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鑫路12号0001幢等5处房产招标公告

汇鑫路12号0001幢等5处房产招标公告



标的名称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汇鑫路12号0001幢等5处房产
项目编号********0087转让底价1025.92万元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19-11-08信息披露结束日期2019-12-05
标的所在地区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资产类别房产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转让信息并转让。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转让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转让,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如选择以动态报价方式实施资产转让,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贵所《资产交易项目动态报价实施办法》等内容和规定,并不可撤销地授权贵所对各意向受让方的交易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资格确认结果对我方具有拘束力。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转让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就资产转让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果等通知相关权利人;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转让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二、标的简况
标的坐落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汇鑫路12号(北方摩托车商城)
转让底价(万元)1025.92万元评估价(万元1025.91万元
产权证号详见附表楼盘名称石家庄市北方摩托车商城
建成年份详见附表楼层详见附表
建筑面积(㎡)2179.45结构详见附表
房屋用途其它/库房土地用途其他商服用地
土地权利性质出让出让终止日期2038-12-07
是否存在租赁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是否存在抵押是否存在担保
是否存在占用是否存在其它他项或共有权利情况
能否实际移交能否权属变更
评估报告文号中企华评报字(2019)第1372-02号
评估基准日2019-06-30
标的踏勘联系人郑巍联系电话139*****283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名称重庆嘉陵工业有限公司
行为批准机构中国嘉陵工业股份有限公司(集团)
评估备案机构中国兵器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以下交易条件为转让的基本条件,是产权交易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受让人在提出受让意向时不得低于该条件,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转让文件和产权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一、标的系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汇鑫路12号(北方摩托车商城)0001幢等五处房产,拟按现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协议或传统拍卖方式整体转让。

二、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向重庆联交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获得资格确认并缴纳相应保证金至重庆联交所指定帐户(挂牌截止当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持重庆联交所出具的相关证明到拍卖机构办理竞买手续后,方取得竞拍资格。向重庆联交所提交产权受让申请若为代办人办理,须当面签订授权委托书或提供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明确委托权限,并提供代办人信息,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地址。

三、若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执拍机构为北京中拓国际拍卖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拍卖时间:2019年12月6日15时,拍卖地点: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1-6渝兴广场B10栋1楼拍卖厅。

四、若非转让方或拍卖机构原因,意向受让方(受让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重交所交易服务费后,转让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程序的;(3)在拍卖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举牌的;(4)拍卖成交后,受让方未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6)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或承诺事项的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产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据资产评估报告载:纳入评估报告范围的房地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房屋所占用土地上部分房屋不属于本次房地产委托人及产权持有单位,并且未办理相关产权证件,本次评估未将此类未办证房屋建筑物纳入评估范围,也不在本次转让范围内。意向受让方须自行通过相关资料、实地踏勘等方式详细了解标的情况及有关政策规定(包括但不限于限购、限售及税收政策等),若决定受让,须在报名时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转让方与重庆联交所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若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若拍卖成交,受让方须于拍卖会现场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笔录》,并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无论协议或拍卖成交,受让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付至重庆联交所指定账户。因受让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转让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七、本次转让标的交易及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含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拍卖佣金等)按相关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若协议成交,受让方按成交价的5%支付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若拍卖成交,受让方按成交价的1%支付重庆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重庆联交所开具发票;按成交价4%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由重庆联交所代为收取,由拍卖公司开具发票。

八、房产及土地实际面积以最终过户办证为准,且不以面积有变动影响交易结果。房产过户相关手续由受让方负责办理,转让方协助。

九、转让方收到转让价款后5个工作日内负责移交标的。

十、项目的备查资料:《资产评估报告》、《不动产权证书》。

重庆联交所报名咨询电话:金秋138*****323

重庆联交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1-6渝兴广场B9栋2007央企资产交易二部

拍卖机构联系电话:陈老师136*****879

拍卖机构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渝碚路39号庆泰大厦16-19号

拍卖公告网址:http://zonto.com.cn

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交纳金额103.00 万元
交纳截止时间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交纳方式转账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终止挂牌.
交易方式拍卖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
交易机构联系人金秋联系电话138*****323
受托机构受托机构名称
受托机构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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