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东山县委办公室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公告
中共东山县委办公室县委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公告
根据东山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18年9月26日至11月21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委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5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巡察组指出了6个方面16项共39个问题,针对反馈的问题,县委办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已完成37个问题,未完成2个问题,谈话提醒2人,批评教育10人,党纪政纪处分1人,清退违规款项数额218719.59元。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予以公布: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标本兼治全力整改
县委巡察反馈以来,县委办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全力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力求县委巡察反馈问题在规定期限内整改销号到位。
(一)提高站位,统一思想抓整改
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翁鸿超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带头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主动认领责任,带头落实整改,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高标对照、真改实改抓整改
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办对照《整改方案》明确的问题清单、整改措施,切实负起责任,抓好整改落实,确保真改实改彻底改,防止表面整改、虚假整改。同时,巩固阶段性成果,建立健全巡察整改的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紧盯节点、强化督查抓整改
严格落实“一周一自查、两周一汇总”制度,确保整改过程、节点、要求紧紧抓在手上。健全动态沟通机制,实时与领导小组、与县委巡察办、巡察组沟通整改过程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整改到位。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上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力,“排头表率”的引领力弱化”的问题
(1)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服务制定县委重大决策上,存在想省事、图方便的‘拿来主义’倾向”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四有四亮”方案,制定县委办的主题党日方案,把当好县委“前哨后院”的要求体现出来,充分展示排头兵风范。二是印发《改进调查研究》方案,把加强调查研究工作作为一项常态化工作来抓。三是加强规范重要文件的起草说明和备案报告工作,防止文件抄袭等形式主义问题发生。
2.关于“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不强,‘总揽全局’的凝聚力弱化”的问题
(2)关于“党总支组织生活长期空白,党组织功能虚化、地位边缘化”的整改情况:
围绕强化党组织功能,一是组织学习《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相关党内法规。二是修订完善党总支“三会一课”制度,落实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做到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全体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三是组织学习县委组织部编印的党务工作材料。
(3)关于“‘抓大事议大事’职责落实不到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长期缺位,民主集中制流于形式”的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室务会集体决策制度,建立规范的权力运行机制。二是经费、人事等重要事项均提请室务会审议,针对议题紧急等情况,建立重要事项会签制度,及时执行班子重大决策,县委办室务会均邀请纪检组参加,在议题情况、“三重一大”事项等都按要求向纪检组报告。三是责令县委办2013—2016年6月期间“三重一大”集体决策记录缺失、租凭车辆和宿舍等重要事项未提经集体研究直接确定给租赁方的相关责任人做出检讨。
3.关于“自身职能作用发挥不足,‘前哨后院’的服务能力弱化”的问题
(4)关于“在‘服务决策’上,参谋的前瞻性不足,调研的深度和广度不够”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东山信息》《资讯摘讯》编辑机制,在常态编辑的基础上,加强工作专题、信息专题、政策专题的编辑。二是2019年以来,被省委办公厅采纳信息24篇、被市委办公室采用采纳信息84篇。三是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对台融合、“大抓工业、抓大工业”、全面深化改革等工作,加强课题调研,服务县委中心工作。
(5)关于“在‘服务发展’上,档案管理不规范,材料缺少统一交接”的整改情况:
一是协调档案局加大档案法规宣传力度,制定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确定支部档案管理人。二是对照县委组织部“星级支部”创建的要求,规范、完善、收集支部各类活动材料。三是责令县委办支部2013年活动材料、招待所党支部2015年1月至2016年4月会议记录、县委办2013 年以来派车用车存根遗漏的相关责任人做出检讨说明,并进行批评教育。
(6)关于“在‘服务落实’上,重形式、轻效果问题突出,缺乏‘一竿子插到底’的韧劲,面上督查多、进度跟进少” 的整改情况:
一是落实“基层减负年”各项部署要求,2018年初督查检查考核事项81项,经专项清理,至年底降至28项,2019年起督查检查又进一步压缩为19项,并按计划严格落实。二是办理23件督查情况报告,办理领导批示件办理报告11件,切实做到“落实有反馈,督查有结果”,有力助推上级和县委重大决策落实。三是开展专项督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联合相关部门开展牛蛙养殖反弹排查清理等多项专项督查,对不规范行为督促整改到位。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到位”的问题
(7)关于“学习方式单一、效果不好,部分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了解不深”的整改情况:
一是建立县委办、招待所党支部微信群,定期或不定期发送材料要求党员干部学习。二是县委办党总支、党支部和招待所党支部多次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内规章制度。三是积极运用“学习强国”APP、“福建干部网络学院”、“党员e家”等线上平台,发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习近平关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论述摘编》等学习资料,持续掀起“大学习”热潮。
5.关于“学习教育活动不深入”的问题
(8)关于“专题学习满足面上学习,实践载体比较少” 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办党总支和党支部、招待所党支部要对照制定方案,开展“四亮四有”主题党日活动。二是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并赴龙海、谷文昌纪念馆等地开展现场主题党日活动,定期开展挂钩帮扶活动,在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走访慰问困难群众。
6.关于“党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9)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抓得不紧” 的整改情况:
一是2019年9月20日召开县委办意识形态专题会,制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方案,进一步细化意识形态工作任务要求。三是按照县纪委、县委组织部相关文件要求,开展主要领导与分管领导、分管领导与科室负责人、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实现谈话谈心全覆盖。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7.关于“党建工作重视不足”的问题
(10)关于“党务干部队伍薄弱”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开展党务学习,把党务工作手册完善好。二是加强县委办党总支和党支部、招待所党支部配置党务人员,配齐书记、副书记、纪检委员、组织委员共17名。
(11)关于“换届选举抓不严。县委办党总支、招待所党支部长期未换届,均不同程度存在换届材料不齐全情况;招待所党支部增补支委程序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规定要求,补齐县委办党总支、招待所党支部换届相关材料及招待所党支部增补支委相关材料。二是针对换届材料不齐全、招待所党支部2016年5月增补支委程序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8.关于“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不高”的问题
(12)关于“‘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相关会议记录内容简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按照县委组织编印的相关党务文件,督促县委办党支部、招待所党支部抓好“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二是启用支部活动专用记录本,按照县委组织部星级支部创建方案抓好落实。三是针对县委办党支部、招待所党支部相关会议记录内容简单、不规范的问题,责令相关责任人做出检讨说明,并谈话提醒。
(13)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重新学习东委组通〔2017〕15号文件,落实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的规范流程及要求。二是补充完善2018年度县委办、招待所民主生活会材料。针对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开展不规范的问题,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提醒。
(14)关于“谈心谈话沟通不常态”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照要求,把谈心谈话作为一项了解干部情况、检视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督促东山宾馆、招待所、党史办等支部抓实谈心谈话,落实个人谈话和集体谈话纪录等要求,做到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经常谈、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科室内部人员敞开谈,对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告诫整改。二是对发生生活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给予关心关爱、帮解难题。
9.关于“党员发展管理不严”的问题
(15)关于“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存在参会人员未充分发表意见、入党材料不规范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对县委办党支部、招待所党支部书记进行谈话提醒。二是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等文件,做好谈话、推荐、考察、讨论等程序要求,规范会议纪要、申请书、思想汇报等材料,做到一人一档、资料齐全、归整完备。
(16)关于“党员党费收缴未足额。未按工资比例缴交党费,事业单位党员未及时核定党费基数”的整改情况:
一是及时梳理县委办党支部2013年度、招待所党支部2013-2014年度未按工资比例缴交党费、未进行补缴情况,完成未足额收缴的党费补缴,共补缴4047元。二是完成事业单位党员党费基数核定。三是要求各党支部制定工作规范,严格按照标准收缴党费,做到每月有清单、季度有公示、年底有结算。
(17)关于“组织关系接转不到位。介绍信交接归档不及时,党员组织关系去向未写明。宾馆党支部存在介绍信重复开,个别党员人事关系调出,但组织关系长期未转接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东山宾馆党支部责任人做检讨说明,对介绍信重复开、个别党员人事关系调出,但组织关系长期未转接等问题抓紧整改到位。二是设立专人管理制度,指定由支部组织委员在党员E家上对组织关系接转进行管理归档。三是组织做好组织关系转接自查。
(18)关于“干部选任和人员使用不规范。股级干部任免不及时,长期存在“有使用、未任命”问题,干部任免材料不齐全;人员借用机制度不健全,2013年至2016年间县委办大部分借用人员未上会集体研究”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要求,对干部任免、岗位调整、人员借用等提请室务会集体研究并对借用人员情况进行核实。经核实:2017年2月起,借用新一批工作人员,均能在集体研究基础上,报经县委主要领导同意,并商请县委组织部开具借调函等程序要求。二是完善单位内部管理机制,对重要档案管理,要求专人负责、专柜保存,对股级干部任免使用,均按规定执行。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干部队伍“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19)关于“班子成员变动后未及时调整分工,干部交流轮岗缺力度,招待所职工高龄化问题突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针对人员提拔流动,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分工调整。2016年7月以来,室务会班子成员调整配齐后,班子分工情况均上会研究,并出台文件。二是出台干部队伍建设相关文件,对科室负责人、业务骨干适时研究给予推荐、重用,常态化推动年青干部常跟班学习、交流轮岗。三是探索创新用人方式,如县委招待所实施优化职工队伍年龄结构方案。
11.关于“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20)关于“文山会海”“控而不严”的整改情况:
一是按照中央、省、市控制文山会海要求,深入自查自纠、边查边改,修订完善办文办会等规章。二是邀请专家做改进文风的辅导讲座,提高办文办会实效。自接受巡察以来,着力边查边改,2018年以来,全县性会议减少16场次、比减42.11%,发文数减少124份、比减38.15。
(21)关于“保密局、党史办、机要局、报道组2013年至2016年期间公款报销购买土特产、海产品、烟酒茶、工艺品、公文包等费用合计10.84万元用于接待及向上级单位和相关部门送礼”的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保密局、党史办、机要局、报道组责任人做深刻检讨,提请县委分管领导做约谈。二是个别干部的相关违纪线索、已经由县委巡察组移交县纪委、监委调查核实。
12.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多发频发”的问题
(22)关于“私车公养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县委办及下属单位7名工作人员(其中县委办1名、报道组1名、保密局1名、接待处3名、招待所1名)违规进行私车加公油以及报销私车汽油费、维修费、高速通行费合计6.02万元”的整改情况:
对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督促各部门抓好警示教育、自查自纠,杜绝私车公养等违规行为发生。
县委办:巡察进驻前、巡察期间,经自查或边巡边改,6人进行主动清退,合计23107.85元,款项已入账。巡察反馈前,3人主动自行清退,合计8445.95元,款项已入账。相关责任人已向组织做深刻检讨。
接待处:1位同志退还维修费用9930元,2019年6月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东山宾馆:1位同志违规报销私车汽油费400.01元,追缴相关费用和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公车使用管理混乱。接待处2013年至2014年期间违规租赁公务用车5次,租金合计13.67万元;县委办2014年至2016年8月期间违规租赁公务用车,产生租赁费和运行维护费合计23.06万元;县委办公车未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党史办公车未定点停放”的整改情况:
责令公车使用管理混乱、未定点停放、加油和定点维修等相关负责人做检讨说明。2017年起,东山县委办及相关下属单位已经按照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办法要求落实到位,正常公务使用均按照要求提请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统一派车。
(24)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县委办2013年至2016年报销接待费用65.29万元,未附派出单位公函、接待审批单、接待清单和费用结算清单,并且存在大部分以现金支付,多单集中报销问题。接待处2014年至2018年共有393单公务接待未附公函及审批;招待所2014年至2018年6月发生接待费用3.36万元,全部无公函、无审批单、无接待清单、无结算清单”的整改情况:
县委办:组织学习《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文件,制定《现金日常管理制度》,抓好公务卡办理,并按要求有序落实,进一步规范现金日常管理。
接待处:分管县委领导约谈相关人员,提出批评和要求;现已由专人负责公务、商务、外事接待审批手续的审核、整理、录入、归档。未完整的手续,由当日值班人员负责跟踪补全相关手续。相关负责人做公开检讨,2017年来已不存在上述公务接待方面问题。
东山宾馆:规范接待单位公函、审批单、费用结算清单要求,对参观学习交流产生接待费用问题,及时抓紧整改,补上相关材料和清单,并作好具体情况说明。
(25)关于“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不严。接待处报销凭证不规范或缺失,违规报销出差补贴、工作餐费合计0.25万元,超标准报销差旅费0.33万元”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我县《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结合财政局等文件规定,进一步明确住宿、交通等差旅标准。二是针对接待报销凭证不规范或缺失,责令相关部门对能补上的报销凭证要马上补,对违规或超标差旅费要敦促回缴。三是约谈相关责任人,并批评教育。
(26)关于“违规发放津补贴及奖金福利。2013年,接待处、招待所以“三八妇女节活动经费、中秋节过节费、降温费”等名目发放福利、津补贴共计2.99万元”的整改情况:
对标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要求,严格执行内部管理、财务审批、严肃纪律要求,现已收回接待处4位同志“三八妇女节”活动费用2400元。招待所追缴“中秋节过节费、降温费”等名目违规发放福利、津贴18000元。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3.关于“主体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27)关于“主体责任意识不强,未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次数少,廉政警示教育流于形式,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紧压实责任。县委办、招待所党支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多次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通过案例通报、反腐电教片等形式,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力度。二是加强内控投机建设。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和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廉政谈话机制,完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与分管科室、分管人员廉政谈话机制,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记录。
(28)关于“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党组织书记未能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办个别班子成员2018年度述廉述责走过场,县委办何元昌、林海涛等2名班子成员2018年度述廉述责发言内容雷同,招待所黄雪端、朱添寿2017年述廉述责发言内容雷同”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的“一岗双责”、个人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等制度。二是责令相关人员重写述廉述责报告并做出检讨说明,并对其行谈话提醒。
(29)关于“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自觉性不够。党务政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全面”的整改情况:
一是制定县委办、招待所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增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监督自觉性。二是规范设置党务政务公开栏,及时更新党务政务公开信息。
14.关于“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30)关于“县纪工委、驻县委办纪检组“探头”和“前哨”作用发挥不充分,未能推动县委办党总支扎紧扎实制度笼子,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的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切实支持支部纪律委员开展工作,指导修订完善《东山县委办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财务经费管理的实施法》等制度,切实织密制度笼子;二是加强派驻纪检组沟通协调,2019年以来县委办室务会累计研究“三重一大”19个议题,均邀请驻县委办纪检组列席监督或报备,确保派驻监督覆盖每个方面。
(六)反腐败斗争方面
15.关于“财务管理有漏洞的问题
(31)关于“虚开发票套取资金用于报销个人费用问题突出。2013年以来保密局、党史办、机要局、接待处以“办公用品、印刷费、物流费、矿泉水费、汽车驾驶培训费、汽车维修费”等各类名目套取资金6.80万元”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修订《东山县委办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财务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等文件,举一反三健全内控管理制度。二是责令保密局、党史办、机要局、接待处责任人作深刻检讨,县委分管领导专题作约谈,并邀请派驻纪检组列席。
(32)关于“资金监管把控不严。县委办及下属单位存在帐实不符、库存现金超限额、白条抵库、大额现金支付、发票开票方与收款方不一致、发票购买方和货款支付方不一致、大额资金转账给非开票方等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行政单位《现金管理条例》、《会计制度》、《发票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材料,制定《中共东山县委办公室现金日常管理制度》,强化财务意识。二是对接待处、东山宾馆财务负责人进行严肃批评教育,财务负责人作检讨。三是对尚未完成整改的问题,积极让当事人结算相关报销发票凭据尽快整改落实。
(33)关于“入账凭证不规范。县委办及下属单位均存在部分支出未按规定取得完税发票,以收款收据或费用报销凭证甚至以白条替代问题,个别支出未如实注明用途,也未附上相关的结算清单”的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财务审批管理制度,严格《东山县委办完善内控机制强化财务经费管理的实施办法》、《中共东山县委办公室现金日常管理制度》,完善报销票据完税制度。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深刻检讨。
(34)关于“会计核算不规范。2013年至2016年,东山宾馆存在购入固定资产业务77.20万元被直接计入支出、已收付款项未及时做账、借款未及时催讨、退还合同押金直接列支出未冲减应付款、记账凭证借贷方向颠倒、会计和出纳现金账目不符、总账和明细账金额不相符且明细科目不完整、工会未按时独立建账核算等问题;接待处存在银行日记账与零余额账户长期不相符”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清理未入账票据,将原有报销单、借款凭证和已报销未对外付清货款票据按相关规定入账,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二是责成有关人员对虚增经营支出的固定资产及时纠正,重新整改为固定资产登记,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健全固定资产更新更换的动态管理机制,责成相关责任人做出深刻检讨。
(35)关于“党史办2013年至2015年均未按规定对单位印刷服务实行政府集中采购,2013年至2016年期间以茶叶顶抵临时驾驶员劳务费支出”的整改情况:
一是责令党史办时任责任人做检讨说明,二是制定印刷服务管理办法,对照上级关于政府采购等相关规定,对单位印刷业务,按照标准严格履行政府集中采购程序、报销程序,杜绝不规范、不合理的报销行为。
(36)关于“东山宾馆工会财会岗位人员配置违规、部分会员未收取会员费”的整改情况:
一是规范工会财会人员配置,做到依法合规、人岗相适。二是组织对未缴交工会会员费的情况做梳理,追缴未交会员费和核减会员数,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6.国有资产监管不力
(37)关于“县委办、东山宾馆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不健全,县委办2013年以来共有6笔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东山宾馆2014年至2017年期间共有5笔资产合计3.45万元未计入固定资产”的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相关规定。二是对6笔资产未计入固定资产按照要求相应做处置。三是对虚增经营支出的固定资产及时纠正,重新整改为固定资产登记,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38)关于“招待所资产更换制度不健全,客房电器和家具等设施频繁更换后去向不明确”的整改情况:
一是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相关规定,规范和健全单位固定资产更新更换管理机制、管理清单,做到更新更换资产去向明了、处置规范。二是责成相关经办人员对更新更换该报废资产按相关程序登记呈报处理。
(39)关于“招待所尚有106.68万元的应收账款被长期拖欠至今未收回,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整改情况:
一是通知和发函相关单位个人对装饰工程进行办理结算和购买物品来票据入账,对应收款进行催讨,防止坏账和国有资产流失。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责成做出深刻检查。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党纪政纪处分1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资金监管把控不严”的问题,已积极让当事人结算相关报销发票凭据尽快整改落实。
2.关于“东山宾馆尚有106.68万元的应收账款被长期拖欠至今未收回,国有资产存在流失风险”的问题。已按照相关规定和巡察要求,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对上述问题进行梳理核对,通知和发函相关单位个人对装饰工程进行办理结算和购买物品来票据入账,防止坏账和国有资产流失。
下一步,要在整改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巡察整改成果。
一是继续强化整改落实。县委办始终将落实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抓实抓好,持续抓好整改、促进落实、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面完成整改工作。
二是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巡查反馈的问题清单,再梳理,再清查,再整改完善。对整改期间建立的各项制度,着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并抓落实,确保其真正发挥效用。
三是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做到领导认识到位、监督权力到位、教育管理到位、干部把关到位、执行纪律到位、检查问责到位,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紧紧抓在手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落实落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西埔镇白石街县府路7号
邮政编码:363401
电子邮箱:msk5835161@163.com
中共东山县委办公室
2019年10月25日
标签: 办公室 东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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