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在湘企业2020年-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在湘企业2020年-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代理项目招标公告
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在湘企业2020年-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代理项目招标 第一章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在湘企业2020年-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代理项目,招标人为公司6家在湘企业,分别是株洲硬质合金集团有限公司、株洲钻石切削刀具股份有限公司、湖南柿竹园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瑶岗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郴州钻石钨制品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有色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6家企业为最终三方协议签订单位。招标机构为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矿山共享中心,现对2020年-2021年电力直接交易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招标标的:公司6家在湘企业2020年-2021年年度总用电量,用电量预计为3.5亿千瓦时/年,具体用电数额,招标机构会和中标售电公司进行最终确认。所有投标单位因对参与本次招标而获得的各项有关信息,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未经一方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时间为永久。 1.2、合同签订模式:本项目采取统谈分签方式,矿山共享中心就6家单位的电力直接交易代理整体打包,确定一家中标单位并发放《中标告知单》。中标售电公司根据《中标告知单》分别与6家单位签订具体合同与三方协议,执行电力直接交易代理。 1.3、履约时间: 履约实施时间为2020-2021两个年度。企业分年度签订协议,招标人根据工作需要以及中标公司的服务情况,保留调整协议签订周期的权利。 本次招标履约周期内,如遇招标项目内容需要做出较大调整,或者招标标的服务技术标准发生较大改变,或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招标。招标人保留调整履约周期的权利(调整及变化以招标人认定为准)。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年度对售电公司进行综合考评。通过考核,全面、公正评价承售电公司履约情况,促进公平竞争,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售电公司整体服务水平。并依据考核结果保留协议签订周期的权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的资质;且投标人必须是进入湖南省能源局发布的湖南省售电公司目录企业名单的企业。 3.2、投标方2019年参与市场交易,累计交易电量在10亿千瓦时以上。 3.3、投标方应采取合理合法的切实手段,努力降低电价。 3.4、投标人应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有效投标时间内登陆中国五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以下简称“五矿采购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进行投标。(请于2019年11月15日17:00前在采购平台进行报名,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时间不一致时以五矿采购平台发布的招标通知为准)。 投标人未在五矿采购平台注册的,须登录五矿采购平台提交资料,经过矿山共享中心评审准入。 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9日9:30前,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采购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文件与招标通知时间不一致时以平台发布的招标通知为准)。并将报价表密封,加标记,其余资料装订一起密封,投递至株洲市荷塘区钻石大厦12楼1211办公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商平台和钻石大厦12楼1211办公室将予以拒收。 6、开标、评审时间和方式:招标机构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止后,通过五矿采购平台组织开标评标。 7、其他说明: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联系招标人现场踏勘。投标各项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及联系方式:中钨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矿山共享中心 后盾 ****-******** 供应商注册联系方式:****-******** |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