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莆田市全民健身运动会

2019年莆田市全民健身运动会



莆田市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莆田市体育局

乙方:莆田市曙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300]YS[GK]*******的2019年莆田市全民健身运动会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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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品目号品目编号品目名称商品名称数量计量
单位
产地
类型
单价金额品牌型号技术
指标等
产品属性
11-1C200401体育组织服务乒乓球、网球、趣味定向等项目1国内398800398800曙光传媒曙光传媒
11-2C200401体育组织服务飞镖、投篮、体育舞蹈等项目1国内359700359700曙光传媒曙光传媒
合计:758500.0000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捌仟伍佰元整(¥758500.00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运动会结束止;

4.2交付地点:福建省莆田市业主指定地点;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5.1.1拥有该赛事的主办权; 5.1.2依照赛事要求,甲方有权负责对该赛事组织实施进行监管; 5.1.3 甲方将在赛前对举办方案、背景墙、秩序册等赛事相关材料进行把关指导; 5.1.4协调赛事承办相关事宜; 5.1.5负责赛事经费的支付; 5.1.6指导乙方做好场地氛围布置、竞赛实施等赛事承办工作; 5.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5.2.1拥有赛事的宣传权利; 5.2.2拥有赛事冠名权、场地广告权; 5.2.3负责竞赛执行组织工作、赛前相关的宣传活动; 5.2.4制定比赛项目竞赛规程及竞赛日程编排; 5.2.5负责发动组织群众参加比赛和接受报名工作,需将赛事信息及报名入口提前十五天向社会公布; 5.2.6竞赛团队与裁判队伍的组建; 5.2.7提供比赛所需要的场地、器材、秩序册、成绩册; 5.2.8制作赛事奖牌、奖状、竞赛用品等,做好赛事后勤保障和安保工作,赛场背景图、宣传横幅、标语定制与布置; 5.2.9落实运动员人身意外保险; 5.2.10承担负责赛事工作人员、裁判员的饮食等安排事宜;承担裁判员、工作人员劳务费发放;承担奖金、奖品的发放经费(发放金额不少于项目经费总额的10%)。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根据赛事活动开展实际情况和乙方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综合评分。 6.2甲方将根据2019年莆田市群众体育赛事活动完成任务情况考核表对合同规定举行赛事进行综合评分,考核结果作为经费拨付依据。考核得分65分以下(不含65分)为不合格,甲方将不予拨付剩余经费,考核得分65分以上(含65分)为合格,甲方将拨付剩余经费。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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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支付比例(%)支付期次说明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150
250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本项目结束。

10、违约责任

自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共同遵守本协议,认真履行各自应尽义务。任何一方如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义务时,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损失,并对违反约定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或赔偿经济损失。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应赔偿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向(甲乙双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伍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甲方:莆田市体育局乙方:莆田市曙光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住所:莆田市荔城中大道2169号莆田市政府2号楼住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876弄1号楼B305
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郑光林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胡友政
联系方法:152*****555
联系方法:139*****009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荔城支行
账号:账号:140*****090********

签订地点:莆田


签订日期:2019年11月07日

标签: 运动会 健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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