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开展白云区科技企业(平台)统计与服务项目委托公告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开展白云区科技企业(平台)统计与服务项目委托公告
因工作需要,区科工商信局拟公开遴选有关机构承担《白云区科技企业(平台)统计与服务》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为做好2019年度孵化器(众创空间)火炬统计、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R&D统计等系列统计工作,提高科技企业(平台)对统计的重视和统计数据质量,以统计促进科技企业(平台)发展,拟公开征集委托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开展科技企业(平台)统计与服务工作,提升科技企业创新意识和创新平台服务能力,力促白云区经济平稳增长。项目内容包括:
(一)完成系列科技统计工作
1、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按时、保质完成“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快报”和“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年报(高新区外)”的统计,并根据统计结果形成全区高新技术企业汇总报告,包括统计对象的通知、进度跟踪、数据审核、纸质资料收取和报送等相关工作。
2、高企运行数据登记: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及时组织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完成广东省科技业务阳关政务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运行数据登记表”的填报,包括半年报和年报数据的填报和初审。
3、R&D统计:配合甲方完成对R&D统计相关工作,包括统计对象的摸查;通过培训指导企业规范填报,开展对重点企业的走访和填报数据的预审核工作,派专家上门核查数据填报异常企业;对纳入白云区R&D统计的科研院所和院校进行走访,摸查填报情况,提高填报审核通过率。
4、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统一部署,按时、保质完成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统计工作,配合甲方完成统计事项的通知、填报辅导、进度跟踪和数据初审,对统计结果及时汇总上报。
5、其他科技统计:根据广州市科技局统一部署,按时完成广州市科技统计相关工作。
(二)组织相关培训
1、统计事项培训:组织各类统计对象分别进行“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统计”培训1次、“高新技术企业火炬统计”培训2次、R&D统计培训7次(含镇街统计员培训1次)。累计参加培训人数达到应统计对象的70%。
2、双创平台运营团队培训:组织白云区内有意向登记和登记在册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的运营团队至少开展3场业务培训,邀请双创领域管理专家和具有丰富双创平台运营经验的管理者,对孵化器运营管理系统培训,提升区内双创平台运营团队整体素质。累计参加运营团队数达到登记在册双创平台数的70%。
3、双创平台入驻企业培训:对双创平台入驻企业开展培训,提升企业规范发展的能力,增强企业对政府扶持政策的理解。对已登记的、有条件的孵化器,针对每个孵化器平台至少组织1场入驻企业培训;对众创空间或条件不成熟的孵化器,联合组织至少2场培训;至少组织2次科技信贷、创业辅导、投融资对接等方面的针对性活动,激发在孵企业创新动力。累计参加人次不少于500人次。
(三)开展走访交流
1、R&D统计科研院所和院校走访:对在白云区进行R&D统计的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进行走访,对最新R&D统计政策、要求进行宣讲,并重点了解2018年、2019年研发投入情况。
2、重点规上企业走访:对R&D统计中,甲方列出的重点企业进行走访;邀请熟悉R&D统计的专家,对企业填报数据进行预审查,提高企业填报数据的质量。
3、双创大赛参赛企业走访:对白云区近3年内参加各类双创大赛的获奖企业进行走访,覆盖率不低于80%,建立走访台账。
4、省市双创平台参观:组织白云区登记在册的双创平台管理人到孵化器(众创空间)优秀案例参观、交流,学习成功经验。省内孵化器、市内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各组织1次,每次1天,每次参观人数不超过50人。负责活动策划、往返交通以及交流学习期间的会务支出。
(四)制作政策汇编
对省、市、区近2年出台的科技创新、科技金融、双创发展和技术改造等方面的政策进行梳理,汇编成简明、扼要的宣传手册,经甲方审核后,印制1000份。
二、项目承担单位的资质和要求
(一)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是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公司、机构等社会力量;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提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的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社会和商业信誉,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良好记录,并符合登记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其他条件。
(二)熟悉白云区企业情况,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科技企业、科技企业孵化器情况,承接过科技企业统计、区内科技企业服务、创新创业项目等相关工作。
(三)本次委托服务项目定额30万元整。
三、相关要求
(一)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包括进度计划、人力投入、经费预算、服务质量承诺等。
(二)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的相关证明。
(三)提供过往成功案例等证明材料。
(四)相关材料必须于2019年11月14日12时前密封递交(密封口处必须加盖公章)送至白云区科工商信局科技发展科(广州市白云区黄石东路323号白云交通大楼905室)。联系人:周小姐,联系电话:********,逾期不受理。
广州市白云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19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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