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及宣教工程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及宣教工程设备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和珲春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项目采购X【********】-195号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及宣教工程设备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响应文件。
一、磋商文件编号:JLCTTC-19YZFSG2051-3
二、采购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名称: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及宣教工程设备采购
2.2招标内容:东北虎豹国家公园体制试点区(珲春市林业局)保护设施建设项目保护及宣教工程设备采购
2.3 采购内容、数量、简要技术参数:台式计算机3台、笔记本计算机3台、多功能打印机(含扫描功能)2台、大屏幕电视机1台、音响设备1套、DVD1台、多媒体投影仪1台、功放机1台、数码相机20台、数码摄像机10台、8倍望远镜20套、手持GPS10台,详细参数见《第六章 技术规格》。
2.4采购预算:¥66.8193万元,有超过该预算的投标,采购人恕不接受。
2.5供货期:20个工作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响应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第二十二条规定;
3.2、响应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的营业执照;并具有承担该项目的能力。
3.3、响应供应商须提供2018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2018年以后成立的响应供应商不具备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条件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
3.4、响应供应商近三年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3.5、响应供应商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缴费凭证和社会劳动保险的缴费凭证材料;
3.6、响应供应商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格式自拟盖公章);
3.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响应供应商应在《关于响应供应商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3.9、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四、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磋商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响应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响应供应商,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开标时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3、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注册,到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领取密保卡后及时填写提交单位信息,确认信息审核通过后,并至少登陆一次延边交易平台。填写单位信息,请从延边州公共服务平台登录填写。
五、符合资格的响应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11月11日 至 2019年11月15日(节假日休息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416室报名,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须提交以下材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1、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或五证合一的提供最新版);
2、 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4、具有2019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开标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票据或转账凭证);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2018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2018年以后成立的响应供应商不具备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条件的,提供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交资信证明。
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无不良信用记录的网站截图并加盖公章证明。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日下午14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响应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响应供应商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34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响应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2019年12月2日10:00时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珲春农村商业银行;
账 号:0790 7020 110 152 0000 9415
七、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珲春市新政务大楼4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八、磋商时间:2019年12月3日下午14时00分。
九、磋商地点:珲春市新政务大楼4楼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室 。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网。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 购 人:珲春市林业局
采购联系人:杨先生
采购人地址:珲春市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机械设备成套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西中华路16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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