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热电餐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燃气热电餐饮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国华电力杰地公司燃气热电餐饮服务公开招标(二次):
2.1主要服务内容:为北京燃气热电员工餐厅提供日均约250人次员工日常工作餐(含早餐、午餐、晚餐及零时夜餐);提供检修等特殊工作期间供餐;提供定期的特色美食活动;提供接待用餐;提供食品(含自制)外卖;餐饮服务用库房管理;餐厅卫生保洁;厨余垃圾处理等餐饮综合服务和相关管理,同时提供部分低值易耗品。
2.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2.3资金来源:已批复年度预算。
2.4服务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马各庄村神华国华(北京)燃气热电有限公司院内。
2.5 本项目人员配备要求不低于18人,主要岗位应包括:项目经理、厨师长、餐厅领班、厨师、面点师、凉菜等,上述主要岗位人数不低于总人数的50%。
3.1投标人应当为依法成立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至少应包括以下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餐饮管理、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营业期限在本项目有效期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项目至少应包括以下与本项目相关的内容: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预包装食品销售;(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3.3投标人的从业人员应具有国家或地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从业资格证书和有效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厨师需提供国家颁发的厨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其他服务人员需提供健康证提供)
3.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
3.5投标人2016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至少具有2个及以上服务期不少于1年且合同金额不少于(含)300万元的企业餐饮服务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
3.6投标人2016年01月01日起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过重大违法或商业贿赂行为;(提供承诺证明)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招标。
(1)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需安装“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才能打开。
(2)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以免耽误投标文件的制作等事宜。
(3)联系方式:全电子技术支持电话(投标人如有招标文件的打开、投标文件的制作、加密解密、导入导出等问题):***-********;
购标申请审批电话:***-********;
投标人注册、招标文件费和会员费支付咨询电话:***-********
9.联系方式招标人: | 国华国际北京热电分公司 |
联系人: | 李爱民 |
电话: |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神华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地址: | |
邮编: | |
联系人: | 刘浩 |
电话: |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 ********5@qq.com(如电话暂时无法联系,请发电子邮件) |
网址: | 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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