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雷达及航测系统等设备 招标公告

激光雷达及航测系统等设备 招标公告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委托,就激光雷达及航测系统等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MCG********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具体见招标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万元)

简要规格描述

1

激光雷达及航测系统等设备采购

1

250

具体见采购文件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所需提供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企业简介(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4.投标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六、报名方式、时间及费用等: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6:30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温州市雁荡西路25号1幢4楼;

3、招标文件售价(元):500(售后不退)

七、开标时间、地点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温州市龙湾区雁荡西路25号1幢4楼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八、缴纳投标保证金:无

九.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提供期限为招标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浙江省第十一地质大队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电话:150*****610

传真:****-******** 邮箱:********2@qq.com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航测系统 激光雷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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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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