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公告

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公告

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保健食品安全消费警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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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帮助消费者科学认识、理性选购保健食品,谨防上当受骗,现公告如下:

一、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能用来治疗疾病,不能替代药品使用,以免延误病情,造成严重后果。

二、切忌听信会议讲座、街头小报的虚假宣传。有关宣传治疗恶性肿瘤、疑难杂症和各种疾病的所谓保健食品小广告,均属于违法广告,消费者千万不要为治疗某一疾病而购买保健食品。

三、消费者应在药店、商场、超市等正规场所购买保健食品,选购保健食品时应索取、留存好购买的相关票据。

四、选购保健食品,须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和批准文号。保健食品产品外包装上有蓝色草帽样标志,标志下方为批准文号和批准部门,相关产品信息可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的“特殊食品信息查询平台”查询确认。

五、选择保健食品,切忌在选购时轻信广告、盲目跟风,不能相信所谓的“疗效”、“速效”,必须针对自己的身体状况合理选择。同时,消费者要注意标签说明书的要求和禁忌,科学使用保健食品。

六、广大消费者,特别是中老年朋友,切勿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健康知识讲座、专家报告、会议、旅游等活动,更不要在这些活动的场所购买养生保健产品,避免自身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七、如果发现违法生产经营保健食品的情况,可以打举报电话“12345”、“12331”或“1231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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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东黎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1月7日


标签: 安全 保健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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