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街道大圣村P4室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马鞍街道大圣村P4室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公司”)受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大圣社区村民委员会(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马鞍街道大圣村P4室外LED显示屏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与磋商。
1、项目编号:MACSXM-2019-070
2、项目内容:户外P4LED显示屏一套,(含安装、调试),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1、预算:17.9万元。最高限价:17.9万元。(含招标代理费,专家评委费、税票等所有费用)
2.2、供货工期:5天。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3.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无。
3.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营业执照中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承包商均可报名参与。
3.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2)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3)在全国范围内受过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未满的;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以及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授权代理人(或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监、项目负责人等)在采购文件发布日上月至投标截止日当月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
(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有夫妻、直系血亲关系的;
(7)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不同供应商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不同供应商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4、集中考察现场或答疑: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勘察,各投标人可在获取磋商文件后自行勘察现场并承担相关费用和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人务必对磋商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磋商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各投标人负责。
5、本次采购不接受进口产品。
6、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不接受。
7、投标保证金数额: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保证金数额叁仟元整;交纳办法:转帐支票、现金方式。
保证金汇款单位: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
保证金汇款银行:徽商银行南京河西支行
保证金汇款帐号:******** 2100 0017 391
8、报名方式:携带下述资料到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清香雅苑东大门对面大院进行投标报名;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2)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
(3)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印件加盖公章
(4)报名时间:2019年11月08日至2019年11月12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2日17:00。(节假日除外)
9、招标文件获取办法:需在代理机构处购买(文件费:500元,售后不退)
10、投标文件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1、采购人:南京市六合区马鞍街道大圣社区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贡书记联系电话:******* 7244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六合区雄州街道清香雅苑东大门对面大院
联系人:许工联系电话: ******* 1566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该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上海容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0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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