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黄梅县招投标管理办法》,武汉信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湖北省黄梅县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下列放射防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
一、招标编号:梅综招办2011-CG030号
二、招标内容:见以下放射防护设备采购及安装明细表
序号 | 产品名称 | 型号 | 单价最高限价(元) | 数量 | 金额(元) |
1 | 铅玻璃 | 1500*900*20 | 16000 | 2块 | 32000 |
2 | 1500*900*25 | 19000 | 1块 | 19000 |
3 | 800*600*15 | 6749 | 1块 | 6749 |
4 | 不锈钢防护框 | 600 | 7个 | 4200 |
5 | 射线防护门 | 2mmpb | 3300 | 18.72m2 | 61776 |
6 | 3mmpb | 3600 | 4.37 m2 | 15732 |
7 | 4.5mmpb | 4300 | 5.61 m2 | 24123 |
8 | 工作警示灯 | 320 | 7个 | 2240 |
9 | 电离辐射牌 | 60 | 7个 | 420 |
10 | 推拉门门帘盒 | 620 | 4个 | 2480 |
11 | 不锈钢锁具 | 138 | 10套 | 1380 |
12 | 不锈钢通风铅防护罩 | 700 | 7个 | 4900 |
13 | 电动防护门电机部分 | 13000 | 5套 | 65000 |
合 计 最高限价 240000元 |
注:1、上述单价最高限价中均含费、税、运输、装卸及安装等一切费用。
2、工程地点:黄梅县人民医院
3、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有关射线防护工程资质,且在湖北省疾控中心备案的企业。
3、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应向招标人提供如下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销售商还应有厂家的授权书原件)原件、
投标人若不能提供以上资格证明材料 ,将不能购买招标文件参与投标。
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必须在2011 年7月6日下午17:00时前从本公司基本银行帐户转交到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以到账为准)。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黄梅县南街支行;户名: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行号:
********2168 帐号:
****************68 。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在黄梅县招标办及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下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请申请人于2011年6月28日至2011年7月6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持相关资料到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四楼办公室)购买招标文件,届时武汉信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有专人负责接受报名并出售《招标文件》;报名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6日下午5时;
2、 报名及招标文件5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1年7月18日,地点: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交易中心二楼交易大厅。(投标申请人的投标文件必须在 2011年7月18日上午9:00时之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八、投标人可对设备的技术参数是否有针对某一特定品牌的倾向性,以及该参数是否实质上满足三家以上潜在投标人参与竞争等问题提出有根据的意见和建议。投标人如有异议,请在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向黄梅县人民医院和武汉信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招标人将在汇总各方意见后对参数进行一次性修改。如投标人对招标人修改的参数和有关质疑回复仍有异议,可在收到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中心提起投诉。
九、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自行到医院现场对机房(大小、布局结构、墙体情况)、设备(型号、功率)等相关情况做出详细的了解后,结合院方的要求做出科学、合理的防护预案及绘图,对原放射防护设备要合理使用。
投标人必须保证防护检测合格,协助院方进行放射防护评估、检测、办证等相关事宜。
招 标 人: 黄梅县人民医院
联 系 人: 汪院长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信业工程招投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柳女士 联系电话:
139*****368 监督管理部门:黄梅县综合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 翟正群 联系电话:
******* 2011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