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审判业务用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公示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审判业务用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的公示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拟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审判业务用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拟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名称、以及采购内容及要求、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审判业务用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内容及要求: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审判业务用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三年。



预算金额:60万元/年。



二、申请的原因、理由及相关说明。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7年11月20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购买采莲湾小区6号楼作为新审判业务用房,根据采莲湾小区开发商云南博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云南博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现采莲湾小区物业管理均由云南博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管理。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于2018年09月27日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向云南博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购买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新审判业务用房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为2018年11月01日至2019年10月31日。鉴于我院与云南博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将于2019年10月31日到期,为保障我院新审判业务用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包含物业公共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和管理,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雨、污管道的疏通,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车辆停放管理,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等事项的协助管理,装饰装修管理服务,物业档案资料管理和其他服务)顺利延续,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省级政府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云财采〔2018〕18号)“7.只能由特定供应商制造或者提供货物和服务,且不存在任何其他合理的选择或替代情况的其他情况。”的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云南博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货商名称、地址。



供货商名称:云南博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大西路39号新兴产业孵化区A幢5楼5213号。



四、专业人员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表(包括专家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



序号



专家姓名



工作单位



职称



1



徐秀清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



副教授



2



黄艳梅



省标准化研究院



高工



3



庄锋瑜



昆明市中医院



保卫师



具体论证意见表详见附件。



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异议方在公示期内将阐明详细理由的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异议函(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依据和证明材料,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以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送至我单位,由我单位进行答复。



书面异议函一式两份,请异议方同时送一份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查。



采购人: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516号



联系电话:****-********



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云南省财政厅



单位地址: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华山南路130号



联系电话:****-********





昆明铁路运输中级法院



2019年11月0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管理服务 小区物业 业务用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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