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泰安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庆城县泰安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站建设项目(拟作出审批的环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填报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

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庆城县泰安燃气有限公司液化气站建设项目 (报告表)

庆城县三十里铺镇

庆城县泰安燃气有限公司

重庆丰达环境影响评价有限公司

项目总投资500万元,环保投资21.1万元。项目主要内容:本项目建设液化气站一座,年充装液化气800t,占地6600㎡。其中:生产储存区包括罐区、压缩机和烃泵房、罐瓶间;辅助区包括:值班室、办公室、配电室、消防水池。

1.1施工期

1.1.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扬尘。

(1)对施工现场科学管理,施工场地采取洒水、覆盖等防尘措施;

(2)施工阶段应采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进行灰土拌合,并对土石方外运、建筑材料运输车辆采取遮盖。

1.1.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废水、生活废水。

施工场地设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生活废水经收集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水抑尘,不外排。

1.1.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噪声。

(1)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严禁夜间施工,如果确须夜间施工,须到环保部门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且向附近居民提前公告;

(2)采用低噪声设备降低施工噪声,运输车辆出入场地应低速禁鸣。

1.1.4 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及少量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统一收集,及时清运至镇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2运营期

2.2.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液化气灌装过程中泄露的油气,油气成分为非甲烷类总烃。泄露的油气由油气回抽装置抽至残液罐,回收效率约为80%,确保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微小。

2.2.2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生活垃圾和危险废物。

(1)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至镇政府指定地点进行处置;

(2)危险废物为液化石油气残液。液化石油气残液应集中收集至液化石油气残液罐,暂存的残液定期交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同时应对残液罐实施严格的管理。

2.2.3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为雨水和生活废水。

(1)本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厂区雨水经导排渠汇集至排水管道排入项目地北侧排水沟。

(2)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用于厂区泼洒抑尘;

2.2.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1)合理安排生产时间以及车辆进出场路线,低速禁鸣。加强生产管理,严禁夜间生产;

(2)采取安装隔声屏障等措施,将噪声影响减小到最低。对生产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定期对生产设备保养、检修以降低噪声。

公示期限:2019年11月8日—2019年11月14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做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庆阳市生态环境局庆城分局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环评 审批 液化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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