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章及裁判文书安全输出与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电子签章及裁判文书安全输出与管理系统招标公告

电子签章及裁判文书安全输出与管理系统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玮元-A*******-HH

1.竞争性磋商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经云南省财政厅审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金平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本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响应。

2.项目概况与采购需求

2.1 项目编号:玮元-A*******-HH。

2.2 采购计划编号:*******JH********4。

2.3 项目预算:人民币230000.00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30000.00元。

2.4组织形式:分散采购。

2.5 采购需求:电子签章及裁判文书安全输出与管理系统,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及技术要求》。

序号

产品(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1

电子签章及裁判文书安全输出与管理系统

1

2.6 交货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供货,并安装调试完成。

2.7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8 质量要求: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中国有关部门手续完备、具有生产厂家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明)的产品一次性验收合格。

2.9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0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成立未满3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2 按照《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要求,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信用报告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打印扫描件。

3.3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响应,否则均按无效处理。

3.4 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只有完全满足以上条件的供应商,才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如供应商为满足以上条件虚报材料,一经查实,该响应文件将作无效处理。

4.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全省经济持续平稳发展22条措施的意见》(云政发【2016】111号)文件要求:政府集中采购所需产品(服务)时,在同质同价条件下原则上优先采购本地产品(服务)。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本次磋商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14日,上午8:30分至11:30分,下午14:30分至17:30分(北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在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银河路银河春晓2-10号)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5.2 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套,售后不退。

5.3 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或证件前来报名:

(1)营业执照(原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响应文件的递交

6.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1日14:30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2竞争性磋商时间:2019年11月21日14:30时(北京时间)。

6.3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蒙自市银河路银河春晓2-10号三楼会议室)。

7.公告期限


8.1 本公告发布时间:2019年11月07日。

8.2 本公告期限为:2019年11月07日至2019年11月14日。

9.磋商保证金

(1)交纳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金额:¥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3)形式:由供应商按规定数额从法人基本账户中自行转账到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账户,转账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注:提交磋商保证金时必须注明项目编号。

(4)退还形式:退还给供应商的对公账户。

(5)汇款信息:

户 名: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昆明市万宏支行

账 号:135*****3520

电 话:****-*******

10.联系方式

采购人:金平县人民法院

地 址:金平县金河镇河东南路255号

联系人:林靖峰 邓彬

电 话:****-*******188*****286

采购代理机构:云南玮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红河州蒙自市银河路银河春晓2-10

联 系 人:周婷

电 话:****-******* 182*****380

邮 箱:********8@qq.com">********8@qq.com

2019年11月0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系统 安全 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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