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地震局弥渡地震台变压器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云南省地震局弥渡地震台变压器维修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非招标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项目云南省地震局弥渡地震台变压器维修项目,采购人为云南省地震监测中心,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第一次公开招标因报名单位不足三家而流标,现对云南省地震局弥渡地震台变压器维修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云南省地震局弥渡地震台变压器维修项目。
2.2 交货地点:云南省弥渡地震台,采购人指定地点。
2.3 采购预算:108002.76元(含税)。
2.4谈判内容、交货期如下:
2.4.1 货物具体技术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供货要求》;
2.4.2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20日历天内完成设备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2.4.3 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一年。
2.5质量要求:供应商所投设备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并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供货要求》及采购人需求。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一个合同包。
2.7 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资格条件
3.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次竞争性谈判货物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谈判时,由采购人查询,并提交谈判小组审查;
(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凭证和的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成立未满三个月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3.3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0月1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17时00分持单位介绍信(原件)到云南省地震监测中心了解有关信息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递交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中段148号615室。
5.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竞争性谈判时间及地点
竞争性谈判时间为2019年11月14日上午9时00分,竞谈会议地点为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中段148号601会议室。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在云南防震减灾网(http://www.yndzj.gov.cn/)上发布(注: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云南省地震监测中心
地址:昆明市盘龙区北辰大道中段148号
联系人:彭钰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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