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建工程监理(一期)招标公告
高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建工程监理(一期)招标公告
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关于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龙泉市高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建工程监理采购项目(一期)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QQS2011-015
龙泉市高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建(一期)工程监理前期准备工作就绪,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已具备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条件。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现就该工程施工监理进行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龙泉市高塘生活垃卫生圾填埋场改建(一期)工程,该工程位于龙泉市剑池街道曾家村高塘,总用地148.8亩,建成后总库容为130.1万立方米,一期库容62.74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5年(包括老垃圾回填)二期库容67.36万立方米,使用年限为10年。一期工程造价约3488.2万元。
招标范围为(一期)设计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内容:
垃圾填埋库区(包括清库土石方、垃圾坝、库区防渗及导排)、渗滤液调蓄池、库区配套工程(进场道路、场内道路、人行踏步、高位水箱、边坡支护、门卫计量间等)、电器设备安装、水土保持等。
二、招标范围
龙泉市高塘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改建工程(一期)监理施工招标范围内施工全过程监理工作。
三、对投标单位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监理企业应具有综合监理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含乙级)监理资质;
3、拟派项目总监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4、授权委托人和总监开标时须在场(授权委托人与总监可以为同一人);
5、总监必须具有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工程经验,(若设总监代表的,应同时具有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工程经验);(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验收报告的原件)
6、具有垃圾卫生填埋场建设工程成功案例一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监理合同、验收报告的原件
四、报名提交资料
1、报名基本情况表
2、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后审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五、本工程监理招标采用综合性评标法,并设有最高限价人民币70万元。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站或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须注册为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下载,并于截止到2011年7月1日17:00时前须交纳标书成本费,以到帐为准;逾期不受理。
招标文件工本费500元整,售后恕不退还。(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8300 3489 7108 0910 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泉市支行营业部。)
四、投标保证金
交纳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2011年7月12日17:00止(北京时间),逾期不受理,以到账为准;在截止时间前未到账的,按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交纳标准:人民币7000元整(电汇方式缴纳,交纳户名: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交纳帐号:8300 3489 7108 0910 01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龙泉市支行营业部。)
注:1、请交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填写招标项目名称,若已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放弃投标须在开标前一天提供书面说明报告;2、在开标时须提交由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据的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收据,和标书工本费,否则拒绝其投标。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3、拒绝其他方式交纳,交纳时须注明项目名称与编号,由此形成的责任自负。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11年7月13日上午9:00前递交到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定于2011年7月13日上午9:00时,在龙泉市招投标中心开标室公开开标。届时投标人务必派全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七、如果以上供应商资格要求存在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7月1日上午11:00时之前向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书面提出质疑与澄清内容,逾期不得提出。招标人于2011年7月1日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和龙泉市招投标中心网公布澄清的内容与质疑的答复、招标文件修改内容,不再另行通知,请各投标人到时到网上查阅(网址:)
八、联系人:
龙泉市环卫处 陈先生 柳先生 电话:****-*******
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许小姐 电 话:****-*******(传真)
龙泉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龙泉求是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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