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张家塘坊河、西营城河、榛楷泡河、古榆树沟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2、3标段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张家塘坊河、西营城河、榛楷泡河、古榆树沟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2、3标段二次)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TY********-JCZB1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为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张家塘坊河、西营城河、榛楷泡河、古榆树沟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2、3标段二次),已由长水行审字[2019]5号文件、长水行审字[2019]6号文件、长水行审字[2019]7号文件、长水行审字[2019]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及标段划分:2标段为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张家塘坊河、西营城河、榛楷泡河、古榆树沟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平行检测,3标段为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张家塘坊河、西营城河、榛楷泡河、古榆树沟综合治理工程第三方检测竣工检测。
2.2 招标规模:张家塘坊河、西营城河、榛楷泡河、古榆树沟综合治理工程。包括治理干流河道,新建护岸,新建钢坝闸、跌水钢坝闸、跌水溢流坝、溢流坝,新建跌水,新建雨水吐口,拆除重建防洪桥,新建亲水台阶,新建暗渠,新建排水雨水竖井等相关工程检测。
2.3 招标范围:为长春新区新型城镇化建设项目(一期)PPP项目张家塘坊河、西营城河、榛楷泡河、古榆树沟综合治理工程提供第三方检测服务。2标段平行检测内容包括土工合成材料及其他材料、土工试验、混凝土、钢材、地基及基础等,3标段竣工检测内容包括高程、坡度、平整度、平面位置、建筑物纵横轴线、建筑物断面几何尺寸等,以及图纸要求的其它相关检测项目。
2.4 工程建设地点:长春空港经济开发区内。
2.5 服务期:2019年12月17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建设工程检测或工程质量检测”。
3.2 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类、岩土类、量测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投标申请人具有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投标人近五年(2014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同类或类似业绩(至少有1项类似业绩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并根据本项目所涵盖所有专业施工内容配备对应专业的项目管理人员(以上专业人员须具有国家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资格证书,并要求人证合一)。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企业信誉须良好,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均无行贿犯罪记录。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 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投标人的唯一授权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所有标段中的任意标段投标,允许兼投但不允许兼中;投标时2个标段项目团队人员可以重复,按照标段自然顺序,只允许中标一个标段。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8日至2019年11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到长春市高新区硅谷大厦332室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在持以下资料的原价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水利工程质量检测(混凝土类、岩土类、量测类)资质证书。
(3)计量认证资质认定证书。
(4)银行基本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证书。
(6)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7)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2016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信息截图(包含投标企业、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同时查询时用空格分开再点搜索键,每项查询结果后面显示红色“X”叉符号为正确截图);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时间:2019年12月11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长春市政务中心3楼开标室。
5.3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翔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广场吉星大厦23楼
联系人: 贾工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天宇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高新区硅谷大厦
联系人:雷浩
水利工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155*****5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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