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19年资源征集(三次)招标公告

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19年资源征集(三次)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19年资源征集项目(三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19年资源征集项目(三次)

项目编号:0773-1941GNOAFWGK351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冰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7号临琼楼

联系方式:李老师***-********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胡冰***-********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项目简要概况: 为支持公益性公共数字文化工程建设,向基层群众普及和传播中华优秀文化资源,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现开展2019年资源征集项目的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设4个包,每个包确定1家中标供应商,分别为采购人提供生活服务资源、时政党建资源、文化旅游资源、少儿资源四类成品资源的使用权。

3.文化和旅游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2019年资源征集项目(三次)招标采购内容如下:

招标编号

包号

采购内容

财政采购预算(人民币元)

最低采购可使用数量

交货期

服务地点(项目现场)

采购类型

备注

0773-1941GNOAFWGK3514/01

第1包

生活服务资源

60万

10020分钟

60天

招标人所在地址或其指定地点

服务

不采购进口服务

0773-1941GNOAFWGK3514/02

第2包

时政党建资源

70万

4370分钟

30天

0773-1941GNOAFWGK3514/03

第3包

文化旅游资源

70万

8750分钟

60天

0773-1941GNOAFWGK3514/04

第4包

少儿资源

80万

10000分钟

60天

合计

280万


4.简要技术要求:

第1包:提供内容、版权、授权、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的生活服务资源不少于10020分钟。

第2包:提供内容、版权、授权、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时政党建资源不少于4370分钟。

第3包:提供内容、版权、授权、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的文化旅游资源不少于8750分钟。

第4包:提供内容、版权、授权、质量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少儿资源不少于10000分钟。

详细数量及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八部分 货物需求一览表及技术要求》。

5.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其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整包就单个分项进行投标,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6.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除外)注册登记,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即法人。7.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7.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7.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9年11月08日 09:00至2019年11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300元/包。若邮购每份须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建议购买纸质招标文件前,可提前电话***-********联系项目负责人购买电子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8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8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海淀区什坊院6号莲花桥畔北京京都信苑饭店十层信息交易中心7号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公告期限:从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所有投标文件须在下面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指定地点,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须附有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1万元/包。)

标书款和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收款单位: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帐 号:86 ********10001

备注: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支付中标服务费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项目名称及用途。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法采购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以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 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残疾人就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1. 《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2.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119号)的规定;
  5. 《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 号)要求;
  6.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7.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8. 《财政部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方案》(财库[2011]124 号);
  9.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0. 《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11. 《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标签: 征集 资源 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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