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及宣教工程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及宣教工程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及宣教工程设备采购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计算机设备及软件/计算机设备/台式计算机 | ||
采购单位 | 珲春市林业局 | ||
行政区域 | 珲春市 | 公告时间 | 2019年11月09日15:26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2019年11月11日09:00至2019年11月15日16:00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416室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2019年12月03日13:30至2019年12月03日14:00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珲春市新政务大楼4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年12月03日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珲春市新政务大楼4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先生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珲春市林业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珲春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杨先生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先生 ****-******** |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受珲春市林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及宣教工程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及宣教工程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JLCTTC-19YZFSG2051-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珲春市林业局
采购单位地址:珲春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杨先生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台式计算机3台、笔记本计算机3台、多功能打印机(含扫描功能)2台、大屏幕电视机1台、音响设备1套、DVD1台、多媒体投影仪1台、功放机1台、数码相机20台、数码摄像机10台、8倍望远镜20套、手持GPS10台,详细参数见《第六章 技术规格》。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3.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3.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3.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8年以后成立的响应供应商不具备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条件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3.4、响应供应商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3.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和社会劳动保险的缴费凭证材料;3.6、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盖公章);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3.9、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6.8193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9年12月03日 14: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1月11日 09:00至2019年11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416室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须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提供最新版); 2、 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具有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票据或转账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2018年以后成立的响应供应商不具备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条件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证明。
磋商文件售价:3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03日 13:30至2019年12月03日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珲春市新政务大楼4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9年12月03日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珲春市新政务大楼4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供应商在开标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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