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南滨尚城地下通道工程补遗公告
石柱县南滨尚城地下通道工程补遗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对 “石柱县南滨尚城地下通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补遗如下:
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仍在审核中,原定于2019年11月21日上午10:00时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的开标会延期举行,递交投标保证金时间顺延,具体的开标时间、工程量清单及最高限价以招标人在本网站后续发布的补遗通知为准。
2、本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与发出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及要求不一致时,一律以本答疑及补遗通知内容为准。
质疑回复如下:
质疑一:本单位对2019年 11 月 21 日10时00分开标的石柱县南滨尚城地下通道工程(项目名称)提出质疑:
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第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必须已在申请人单位注册并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该建造师不能在在建工程任职,否则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项目经理应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身份证、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注: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应在开标现场完成查询,查询情况打印后报评标委员会认定,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注册建造师因只能查询在重庆市辖区内有无在建项目情况,外地企业还须提供营业执照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具证明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且证明文件上必须有监督部门座机电话号码以便核查真实性);若该项目经理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则该投标无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请问:四川等外地企业在省建设平台上能查到项目在建信息,建设厅根本无法开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有故意排斥外地的嫌疑,建议删除!
答:招标文件里关于“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中规定 “注册建造师因只能查询在重庆市辖区内有无在建项目情况,外地企业还须提供营业执照所在地县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开具证明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且证明文件上必须有监督部门座机电话号码以便核查真实性);若该项目经理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则该投标无效;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修改为:“因重庆市建委所提供的注册建造师在建项目情况查询系统只能对重庆市行政辖区的在建工程进行核查,所以,外地施工企业所提出的项目经理,需在投标函中自行承诺项目经理无渝外在建工程(格式自拟)。”
质疑二:关于石柱县南滨尚城地下通道工程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的是:“2016年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一个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市政工程业绩。”
请问:类似市政工程业绩:是要是市政工程业绩就行,还是必须是地下通道工程的业绩。
答:本项目为人行地下通道,类似市政工程业绩是指:与本项目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似的项目业绩。
质疑三:4.信誉要求中的(2)被重庆市有关行政部门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不得参与投标,未被暂停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投标资格的应提供未处于本市(处罚行政区域内)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的真实性承诺。不包含其他省市的行政处罚?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四:招标文件中提到:招标人核验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重庆市外施工企业投标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在渝负责人,还须提交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网上截图(盖投标单位公章)。核验被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19年4月至2019年9月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如不符合以上要求或现场无法按投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有效核验的,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当场退还其投标文件》
授权委托人是法人直接委托认可的即可,同样具有法律效应,故不需要在渝负责人带社保参与投标。
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招标人:重庆裕鑫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19年11月5日
招标
|
四川华通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