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御临河、龙河招标公告

2019年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御临河、龙河招标公告

[HYZB2019-115]重庆市2019年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御临河、龙河

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受重庆市水利局的委托,对重庆市2019年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御临河、龙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万元)
投标保证金
(万元)
中标人数量(名)
重庆市2019年中小河流洪水风险图—御临河、龙河
451.19
9
1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投标、开标有关说明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1月6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2019年11月6 日-2019年11月12日17:00(工作时间)
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各投标人递交响应文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2.1报名方式
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投标人到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原重庆市移民局9025室),递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或将《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后发送至********69@qq.com邮箱,否则不予受理。。
3.在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期内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报名才被接收。
4.对微型企业的优惠
4.1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免收招标文件购买费。
4.2微型企业须在报名时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详见第七篇 四、其他“中小微企业声明函”)(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4.3若微型企业所投产品不是微型企业生产,又未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的,其报名和投标无效。
(五)投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七)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7日北京时间10:00
(八)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五、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递交
1.投标人应当按照《重庆市政府采购集中交易监督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投标单位银行基本账户登记的说明》和《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信息登记工作的公告》的要求进行基本账户登记工作。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基本账户登记工作咨询电话:***-********

2.投标人应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详见本篇,一、招标项目内容),并汇至以下任一账户,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账户:
户名: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信息
账号 1
开户行
建设银行重庆中山路支行(行号:********5006)
账 号
************************20
账号 2
开户行
工商银行重庆朝天门支行(行号:********0013)
账 号
****************850
账号 3
开户行
招商银行上清寺支行(行号:********8067)
账 号
****************04813
账号 4
开户行
中国农业银行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行号:********6011)
账 号
****************369
账号 5
开户行
重庆银行七星岗支行(行号:********0329)
账 号
150*****001********13
账号 6
开户行
交通银行重庆东和春天支行(行号:********0756)
账 号
****************16986009241
账号 7
开户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营业部(行号:310653000017)
账 号
8301098913032
3.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未中标投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放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五个工作日内按资金来款渠道直接退还。
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咨询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投标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本项目若有补遗文件一律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chongqing.gov.cn)上发布,请各投标人注意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无论投标人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的内容。
(四)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五)投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费用均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重庆市水利局
联系人:张应辉
电 话:023-88723148
传 真:023-89079222
地 址:重庆市渝北区新牌坊新南路3号502室
(二)采购代理机构:重庆市弘禹水利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愿
电 话:023-89079335
传 真:023-89079332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兴隆路22号(原重庆市移民局9025室)

标签: 风险图 洪水 中小河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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