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doc">急诊科新增抢救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急诊科新增抢救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JXL-2019-CS019
采 购 人: 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工程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日期:2019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4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9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格式 19
第五部分 采购要求及内容 21
第六部分 磋商办法 25
第七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31
文 件 备 案 表
采
购
人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采购
方式竞争性磋商联系人:刘林涛电话:
****-*******采购人意见
盖章:经办人:
年月日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备案意见
盖章:
年月日备注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广水市政府采购办公室计划函要求,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受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的委托,就急诊科新增抢救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急诊科新增抢救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JXL-2019-CS019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采购项目内容:急诊科新增抢救室设备(设施)1批,详细参数见采购要求。
2、预算金额:投资总金额为50万元,资金来源为预算内。
3、交货日期:60天
三、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有本次竞争性磋商项目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销商;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供应商是自然人的提供身份证明材料;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四、报名时间及报名须知:
1、合格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 月 日至 2019年 月 日止(上午8:0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工作日时间内到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代理工作室(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报名。
2、报名时需携带: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报名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亲自到场(委托代理人须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供应商资格条件第1条中的所有材料、信用记录(供应商资格条件中的第2条)网页截图,以上所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并与原件相符)。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开始时间:同报名时间。
2、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 年 月日 时 分 00 秒(注当日: 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2室。逾期送达响应文件的,将不予受理。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 2019 年 月 日 时分
2、磋商地点:广水市永阳大道40号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2号评标室。
八、询问和质疑
相关供应商对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九、
十、本次磋商相关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人:刘林涛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联系人:喻世源
联系电话:
134*****51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盖章):
2019年月日
第二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内容规定11.1采购人: 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
1.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工程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
1.3项目名称:急诊科新增抢救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1.4项目编号:ZJXL-2019-CS019
1.5项目内容:详见技术参数
1.6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2合格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为料;
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3磋商有效期:自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60天4响应性文件份数为:正本壹份、副本贰份。5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6付款方式:签订合同时与采购人协商。7响应性文件递交截止及开启时间:2019年 月 日 时 分 秒
响应性文件递交地点:广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8竞争性磋商拦标价:RMB500000.00元
拦标价为采购的最高限价,投标人的磋商报价超过招标拦标价的按废标处理。
91磋商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均是本项目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响应性文件将不予退回。
10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必须参会并证明其参会身份。法定代表人参会的,磋商会议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授权代理人参会的,磋商会议现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第三部分 磋商供应商须知
A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次竞争性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急诊科新增抢救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 。
1.2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广水市第一人民医院和浙江新联工程管理咨询工程有限公司广水分公司司。
2.定义
2.1“采购人” 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代理机构” 见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4“磋商供应商”指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条件,按时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4“货物”指磋商供应商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需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及其他相关的证明资料和材料。
2.5“服务”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供应商须承担的施工、维修、维护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2.6“工程”指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磋商企业须承担的施工、维修等工程。
2.7“响应性文件”指磋商供应商响应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的文件。
2.7“成交供应商”指接到采购人签发的成交通知书,最终被授予合同的供应商。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条件;
3.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3.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为料;
3.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4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3.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栏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磋商费用
4.1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磋商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磋商按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所规定的收费标准计取。
B.磋商说明
5.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构成
投标人应完整的按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相应文件格式填写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竞争性磋商文件用以阐明所需工程、货物及相关服务、磋商程序、磋商标准和合同条款
等,由下述部分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磋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磋商供应商须知
(4)合同范本(参考样本)
(5)采购要求及内容
(6)磋商办法
(7)响应性文件格式
6.竞争性磋商文件条款
供应商一旦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条款。
7.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与补充
7.1供应商可以对磋商文件中的有关问题(如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遗漏、歧义等问题)以书面形式进行询问,或是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而需要提出质疑的(对磋商文件质疑的详细规定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询问和质疑”),可以要求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答疑、澄清答复。
7.2供应商对磋商文件如有疑问,可以在磋商文件规定的询问或质疑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如电子邮件、传真、信件、电报等)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询问函”或“质疑函”。采购代理机构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修改的问题,将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作出澄清解释或补充说明,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逾期视同接受,在规定的询问或质疑截止时间后提出的任何针对磋商文件的询问或质疑,将不予受理。该更正补充文件是磋商文件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4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公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4供应商提出的询问超出采购人对采购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或者回答范围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
7.5在本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将按照8.6的相关程序执行。
7.6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法定程序对供应商针对磋商文件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进行答复。如涉及到对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将澄清或者修改内容及通知以电子邮件、传真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顺延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答疑、补遗是磋商文件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对参与采购活动的有关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7.7为使供应商有充分时间对磋商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或由于其他原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决定推迟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推迟截止时间的通知将刊发在指定的网站上,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主动上网查询该项目的相关公告。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供应商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
7.8当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C.响应性文件的编写
8.基本要求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磋商文件内容的响应性文件且装订成册(响应性文件正本须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响应性文件副本可以复印,其正、副本都应装订成册,并在封面上正确标明“正本”、“副本”字样。每页页码要按先后顺序打印或用不能擦去的墨水书写,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不允许出现活页、漏页、错页和夹页,不允许将多包合编或合订在一起,否则作为不合格竞标文件处理),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从而使其响应性文件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否则,其响应性文件将被拒绝。
9.响应性文件的组成
9.1响应性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磋商响应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磋商一览表
(五)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技术部分(施工组织设计)
(十)其他资料
9.1.1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技术部分是能够证明磋商供应商提供的工程、货物及服务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磋商供应商须对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技术性能逐项作出实质性响应,必须保证其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时效性,否则,磋商小组将不予推荐。报价部分是指磋商供应商响应采购项目要求而作出的书面报价明细。
9.1.2供应商技术文件规格幅面(A4)应与正文一致,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为方便评审,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格式要求制作。
9.2响应性文件中所涉及的货物,供应商应提供充分的证明资料证明所提供的货物是合格的,且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及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9.4 响应性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所有文件必须使用简体中文。
10.响应性文件格式
10.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提供的响应性文件格式要求制作(见第七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10.2响应性文件(正本、副本)应用A4纸打印,并按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七部分要求的顺序依次装订成册,响应性文件首页应编制“文件目录”并标明页码。
11.磋商报价
11.1所有价格均为人民币报价,报价应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须包括工程中的一切费用。须由中标单位开具当地正式发票。
11.2磋商报价是以人民币为单位的综合报价,供应商应根据控制价,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提出不高于控制价的报价。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轮只许有一个报价;
11.4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的磋商报价表格式填写磋商报价;
11.4磋商过程供应商按磋商小组要求不超过二轮报价(首次报价、最后报价);
11.5供应商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首次报价、最后报价)将被拒绝,磋商报价不允许修正和涂改,出现错误或涂改的将以无效报价处理;
11.6供应商不得以他人名义磋商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1.7响应性文件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中各项做出实质性响应,否则该磋商将可能被拒绝。供应商服务承诺书应按不低于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服务要求标准做出响应;
11.8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2.响应性文件有效期
响应性文件从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起,响应性文件有效期为60天,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磋商,将被拒绝。
14.响应性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4.1响应性文件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加盖单位公章和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14.2除磋商供应商对错误作必要修改外,响应性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修改处须加盖磋商供应商单位公章;
14.4响应性文件应以中文编制,计量单位以国家规定标准为准;
14.4响应性文件应严格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性文件未按规定提交,将被视为不完整响应的响应性文件,其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14.5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性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磋商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项目结束后,采购单位保留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投报货物及磋商情况核实的权利,如核实过程中有证据证明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有违反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行为的,将取消其成交候选供应商资格。
D.响应性文件的递交
14.响应性文件的密封和标记及递交
14.1响应性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必须用封条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封条上加盖供应商公章,密封袋封面注明“在 2019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前不准启封”(投标截止时间),正面应加盖供应商公章,并写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地址,正本与副本如有差异的,评审时以正本为准。
14.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
拒收。
14.4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性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接受。
E.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程序及相关说明
15.磋商说明
15.1由采购人组织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
15.2 磋商全过程中,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参加。
16.磋商原则
16.1 统一性原则:磋商小组将按照统一的磋商程序和磋商方法,用同一标准进行磋商;
16.2 独立性原则:磋商工作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磋商小组成员对出具的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16.4 综合性原则:磋商小组将综合分析、评审磋商供应商的各项指标,磋商小组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办法和标准对各供应商进行综合评定;
16.4保密性原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磋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17.磋商程序、内容
17.1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首次报价;
17.2磋商小组要对各供应商的资格性、递交的响应性文件的符合性进行审阅,以判定各供应商资格、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审阅结束后,要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磋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
17.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17.4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项目经理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7.5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4家,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17.6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17.7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17.8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为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7.9供需双方签订采购合同。
18.响应性文件的澄清:
18.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性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该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项目经理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项目经理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8.2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将作为响应性文件内容的一部分。澄清、说明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性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供应商拒不按照要求对响应性文件进行澄清、说明的,磋商小组可拒绝该其响应文件。
18.4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提供的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在磋商时均应携带原件。
18.4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某个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供应商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磋商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作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可拒绝该报价。
19.注意事项:
19.1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可取消其磋商资格
(1)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提交有关材料的;
(2)有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行为的。
19.2磋商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在评审中按废标处理:
(1)最后报价有选择性的;
(2)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9.4经查实,若磋商供应商有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行为,采购人将视情节轻重和影响程度报政府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20.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
20.1 磋商小组将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比较并出具评审报告,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0.2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2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以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本次磋商活动由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上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最终中标人。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评审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0.4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20.4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超出磋商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订立背离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20.5 成交供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把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并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该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21. 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标准方法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磋商办法”。
F.授予合同
22.成交通知书和签订合同
22.1确定成交供应商后,由分散采购机构向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于《成交通知书》签发之日起三日内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4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澄清文件)、磋商记录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
22.2成交供应商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并迅速组织货源保证如期供货。
22.4本项目不允许供应商拟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交由他人完成,成交供应商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2.4 成交供应商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另行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采购合同,若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处成交金额的5-10‰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4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予公告,没收违法所得,建议工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22.5采购人不按照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成交供应商另行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成交通知书发出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成交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的;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有权责令限期改正、警告并予以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处分,给成交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22.6政府采购合同适用合同法。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双方均应诚实守信全面履行,否则违约方将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对方损失。
24.保密及其它注意事项
24.1磋商小组将在有关监督部门的监督下,严格依照《政府采购法》和相关磋商程序开展工作。
24.2在磋商过程中,参加磋商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24.4在磋商期间,供应商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或有关工作人员询问正在进行的磋商情况,不得进行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
24.4磋商小组不向磋商供应商解释未成交的原因,不退还响应性文件。
24.腐败或欺诈行为
在采购和合同实施期间,要求采购人以及供应商遵守最高的道德标准。为此,特定义如下词汇:
24.1“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或合同执行期间,通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要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从而影响公职人员工作的行为。
24.2“欺诈行为”是指通过提供伪证影响招标采购或合同执行,从而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行为;也包括供应商之间串通(在提交响应性文件之前或之后),人为地使采购过程失去竞争性,从而使采购人无法从采购的自由竞争中获得利益的行为。
24.4如果认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过程或合同的执行过程中参与了腐败或欺诈行为,则会宣布该供应商在1-4年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果该供应商为被推荐的成交供应商的,则将同时取消其成交资格。
第四部分 合同附件格式
(根据《政府采购法》和《合同法》相关规定,采购人和中标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应当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以合同方式约定。此合同书仅作为签订正式合同时的参考,正式合同书应包括本参考格式之内容。)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签订日期:
签订合同地点:
本合同由 (采购人) (以下简称“甲方”)与 (中标人) (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乙方以总金额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甲方提供如下货物(工程或服务):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1.本合同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2.甲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乙方到期应付的合同款,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3.乙方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工期(服务期限)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4.合同文件。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
4.2中标的投标文件;
4.3合同书;
4.4合同条款;
4.5分散采购机构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6附件;
4.6.1甲方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乙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乙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技术协议。
5.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6.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本合同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或服务)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7.付款条件。本合同的付款条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8.合同金额。合同总金额见合同书,分项价格在乙方的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规定。
9.工期和交货(服务)地点。本合同中货物(工程或服务)的工期、交货(服务)地点在招标文件中有明确规定。
10.合同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11.合同的份数。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
12.合同的失效。本合同在合同价款全部结清后失效。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盖章):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法人代表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 号: 帐 号:
税 号: 税 号:
第五部分 采购要求及内容
急诊科新增抢救室设备(设施)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及要求:
电子可视喉镜招标要求
一.数量:壹套
二.性能要求:
1、喉镜与显示屏一体化结构,便携易用
★2、全防水设计,可浸泡消毒
★3、镜片精细化设计,为插管提供更大的空间
4、充电时间:≥3h
5、视频喉镜的全金属框架,机械强度高
6、USB读取与存储,大容量16G TF卡
7、镜头像素:≥300万
8、显示器可上下左右双方向旋转
9、内置电源:可充电高能聚合物锂电池3.7V DC,2000mAh
10、工作时间:≥200min
11、显示器规格:3英寸显示屏
12、背光方式:LED(5Pcs)
13、屏幕比例:4:3
14、低电量屏幕显示功能
15、一次性视频喉镜片为进口医用级高分子材料
16、视场角:50 -65 o
17、景深:50mm-500mm
★18、“一镜≥五片”
★18、独特的充电方式,连接充电线时接头正反两面都可以使用
19、高清数字化系统芯片
20、一键拍照/录像功能
21、光照度:≥150 Lux
呼吸机招标要求
一、数量:壹(台)套
二、主要用途:用于医院危重患者的通气治疗
三、技术要求:
1.原装进口
2.配≥5.5“彩色液晶显示屏,可以显示P-T曲线,F-T曲线,V-T曲线,P-V环,F-V环,吸气同步率,呼气同步率
3.氧浓度21-100%可监测,屏幕可实时显示氧浓度
4.一键式操控旋钮,菜单式操作界面
5.有创通气模式:PCV、PSV、aPCV、VCV、aVCV、SIMV
6.无创通气模式:S,T,ST,CPAP,SX,SXX,TA
7.IPAP压力范围6-45cmH2O
8.EPAP/PEEP压力范围4-20cmH2O
9.CPAP压力范围4-20cmH2O
10.压力精度±0.2cmH2O
11.吸气灵敏度,呼气灵敏度8档连续可调
12.呼气触发可以关闭,以锁定病人的吸气时间
13.I:E可调,Ti占比15%—67%
14.呼吸频率6-45次/分
15.压力上升,下降速率6档可调
16.具有SoftStart压力缓启动功能
17.最大流速300L/min
★ 21.具有目标潮气量设定功能,潮气量范围50-3000ml
18.目标潮气量调节速度3档可调
19.配有内置电池,至少供电4小时
20.全金属涡轮,压力稳定,坚固耐用,静音效果极佳
21.最大漏气补偿170L/min(无创模式下)
22.独有的双层过滤装置
23.具有LIAM周期性肺扩张技术,帮助痰液引流
24.独有ATC(小气道塌陷控制技术),快速改善CO2储留
25.Trigger lockout吸气触发窗技术,有效避免误触发
26.具有高压报警、低压报警、潮气量过高报警、潮气量过低报警、高频通气、窒息通气、氧浓度过高、氧浓度过低报警等。
四.其他:提供人员技术和应用培训
监护仪招标要求
一.数量:两台
二.性能要求:
1.插件式监护仪,可用于监护成人,儿童,新生儿患者,插件式设计,可方便升级监测参数
2.>10寸彩色LED显示,彩色高分辨率达800*600,8通道波形显示
3.具备呼吸氧合度、趋势共存、大字体、它床观察等多种显示界面
三.技术要求:
1标准配置可监测心电,呼吸,无创血压,血氧饱和度,脉搏和双通道体温监测,可选配呼末CO2(主流/旁流/微流)监测
2.3/5导心电测量,算法通过全球权威数据库AHA和MIT-BIH验证
3.具有监护、诊断、手术模式,可抗肌电、除颤等干扰
4.最多可同屏显示7导/12导ST值,具备ST模版功能
5.心电和呼吸采用全球领先ASIC芯片技术
6.心率测量范围:成人15~300 bpm;新生儿/小儿15~350 bpm;分辨率1 bpm精度:1 bpm,分辨率:1%
7.心率失常分析13种,呼吸监测范围:0~140 bpm,自动呼吸增益
8.工作时间>=8小时,脉率范围:20~250 bpm,分辨率:1 bpm
9.具备智能导联脱落监测功能,个别导联脱落的情况下仍能保持监护,抗运动、抗弱灌注能力强
10.具备ECG多导同步分析功能,同时分析多个心电导联,个别导联干扰情况下仍能准确监测
11.震荡法测量无创血压,测量范围: 成人 10~260 mmHg;小儿10~200 mmHg;新生儿 10~130 mmHg
12.可显示PI血氧灌注指数,有效反映血氧灌注情况,血氧饱和度范围:0~100
13.采用抗干扰和弱灌注血氧技术
14.具有成人、小儿、新生儿分段过压保护功能
15.NIBP可选择初始充气压力,提升测量的准确性和患者舒适性
16.双通道体温监测,具有温差显示
17.测量范围:0~50 ℃,精度:0.1 ℃
四:其他
1.具有三级声光报警,参数报警级别可调
2.具有起搏和ST段分析功能,采用胸阻抗法监测
3.具备报警集中设置功能,操作方便
4.具有护士呼叫功能、脉搏调制音功能
5.具备血液动力学、药物计算功能,氧合计算,通气计算,肾功能计算
6.具备趋势共存界面、呼吸氧合图界面,大字体显示界面,及标准显示界面等多种显示界面
7.具备重点科室参数报警默认配置,另可存储5种自定义配置,支持U盘导入导出配置
8.测量模式可选手动/自动/连续,单位可选mmHg、KPa
9.支持有线、无线联网,内置无线网卡,采用双天线设计,保证信号传输稳定可靠
10.可选配记录仪或打印机,记录仪可内置
11.支持3通道记录仪
12.内置可充电锂电池,供电时间≥4小时
抢救车招标要求
一.数量:壹张
二.性能要求:
1.车体钢体喷塑,床面为两折两块组合,材质均采用全新工程塑料,一次吹塑成型;壁厚≥3.5mm。具有外形美观,强度高,耐腐蚀,易清洗,无卫生死角;2.两片式PP护栏,护栏采用PP工程塑料一次吹塑成型,PP树脂护栏上有方便引流管通过的凹槽。强度高,耐腐蚀,易清洗。对患者加强保护,避免病人摔落;
3.后背通过升降气杆控制背板位置调节:背板0-75度;
4.脚轮:直径6英寸中控双排脚轮,静音、耐磨、内置全封闭自润滑轴承,防水、防杂物缠绕设计;单轮负重≥80KG;
5.刹车系统:一脚式中央控制刹车,一脚刹车四轮定位,整体平稳无晃动;
6.配有不锈钢两段升降式输液架,床头床尾各壹个点滴架插座,孔径20mm,由金属材质冲压成型,内配ABS工程塑料内芯,防止点滴架使用过程中损坏和降低噪音;
7.最大承载:250kg;
8.头部配有内径12.5cm的氧气瓶支架;
9.中间为直径10cm轮盘的导向轮设计.
10.具有自如搭扣的安全限位功操作功能,轻松自如,静音耐磨;整套螺杆厚重结实,使用寿命长,通过可折叠摇手控制功能调节,操作方便;
11.配带床垫,床套四周有拉链,可将床罩拆卸清洗。(外面是防水细帆布,里层是2cm的海绵)有两条安全绑带,在紧急运送病人的时候可保证病人安全运送。
抢救吊塔招标要求
一数量:两台(套)
二、 基本要求(干湿分离重症监护室吊桥):
1、吊塔主体材料要求为高强度铝合金,
2、桥式横梁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模具化生产,全封闭设计。
3、吊塔电源为单相220V电源,要求有专用的电源接地线、相线、中线三线供给,电源插座容量为单相220V/10A。电源均为万能插座。
4、气体终端要求:各种气体插座均为不同颜色和不同形状,防止误操作。可保证2万次以上的插拔。
5、所有吊塔均须配有良好的刹车系统,保证吊塔不产生漂移。。
6、所有吊塔上承载的设备的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和塔体之间没有相对移动,所有电源线路及气源管路必须在塔体内不能外露,保证吊塔在移动过程中,不会因位置的改变导致线路脱落的意外发生。
7、吊塔箱体内部要求电、气分离.
三、 具体配置:
1、苏醒室吊桥
2、桥式横梁采用高强度铝合金型材、模具化生产,全封闭设计。
3、专业型材,高强度、高精度铝合金滑轨,桥体吊架以及附件均为铝型材。
4、干、湿区吊架移动范围为整个桥梁,并可在相邻桥体内无限制移动。
5、吊桥最大承载≥300 kg。
6、气体终端:氧气插座2个,负压插座2个,空气插座1个;整体气体终端;颜色以及形状不同,以免互混,接插次数20000次以上。
7 、电源终端:12个。
8、 2个抽屉,可上下移动4层托盘,托盘最大承载≥50kg。
9 、1个RJ45网络通讯端口。2个等电位端子。
10 .1个多功能输液架,并可悬挂输液泵,阻尼式升降。
11.1个LED夜间照明灯,1个LED阅读照明灯
卒中床招标要求
一.数量:壹张
二.性能要求
(1)床体可载重≥250kg;背板动态载重≥150kg。
(2)床框采用30×60×1.5㎜矩型碳素钢管焊接 ;床背板支撑力牢固可靠,承受1500N压力不变形;床面板采用1.0mm优质冷轧钢材一次模压成型工艺,床板四角平滑,多孔透气设计。
(3)床板和床架表面经处理,抗酸碱腐蚀,防霉,耐褪色。经过二度磷化防除油除锈、再进行静电粉末喷涂,不脱落,不生锈。
(4)采用进口电机,通过护士控制器/护栏控制器控制整床运作。
(5)调节范围:背部调节高度:0°-75°左右, 腿部调节高度,0°-45°左右,整床向前倾斜:0-10°左右,整床向后倾斜:0-10°左右,上下升降范围:52-76cm左右。
(6)流线型床头尾板(高低搭配),采用纯正工程塑料,中空模压一次性吹塑成型,耐褪色、耐老化,强度高,抗摔不易碎。无卫生死角,易清洁;牢固结实;暗藏锁定开关,稳定可靠,拆卸方便,满足临床急救需求。床尾板带护士控制器。
(7)床边护栏系统:护栏采用优质PP护栏,护栏侧伏时高度应不高于床垫高度,方便患者上下床。伸展轻松、安全,便于维护,结构牢固。
(8)脚轮采用6寸中控脚轮,高耐磨、无噪音、防酸耐碱、容易维修。中控一脚刹车,方便床在推动过程中容易掌控,更轻松省力;
(9)称重系统:床尾板有称重的系统的显示器,准确显示床上载有物体和病人的重量
(10)电动控制系统:床头护栏内外侧均有控制按钮,床尾板配有控制器
(11)立柱式直线升降结构,结构稳固,称重准确
三.配置要求:
(1)床身四角及中间部位有四个点滴架插孔。
(2)床边带有引流挂钩。
(3)不锈钢双段式四爪输液架,结实耐用;1根
(4) 床垫:用棉与化纤交织,经防水、透气处理的布料,中间为高密度海棉和棕丝组合,厚度≥8cm.
第六部 磋商办法
一、磋商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的原则,公正地对待所有磋商供应商。
2、坚持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相关规定,择优定标。
二、 磋商程序
(一)磋商
1、磋商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组织,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磋商;
2、供应商应委派法定代表人或项目经理参加磋商活动;
4、磋商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
4、检查密封情况:由采购人代表、供应商代表、监督部门代表检查磋商文件的密封情况,由监督部门代表宣布密封结果。
(二)磋商小组
由采购人组织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成员由有关经济、技术方面的评审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等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其中评审专家2人,采购人代表1人。
(三)磋商程序
1、首先由采购人介绍本次磋商的主要情况及供应商需要了解的主要事项;
2、检查响应性文件密封情况,供应商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进行首次报价的先后顺序,供应商自行对本项目货物首次报价;
4、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性文件,确定进入最后报价磋商阶段的供应商名单;
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供应商进行谈判;
5、供应商根据随机抽取的磋商顺序逐家讲解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相关承诺等,并回答磋商小组的提问。
6、围绕磋商要点,磋商小组全体成员集中与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磋商。
7、磋商文件中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条款有实质性变动的,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8、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四)评审磋商文件
1、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性,填写《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审查的内容:
1.1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1.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身份证明;
1.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1.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为料;
1.1.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4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1.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以证明;
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需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
1.5资格性审查内容正本应为清晰彩色影印件且加盖单位公章。
2、磋商小组审查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性文件的有效性,是否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写响应性文件,填写《符合性审查表》。
有下列内容之一不能通过符合性审查
(1)响应性文件递交的正本和副本数量不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
(2)响应性文件活页或散页装订;
(4)响应性文件签字和盖章不齐全的;
(4)磋商有效期不足的;
(5) 供应商所提交的报价表中出现两个报价的;
(6)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牟取中标或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以上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未通过的,其响应性文件为无效响应性文件。
(五)磋商办法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1.比较与评价
1.1经审查合格的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小组将根据磋商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最终报价,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1.2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评审时将考虑以下因素: (1)供应商资信实力; (2)质量技术; (3)售后服务; (4)商务响应;
1.3本次评审将采用下列方法:
(1)低价高分法:即指在最大限度地满足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评审后,以打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的评分办法。
(2)评审因素:详见评分标准。
2.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后,直接授予成交服务商合同止,凡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服务商或其他无关的人员透露。
2.2在磋商评审期间,服务商试图影响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其报价被拒绝,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磋商标准详见附表《磋商细则》
说明:
1、以上各项打分均由磋商小组共同认定,如磋商小组在认定上出现意见分歧,由磋商小组进行表决,以少数服从多数决定原则确定,并作记录。
2、如磋商小组一致认为最低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能时,磋商小组有权通知供应商进行解释。如供应商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解释,或所作解释不合理,经磋商小组取得一致意见后,对该供应商将不予推荐。
3、评审过程中,所有数值计算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计算的最终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四舍五入)。
(六)磋商纪律
为了加强政府采购的管理和监督,保证招标工作严肃有序地进行,磋商小组成员、采购人及工作人员应共同遵照执行以下纪律: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维护国家、采购人及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遵照磋商原则,公正、公平地对待所有供应商。
4、磋商工作按规定程序,在磋商小组内部独立进行。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非法干预或影响。
4、磋商小组成员与磋商供应商应当执行《采购法实施条例》回避制度。
5、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的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承担责任。
6、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任何磋商供应商或与采购结果有利害关系的人私下接触,不得收受磋商供应商、中介人及其它利害关系人的财物或其它好处。
7、磋商小组成员和参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透漏对磋商文件的评审和比较、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它情况。不得将评审资料带出评审会场。
8、为确保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磋商小组全体成员应关闭通讯工具;在评审工作结束前,磋商小组全体成员不得单独活动。
9、磋商小组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
(七)计分方法及定标办法
1.计分办法
1.1分散采购机构对各评委的总分进行复核。各项统计结果均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1.2各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评委所评定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1.4磋商小组根据各投标人投标的最终评分,按高低次序确定投标人最终的排列名次,并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推荐不超过三名有排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如果投标人的最终评分相同,则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排名优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由采购人确定或者采购人委托磋商小组以投票方式确定中标人。
2、最终供应商确定办法
磋商小组根据排名顺序与排名第一的供应商候选人进行服务质量,价格上的面对面谈判,若符合谈判单位磋商文件要求则排名第一的供应商为最终供应商。第一的供应商候选人放弃、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最终供应商。排名第二的供应商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供应商候选人为最终供应商。
采购人根据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采用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1、采购人按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当场确定最终中标人。
2、授权磋商小组确定中标人。
本次磋商活动由采购人按照评标报告上磋商小组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最终中标人。
对未中标的候选人,采购人有权不作任何解释。
(八)中标通知
1.磋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由中标人到广水市政府采购代理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中标方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附表 磋 商 细 则
注: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及承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
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说明价格60分评标委员会只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价格评议,报价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技术指标
20分1)供应商的技术投标书的响应性、符合性、完整性及编制质量,在技术参数*号项、普通项全部满足的得满分20分;
2)技术参数中*号项一项不满足的扣5分,扣完为止
3)技术参数中普通项一项不满足扣1分,扣完为止;
4)复制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作为实际响应数据或投标响应数据无对应支持文件的,其技术响应将按负偏离处理。提供产品核心技术说明资料,标注页码备查。无资料说明的参数将不予认定。服务保障10分1,故障处理措施、应急处理方案,根据投标人的方案的优劣情况,优得4分,良得2分。2,有针对性强的人员培训方案及售后服务方案,优得6分,良得3分。业绩证明4分提供类似业绩(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两者具备其一视为有效)1个得2分,最多得4分。原件备查投标文件的
规范性2分投标文件的制作质量、文档编排、规范性、方便查阅性等进行综合比较:优得2分,良得1分。售后服务4分产品故障响应:省内24小时、省外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并修复,且有完善售后服务网络和巡检方案的得4分,不完善售后服务酌情扣分;
第七部分 响应性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响应性文件
(采购编号:)
投标人全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目 录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磋商响应函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四)磋商一览表
(五)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九)技术部分
(十)售后服务承诺
(十一)其他资料
一、湖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市场主体名称:
证件类型: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证件号码:
行政区划代码:
主管部门:
承诺内容:
为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树立诚实守信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形象,本单位自愿做出以下承诺:
一、承诺本单位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履行应尽的责任和义务,全面做到履约守信,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二、承诺本单位提供给注册登记部门、行业管理部门、司法部门、行业组织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交的所有资料均合法、真实、有效,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承诺本单位严格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主动接受行业监管,自愿接受依法开展的日常检查;违法失信经营后将自愿接受约束和惩戒,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四、承诺本单位自觉接受行政管理部门、行业组织、社会公众、新闻舆论的监督;
五、承诺本单位将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要求,向社会公示信用信息;
六、承诺本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管理,重合同、守信用,不制假售假、商标侵权、虚假宣传、违约毁约、恶意逃债、偷税漏税、价格欺诈、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七、承诺本单位在信用中国(湖北)网站中无违法违规、较重或严重失信记录;
八、承诺本单位提出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坚持依法依规、诚实信用原则,在全国范围12个月内没有三次以上查无实据的政府采购投诉;
九、根据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要作出的其他承诺
。
十、承诺本单位若违背承诺约定,经查实,愿意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和信用管理部门相应的规定处罚,承担违约责任,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愿按照《湖北省社会信用信息管理条例》规定,违背承诺约定行为作为失信信息,记录到省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并予公开。
十一、承诺本单位同意将以上承诺事项上网公示。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承诺日期:
注: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主体名称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做出承诺。
二、磋商响应函
致:
1、根据贵方 号采购公告,我方决定参加贵方组织的项目的采购活动。我方授权(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采购的有关事宜。我方已仔细研究了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知悉参加竞争性磋商的风险,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及澄清修改部分(如有)的全部条款(包括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资格条件、评审、成交标准以及采购需求等其他所有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2、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日内(响应文件有效期)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4、我方愿意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的货物与服务,首次(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人民币(小写)。我方愿意按磋商文件规定和磋商小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
4、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我方将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5、一旦我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将按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并且同意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
6、我方同意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承诺不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撤回响应文件。
7、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贰份。
8、我方愿意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采购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报价最低的磋商报价(综合评分法),接受磋商文件19.4项关于磋商小组可以判定明显不合理,低于个别成本、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约的最后报价为无效报价的规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电 话:
传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号:
附件1-诚信报价承诺书
为维护广水市政府采购市场秩序,本单位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二、本响应文件中所提供的全部材料都是真实、有效和合法的。
三、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不恶意压低或抬高报价。
四、不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报价,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或者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我单位无条件接受磋商文件关于“视为供应商相互恶意串通”的有关规定。
五、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及评审委员会成员行贿或以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方式牟取中标或成交资格。
六、不以伪造、变造响应文件资质材料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资格。
七、不进行虚假、恶意投诉或以其他方式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秩序。
八、我单位首次(总)报价包含本次采购需求的服务,服务分项报价表中如有漏项或缺项,缺漏项的相关服务作为对采购人的优惠(免费提供),包含在总报价中。采购人无需为该项服务另行支付费用。我单位承诺保证有足够的人力、物力等资源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委托的服务业务,提供优质服务,并对服务成果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九、我单位承诺:如果我单位成为本项目的成交供应商,签订合同时不向采购人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并将按照磋商文件22.1、22.4的时间要求办理成交通知书及签订合同事宜,否则视为放弃成交、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我单位承诺将严格按照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十、积极配合广水市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处理投诉事项,如实反映情况,提供真实材料。
本单位若违反上述承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并接受广水市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一条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的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书面声明函
致:
我们,(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项目名称),政府采购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文件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审查、评审所需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承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管理、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以及任何附属机构(单位)没有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四)我方经营及资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务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
(五)我方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正在公示的名单为准)
(六)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七)到本项目磋商会议当天,我方未被列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的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二、我方声明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前4年内(以本项目磋商会议日期往前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一)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二)财政部门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
三、我方以上声明都是真实、有效的。否则将承担《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年龄:职务: _
系(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兹授权 同志为我公司参加贵单位组织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的投标代表人,全权代表我公司处理在该项目采购活动中的一切事宜。代理期限从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授权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签发日期: 年月 日
附:代理人工作单位:
职务: 性别:
身份证号码: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1、此授权委托书需另备一份单独递交,以便开标现场查验身份!
2、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单独递交!
四、磋商一览表
首轮报价?/最终报价□
项目编号: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磋商报价
小写:
大写:
备注
供应商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月日
注:1、供应商的总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供应商对报价的准确性负责,任何漏报、错报等均是供应商的风险。
2、供应商的报价一律用人民币报价。
4、在首轮报价□//最后报价□的方框内选择打“√”,确定是何种报价;
4、最后报价表需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确认后装在小信封内密封,现场填写内容。
五、技术响应、偏离说明表
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响应、偏离说明表
投标人:
项目编号:
序号招标文件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投标响应内容对应简述偏离说明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123说明:1.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要求及内容”中技术、服务要求“★”号条款进行逐项说明是否满足要求,如有偏离,投标人应详细说明。未按照要求填写此表或仅注明“符合”、“满足”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文件对应的页码填写到上表“投标文件对应的页码”中。如未提供页码或内容页码完全不一致的,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时间:
六、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致:????
关于贵方编号: 竞争性磋商要求,本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服务,并声明响应性文件中提交的下列文件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委托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审查)
4、竞争性磋商公告第四条《供应商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要求的证件;(原件在磋商时由磋商小组审查)。
4、磋商文件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件;
5、本签字人确认资格文件中的说明是真实的、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邮政编码:
日期:年月日
七、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包含但不限于竞争性磋商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证件。
备注:响应文件中需提供磋商公告中要求的所有证件,缺任何一项作无效投标处理。
八、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项目(项目编号为:)采购活动中,我方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方及参与磋商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人名称:(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委托项目经理(签字或盖章):
日期:年月日
九、技术部分
十、售后服务承诺
十一、其他资料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如类似项目业绩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