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及管件招标公告
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及管件招标公告
如东县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及管件采购招标公告
如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的如东县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施工图设计已经通水利农(2011)33号文批准建设,所需资金现已落实。
现决定对该项目工程所用的PE管材及管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以选定承包人。南通通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一、工程概况及说明
工程项目名称:如东县农村学校饮水安全工程PE管材及管件采购。
招标单位:如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建设地点:如东县新店、双甸、河口、丰利镇。
总投资额:473.95万元
招标内容:解决如东县丰利镇等4个乡镇25所农村中小学校,饮水不安全人口1.57万人主要实施输水管道15.963公里。具体内容见施工图设计。
标段划分:本采购合同共分两个标段,新店、双甸镇部分为A标段,河口、丰利镇部分为B标段。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一次性验收通过;
计划供货日期为: 2011年8月1日至2011年9月30 日。
二、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合格的PE管材及管件生产供应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且具有生产PE管材及配件的能力,不得为经销商或代理商;
3、投标申请人业绩、信誉:2008年1月至今有过类似工程(合同价300万元及以上的给水工程PE管材采购)业绩、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良好的信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卫生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输配水设备及防护材料的安全性评价标准》(GB/T17219-1998)。
6、投标人必须是2009年以来列入水利部《全国饮水安全工程材料设备产品信息年报》名录的生产厂家。
三、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在南通市水利网站(www.ntwater.gov.cn)“招标信息”栏目下“招标文件下载专区”下载,提供下载的时间为2011年6月22日~6月28日。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于2011年7月5日前在同一网页上发布,招标控制价于2011年7月18 日前亦在同一网页上发布。
五、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1年7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不具单位名称)发送至南通市水利工程建设招投标管理办公室专用邮箱(ntslgczbb@126.com),答疑文件于2011年7月5日前在南通市水利网发布。
六、投标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20日9时00分,投标地址为南通市金桥大酒店5楼会议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费用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七、招标单位:如东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处
八、本次公告发布日期为2011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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