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微电影拍摄 招标公告

公安局微电影拍摄 招标公告

交城县公安局微电影拍摄项目询价公告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交城县公安局的委托,就交城县公安局微电影拍摄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报价人参加报价。有关事宜如下:

一、采购单位:交城县公安局

二、招标编号:HCZBSX-ZC19221

三、采购预算:198000元

四、采购内容及范围:

1.项目名称:交城县公安局微电影拍摄项目。

2.采购内容:微电影拍摄,详见询价文件。

3.交付时间:签订合同后一个月内

五、报价人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为准。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报名及询价文件发售时间: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13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节假日除外),在太原市长风西街和平南路交叉口太原国投小区7号楼4单元2301室报名。询价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2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份:(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2)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3)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需持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单位盖章及法人签字后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经办人身份证;(4)如投标人代表为法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5)投标人提供2018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6)投标人近半年内任意一次税务机关出具的完税证明(营业税或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和近一年内任意一次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7)投标人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网页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公告期限内查询)。

以上资料须提供合法有效的原件(原件审核后退回)和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2套)。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4日9: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太原市三桥大厦八楼汉风厅(太原市旱西关街15号)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交城县公安局

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太原市长风西街和平南路交叉口太原国投小区7号楼4单元2301室

联系人:宋女士

电话:****-*******">****-*******


红城国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0日

免责声明:
1、在本网站发布的不属于政府采购监管范围的各类信息,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不对此类信息承担任何法律责任,由信息发布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由采购人、代理机构或集采机构自行发布的政府采购信息,责任主体在公告发布者,如有错误,请自行更正。

标签: 拍摄 微电影 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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