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水利防汛专业性物资2019年增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省级水利防汛专业性物资2019年增储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受江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省级水利防汛专业性物资2019年增储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省级水利防汛专业性物资2019年增储项目
项目编号:JSSL-FXWZZC-*******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省级水利防汛专业性物资2019年增储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运输、入库及售后服务。
标段一:防汛土工布袋、防汛麻袋等物资 (防汛袋类) 预算:167万元
标段二:防汛彩条布、防汛土工布等物资 (防汛土工布类)预算:187万元
标段三:便携应急照明灯、升降照明泛光灯等物资 (防汛照明器材) 预算:130万元
本项目按标段评审并分别确定一名中标人。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最近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缴税的凭据;并提供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截至采购公告发出当日,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查询结果网页打印的形式提供证明)
四、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从http://www.jshyzb.com下载专区下载“政采登记表”,********242@qq.com">并将填好的登记表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42@qq.com。由授权委托人持上述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登记表、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及身份证等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至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从2019年11月11日起至2019年11月15日止,每天8:3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每个标段300元/份,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12室。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上午9:30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第一会议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第一会议室。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柒份(壹份正本、陆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
八、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数额及交纳办法:投标人应从本单位基本账户支付项目投标保证金:标段一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段二人民币叁万元整;标段三人民币贰万元整,采取电汇、网银形式交纳(拒绝其他任何形式交纳)。电汇或网银成功凭证必须随投标文件一并分别递交(无需装订密封)。递交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收款人: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南京市城南支行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江苏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海笑 ***-********
地址: 南京市上海路5号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省鸿源招标代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丁超张琳 ***-********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嘉陵江东街18号1号楼6楼
邮编:210019
十、其他:
1、本招标文件对采购产品的性能和技术参数要求,均为基本需求参考值,投标产品技术性能应达到同等或更优。
2、采购合同签订前,招标人将组织对中标人的投标资料原件、履约能力、服务水平、经营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和实地察看。
3、投标人对多个标段投标时,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分别提交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形式(单独密封)、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4、供货期:标段一自合同生效之日起45日内;标段二、三自合同生效之日起25日内。供货地点:江苏省内(详见采购文件)。
5、以上内容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招标公告媒体发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等有关本招标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站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19年11月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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