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眼科设备采购的资格再次审核公告(含采购公告)2019-XNYY-YQ-34

关于眼科设备采购的资格再次审核公告(含采购公告)2019-XNYY-YQ-34

我院采购项目2019-XNYY-YQ-34中部分设备经网上公告至报名截止时间为止合格报名供应商不足三家,以下设备仍接受供应商报名:


项目编号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备注


2019-XNYY-YQ-34


1


直接检眼镜


4



2019-XNYY-YQ-34


9


OCT全景前节镜头


1



2019-XNYY-YQ-34


10


视觉生物信息刺激技术应用于儿童弱视的分级检查与治疗软件


1



2019-XNYY-YQ-34


11


非接触式眼压计


2



2019-XNYY-YQ-34


12


手持式电脑验光/角膜曲率仪


1



2019-XNYY-YQ-34


13


双极电凝器


1



2019-XNYY-YQ-34


14


全自动磨边机


1



2019-XNYY-YQ-34


17


眼科AB型超声诊断仪


1



2019-XNYY-YQ-34


18


超声眼科专用诊断仪


1



注:若各潜在供应商对技术要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提交至物资采购中心


一、现将此项目招标公告再次公示7日,若有其他潜在供应商在公示期内因故未报名,请于本公示期内按照招标公告要求向物资采购中心提出报名申请,该公示日期结束后提出将不再受理。


二、对本次公示如有异议,请将书面申请在公示结束前交至物资采购中心,过期不予受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首先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有能力提供相应产品和服务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能够严格执行合同,且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保障体系,有售后工程师和备件库。


3、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


4、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人登记备案并购买采购文件,未向采购人登记备案并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资格(质)审查不合格者,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5、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负责,如发现投标人借用或盗用他人相关资质的,将根据国家、军队及医院供应商管理规定予以处理。


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


四、报名截止时间、地点、方式、提交材料时间


请有意参与的单位在2019年11月15日前将加盖企业鲜章的资格预审文件交物资采购中心进行现场审核(所有资质材料均用A4纸单面打印或复印,盖章及文字须清晰可见),资格预审文件应含:


1、投标/报价供应商报名表


2、投标/报价供应商资质审核表;


3、投标函(格式见附件1)


4、投标产品明细表


5、廉洁承诺书及保密承诺书(格式见附件1)


6、投标公司法人给销售代表的授权书


7、投标公司法人、销售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8、投标公司营业执照


9、投标公司《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10、生产企业对投标公司销售授权书


11、生产企业营业执照


12、生产企业《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13、投标产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医疗器械需提供)


14、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五、 采购评审时间、地点:资质审核合格后,具体以采购文件方式通知


六、 其他:未尽事宜以物资采购中心《采购文件》为准


七、 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甘老师、陈老师


电 话:***-********/***-********


传 真:***-********


纪委监督电话: ***-********


附件:***************.doc">附件1:资格(质)审核材料模板.doc
附件:***************.docx">眼科设备技术要求2.docx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审核 眼科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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