟派技术负责人

资格等级

及编号

投标人:

(盖章)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 名:性 别:

年 龄:职 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施工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 标 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三、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复印件:


附有效投标保证金已到账银行转账凭证



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

1.投标人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采用文字并结合图表形式说明工程的施工组织、施工方法、技术组织措施,同时应对关键工序、复杂环节重点提出相应技术措施,如冬雨季施工技术、减少噪音、降低环境污染、地下管线及其他地上地下设施的保护加固措施等。施工组织设计还应结合工程特点提出切实可行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防汛度汛、文明施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管理方案。

2.施工组织设计除采用文字表述外应附相应图表,图表自拟。

六、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


职务

姓名

职称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养老保险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1:项目经理简历表

项目经理应附项目经理身份证、注册建造师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如有)、职称证、学历证、劳动合同、养老保险复印件及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的承诺书,管理过的类似项目业绩须附网上中标结果公示、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复印件。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项目经理

资格等级

专业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附2:技术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工程任职

资格等级

专业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名称

工程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七、资格证明文件

(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备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原件扫描件。


(二)服务承诺书


投 标 单 位

(盖章)

承诺内容: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八、近年财务状况表

备注:在此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原件扫描件,具体年份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规定。


九、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联系人及电话

合同价格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类似项目业绩须附合同协议书和中标通知书或竣工验收备案登记表原件扫描件。
十、正在施工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签约合同价

开工日期

计划竣工日期

承担的工作

工程质量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及电话

项目描述

备注


备注:本表后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十一、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说明:近年发生的诉讼和仲裁情况仅限于投标人败诉的,且与履行施工承包合同有关的案件,不包括调解结案以及未裁决的仲裁或未终审判决的诉讼。十二、承诺书十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它材料

附表: 投标人主要参建人员签字备案表


姓名

拟任职务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本人亲笔签名



标签: 技术开发 综合整治 干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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