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高安市财政局高安市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度监控保安设备、LED电子显示屏类设备协议供货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19-077-A)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西省高安市财政局高安市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度监控保安设备、LED电子显示屏类设备协议供货项目(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19-077-A)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受高安市财政局委托,就高安市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度监控保安设备、LED电子显示屏类设备协议供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高安市行政事业单位2020年度监控保安设备、LED电子显示屏类设备协议供货项目
项目编号:高安中心-GA2019-077-A
采购人名称:高安市财政局
详细地址: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
联 系 人:王小群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
联系人:王震南、程志武
电 话:****-*******
传 真:****-*******
电子邮箱:********71@qq.com">********0@qq.com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货物名称 | 协议供货有效期 | 服务对象 |
1 | 监控保安设备 | 本期协议供货有效期为12个月,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高安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等部门 |
2 | LED电子显示屏 |
注:
1、本项目采购国内产品,不允许提供进口产品参与采购活动。
2、不包括随原机配带的附件以外的任何配件;
3、本项目共分2个包,投标人可选择其中一个包或同时参与两个包的投标,各包投标内容可编制在同一本投标文件内。
4、投标文件正、副本均须胶装,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4、投标产品已列入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产品类别,且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必须出具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其他投标产品,投标人出具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投标产品已列入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内的的产品类别,且属于政府强制产品类别的,必须出具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其他投标产品,投标人出具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围。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不接受。
6、其他资格条件:无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②提供投标前二个年度内任一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③投标人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④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承诺函;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或复印件加盖鲜章)。
各投标人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单独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资质证明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期限、地点、方式
(1)有意向的供应商可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jyzx.gaoan.gov.cn/)“资料下载”栏目下载招标文件;
(2)供应商也可在2019 年11月8日9时30分至2019年11月29日9时30分,每天(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时(北京时间)到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317室)领取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投标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五、招标公告期限
自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
(二)开标会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纸质投标文件出席开标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 纸质投标文件时间为准。
(三)纸质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地点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高安市锦惠中路376号)四楼开标二室。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11月29日9时 30 分(北京时间)之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贰仟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户名、开户行及账号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投标人收取,收费标准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九、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的正常工作时间以书面的形式与高安市政府采购中心或与高安市财政局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的,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十、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程志武
项目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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