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11-08
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
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环境治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计划编号:
潭岳财采计(2019)093号,委托代理编号:
LYZC-191017)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环境治理技术服务项目2、采购计划编号:
潭岳财采计(2019)093号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项) | 预算(元) | 代理服务限费(元) |
整包 | 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环境治理技术服务项目 | 1项 | 260000 | 向成交供应商收取7000元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标的主要需求 | 合同条款 |
整包 | 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环境治理技术服务项目 | 一、服务内容及要求 1、组建一个由5-8名环境保护领域专家组成的团队,为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的环境治理、污染场地调查、场地风险筛查和评估、环境影响评价等项目提供专业的技术咨询服务和决策建议。 2、能够根据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的要求,每月定期组织专家团队至项目现场进行考察与调研,并参与技术评审会,技术评审范围包含但不局限于项目的可行性方案、技术方案、工程实施方案、应急预案、验收结题等内容。 3、服务频率为1-2次/月,且不少于15次/年。 二、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设计规程和规范。 | 1.服务期限:一年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支付5万元,完成8次咨询后支付合同总额的50%,余款在项目完成后(不少于15次)7个工作日内支付。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 是(√) 否() | 是(√) 否() | 是(√) 否()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无
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资审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投标人在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 )查询记录)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2-2)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2-3)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由本单位缴纳的近六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
(2)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
(3)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
(4)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1)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2)非法人组织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及其他说明。(3)投标单位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证明材料。
7、投标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密封签署完整,并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一式三份。所有递交的资料必须年审合格并清晰,否则后果自负。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9年
11月
13日
17时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3、投标申请人完成企业注册后直接用CA数字证书登录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ggzy.xiangtan.gov.cn),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平台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操作。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谈判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资格审查合格供应商须通过CA锁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确定参与投标并下载谈判文件,资格审查未通过单位招标代理公司不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湖南湘潭岳塘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荷塘乡团山铺
联 系 人:刘晴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凌云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众一国际C栋3楼
联 系 人:罗婷 何水莲
电 话:
****-******** (办公)
****-********(传真)
附件1
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
项目名称:
委托代理编号:
供应商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附件2
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我们, (供应商名称)已认真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 ,委托代理编号: ]相关内容,知悉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此次按《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要求提交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已经认真核对和检查,全部内容真实、合法、准确和完整,我们对此负责,并愿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一、我方在此声明:
(一)我方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二)我方与参加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控股、关联关系,或者与其他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
(三)我方未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
二、我方承诺(承诺期:成立三年以上的,为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为实际时间):
(一)我方依法缴纳了各项税费及各项社会保障资金,没有偷税、漏税及欠缴行为。
(二)我方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存在下列重大违法记录:
1、受到刑事处罚;
2、受到三万元以上的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名):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加谈判)
供应商名称:
注册号: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经营范围:主营: ;兼营:
姓名: 性别: 年龄: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委托代理人参加谈判)
本人 (姓名、职务)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现授权 (姓名、职务)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1)签署、澄清、补正、修改、撤回、提交 (项目名称、政府采购编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响应文件;(2)签署并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及最后报价;(3)退出谈判;(4)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附件1,原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