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
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
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乙方:福州网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0]0624[GK]*******的福建省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无。
2、合同标的
解锁编辑
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3 | 3-2 | C0205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测试评估认证服务 | 1 | 1 | 国内 | 36000 | 36000 | 网盾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无 | ||||
合计: | 36000.00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万陆仟元整(¥360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2020年3月31日前;
4.2交付地点: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福建节能大厦;
4.3交付条件:按招标文件要求。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乙方将软件测试服务提交给具有CMA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在收到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具备工作环境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其对本项目实施软件测试,并出具系统测试报告。5.2、乙方将本项目安全等级测评服务提交给福建省网络与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在收到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具备工作环境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安全等级测评,取得该机构出具的《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1项目完成后,依据国家软件质量测试标准及相关开发技术文档,在收到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具备工作环境后的30个工作日内,由具有CMA资质的权威机构对本项目实施软件测试,并出具系统测试报告;6.1.2根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239)、《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在收到所需的技术资料和具备工作环境后的30个工作日内提交信息系统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并最终通过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测评。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解锁编辑
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100 | 项目通过数字福建验收合格的,采购人向中标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项目通过数字福建验收合格。
10、违约责任
10.1甲 方违反本合同第14条约定,应当按每日千分之一的合同违约金支付给乙方。10.2乙 方违反本合同第6.1.1、6.1.2条约定,应当按每日千分之一的合同违约金支付给甲方。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甲方有权取消合同的执行。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 甲方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项目通过数字福建验收合格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无。
甲方: | 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 | 乙方: | 福州网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住所: |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节能大厦5层 | 住所: | 福州市五一北路榕城商贸中心7层08区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陈敏 | |
委托代理人: | 委托代理人: | ||
联系方法: | ****-******** | 联系方法: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兴业银行福州北尚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4 |
签订地点:福州市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