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警犬犬粮招标公告
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警犬犬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9-CCZB1091X-4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福建省公安厅委托将对下列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1、(1)招标文书编号:2019-CCZB1091X-4 (2)项目名称:福建省公安厅刑事技术总队警犬犬粮采购项目 2、招标项目内容:
3、询价采购文件购买(报名)时间(北京时间):2019年11月11日8:30至2019年11月15日12:00,请于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购买咨询。询价采购文件(含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凡无法到我公司办理报名手续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电汇相应的金额到本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底单复印件及贵公司所需购买的采购文件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邮箱和公司地址一并标注后并加盖公章传真至本公司(并与我公司本项目负责人确认报名情况),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投标]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4、发售采购文件地点: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在福建中华技师学院右侧连体楼)]。 5、(1)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福建省公安厅 采购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翼晗 137*****023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人:罗水明 联系电话:****-******** E-mail:fjscczb@163.com 6、投标人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询价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或经法人授权的单位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及投标人须知第3条“合格的投标人”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已更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 注:投标人必须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含投标人认为须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网页截图等)应是最新(有效)、清晰,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有原件备查。 7、投标人须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16:30前将样品送到招标代理公司,样品未按时提供或提供不齐全的,或样品经评委评审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视为无效投标。关于样品具体内容详见本次招标文件。 8、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并将其原封不动地退回投标人。 9、开标时间:2019年11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梁厝路2号华雄大厦3号楼17层(大儒世家永辉超市对面,在福建中华技师学院右侧连体楼)。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厅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 (含电子版)售价10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12、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州市晋安支行 开户名: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省承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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