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数据库招标公告
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数据库招标公告
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数据库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TJBD-2019-C-293)
受天津师范大学委托,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数据库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师范大学图书馆数据库项目
2.项目编号:TJBD-2019-C-293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本项目共四包,兼投不兼中: 第一包:外文检索工具类数据库1套; 第二包:外文期刊全文数据库1套; 第三包:移动图书馆1套,移动图书馆畅销书模块1台; 第四包:化学类外文电子期刊数据库1套,资源发现系统数据库1套,计算机类外文电子期刊数据库1套,物理类外文电子期刊数据库1套,化学类外文文摘数据库1套,综合类外文电子期刊过刊数据库1套,科研评价工具类数据库1套;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其他教育服务 | |
第2包 | 否 | 其他教育服务 | |
第3包 | 否 | 其他教育服务 | |
第4包 | 否 | 其他教育服务 |
三、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国家节能环保政策执行。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4、第一包、第二包、第四包: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进口经营许可证》; 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1-08 到 2019-11-14
2.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9-11-28 09:30
2.开标时间: 2019-11-28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凌奥创意产业园三期南商业3号楼3门2层201评标室)
七、采购人的名称、地址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师范大学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西青区宾水西道393号
八、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师范大学、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采购项目需求
详见附件。
十、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天津滨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7日
(来源:天津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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