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滨海新城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福州滨海新城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招标公告的答疑公示

福州滨海新城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天和福招*******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滨海新城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市财政拨款,招标人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桩基检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福州滨海新城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2.2建设地点:福州滨海新城文武砂镇和古槐镇

2.3工程概况:本工程控制价为*******元。

2.4检测范围和内容:本项目包含南港西路和八站纵一路,南港西路全长2365.9米,规划宽度40米,软基处理水泥搅拌桩33257根,共413714米;振冲碎石桩4182根,共53849米。八站纵一路全长1065米,规划宽度40米,软基处理振冲碎石桩5626根,共60745米,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检测内容包含:动力触探法检测、桩间土标准贯入度检测钻孔、桩间土标准贯入试验、水泥搅拌桩取芯法检测、水泥搅拌桩单桩承载力检测、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承载力检测等。

2.5.工期要求:道路软基处理施工开工后至道路软基施工结束7天内完成全部检测工作,且检测工作不影响道路软基正常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若是事业单位无营业执照的,需具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综合检测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及项目至少包含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或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专项资质证书;或具备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类甲级证书。

注:省外检测机构在闽从事质量检测业务的,必须取得福建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备案证书。

3.3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9月2日至2019年9月6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及下午2时30分至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派代表到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福新中路江盛大厦4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含电子版)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即2019年 9月 26日9时30分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以现金方式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同递交(需用牛皮信封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除中标候选人外其他投标人保证金在确认中标候选人后当场退还;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25000元整。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19年9月26日09时30分,提交地点为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福新中路江盛大厦4楼);

7.2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代表持授权书原件和购买招标文件的票据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验)。每一张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原件只能递交一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default.aspx)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9层

电 话:****-********

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福新中路江盛大厦4楼

电话:****-************-******** 传真: /

联系人:黄工、林工

监督部门: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小组

地点:福州市仓山区高盛路3号活力大厦10层
电话:****-********


福州滨海新城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接线道路工程

桩基检测项目

澄清、说明、补正(一)

各投标人:

一、因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调整,本项目开标、截标及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将延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本澄清、说明、补正(一)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若需要书面文件,投标人可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联系电话:****-************-******** )。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9月19日


福州滨海新城南港西路(泽竹快速路-金江路)及

接线道路工程桩基检测项目

澄清、说明、补正(二)

各投标人:

一、本招标项目招标控制价不变,即为招标文件中公布的本工程控制

价为*******元,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修改为2019年 11月 25日09时30分。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修改为2019年 11月 25日09时30分前。

二、本招标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五章技术咨询合同”中增加第十八条:本项目投标单价按招标控制价中的检测项目考虑,结算时若检测项目有变化的,按2002年修订本《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收费标准的30%乘以中标优惠率(中标优惠率=投标总价/招标控制价)计算,报价表中的数量为预计数量作为投标人报价的统一依据,实际检测数量以委托人和监理工程师确认的检测报告中的数量为准,并据此计算结算价款。

三、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本澄清、说明、补正(二)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投标人请按上述要求执行。若需要书面文件,投标人可到招标代理公司领取(联系电话:****-************-******** )。

招标人: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天和国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日期:2019年11月7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桩基检测 道路工程 快速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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