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高县公安局网上督察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大业-SG2019-012-1)询价公告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关于上高县公安局网上督察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编号:大业-SG2019-012-1)询价公告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上高县公安局的委托,就其“上高县公安局网上督察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取询价方式采购,欢迎国内合格供应商(厂)前来参加。

一、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上高县公安局网上督察中心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项目编号:大业-SG2019-012-1

采购方式:询价


序号

项 目 内 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

技术参数要求

1

网上督察中心设备采购

1

39万元

详见采购文件

第四部分

二、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条件(资格审查):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有效期内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应具有与本项目相关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书面售后服务承诺函;

8、缴纳投标保证金凭证;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采购文件发售、保证金:

1、报名时间:自2019年11月8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17:00(北京时间)止,供应商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于此时间前提供下列文件(报名资料可扫描件形式发送至电子邮箱: ********0@qq.com%E8%BF%9B%E8%A1%8C%E6%8A%A5%E5%90%8D%E7%99%BB%E8%AE%B0%EF%BC%89%E5%90%A6%E5%88%99%EF%BC%8C%E6%8B%9B%E6%A0%87%E4%BB%A3%E7%90%86%E6%9C%89%E6%9D%83%E6%8B%92%E7%BB%9D%E6%9C%AA%E6%8A%A5%E5%90%8D%E7%9A%84%E4%BE%9B%E5%BA%94%E5%95%86%E6%8A%95%E6%A0%87%E3%80%82">********1@qq.com)进行报名登记,否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未报名的供应商投标。

2、报名登记须提供下列文件:

(1)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和编号)

(3)法人身份证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

(4)网上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3、地点: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3、投标保证金:7000元,(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完成网上报名,逾期将无法交纳投标保证金);供应商须在2019年11月18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前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汇款时注明的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应与响应文件一致),请各投标单位将保证金款项从企业基本账户转入(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登入交易系统“保证金管理”菜单下“保证金缴纳”模块)交易系统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如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之前未到账,则供应商的投标无效;供应商对保证金相关事项有任何疑议,请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

四、投标须知

1、本次采购项目为一个包,供应商应根据自己的供货和服务能力如实响应。

2、供应商应将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采购人及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具体内容详见第五部份“资格审查表”)。要求提供原件的开标现场须提供原件,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的须加盖供应商原色公章。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则投标无效。资审材料若有虚假或伪造,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理。

3、纸质响应文件共叁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须用文件袋分别密封;密封袋封装处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注明采购文件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2019年11月19日下午15:00 分(开标时间) 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五、开标时间地点:

1、开标地点: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高宾馆旁老政府大楼七楼开标室)

2、响应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9日下午15:00 分(北京时间)。

六、评标方法: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响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本项目采购落实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产品;环保产品;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规定详见采购文件。

七、签订合同

1、代理机构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签订合同。

2、合同组成部分为: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合同补充条款。

八、联系方式(咨询、询问、质疑按以下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高县公安局

联系人: 晏孟宇 电话:****-*******

联系地址:上高县正通路锦阳广场对面

采购代理机构: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 柳怀东 189*****832 报名联系人 张小玲****-*******

联系地址:宜春市袁州区红林世界城1栋15楼1513

电子邮箱:********1@qq.com

九、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

上高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ycztbw.gov.cn/

十、本项目采购文件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书面和电话通知,请各拟供应商密切关注。

十一、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上高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宜春大业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标签: 督察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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