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元市旺苍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广元市旺苍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采购项目需求论证的公示??
为保证采购需求科学合理、符合实际,严禁豪华、重复、无用采购发生,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文件的规定,我单位(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R四川晟越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本次采购项目进行需求论证。
一、项目名称广元市旺苍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 货物 R服务 ¨工程
三、项目预算金额:732.80(万元)
四、项目不需进行需求论证的特殊事项
(一)国家、行业有强制标准的采购项目 □
(二)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采购项目 □
(三)按照规定进行商城(场)直购、网上竞价、批量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的采购项目 □
(四)同一年度内,已经论证过的相同采购项目 □
(五)政府采购进口产品 □
备注:不需进行项目论证的特殊事项采购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论证方式
(一)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进行需求论证(市级小于100万元、县级小于50万元的采购项目) □
(二)组织3人以上单数组成专家组进行需求论证(市级
100万元以上、小于500万元,县级50万元以上、小于300万元的采购项目) □
(二)采购数量、采购标的的功能标准、性能标准、材质标准、安全标准、服务标准以及是否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
备注:项目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详见附件1。
(三)拟采用的采购方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专家组论证意见: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评审标准:(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2。
(四)拟确定的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或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包含工程测量、测绘航空摄影、地图编制、地理信息系统工程;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专家组论证意见:
(五)政府采购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时间和方式、验收方法和标准及其他合同实质性条款
专家组论证意见:
备注:项目相关商务、合同实质性条款详见附件3。
附件1:技术参数及配置标准
(一)项目概述旺苍县水利局拟采购旺苍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采购项目,本项目为1个包。(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1、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1.1指导思想开展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广元市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广总河长办发〔2018〕4号)、《2019年广元市全面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要点》、《广元市河长制办公室提示单》(广河长制办函〔2019〕5号)文件等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科学合理准确划定河湖管理范围,明确管理界线,设立界桩标志,建立信息共享系统,加快构建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与保护体系。划界成果既要保障河湖及水利工程正常运行,又要保证社会稳定和河湖功能及水利工程综合效益的充分发挥。
1.2基本原则(1)深化水利改革,落实管理权属。
河湖是水资源的重要载体,加强河湖管理,对于保障防洪、供水、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有利于形成权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要本着深化水利改革、加强水利管理的基本原则,切实提升我县的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水平。
(2)分级负责,系统实施。
遵循河流自然属性,依靠河长制的工作机制,由县河长办牵头,各成员单位予以配合,各乡镇(街道)管理的河湖,根据属地原则,利用现代科学技术,以河流为单元,合理分工,统筹实施。
(3)因地制宜,分类推进。
坚持分批推进的原则,以管理任务重,涉水事务多,地理和作用较为重要的河湖为重点展开工作,加强相关资料收集整理,理清河流现状,结合河流现状调查情况和行政管理需要,合理安排,分类推进,重点先行。
2、工作依据和标准2.1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
(5)《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6)《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
(7)《四川省河道管理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40号)
(8)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2.2相关规划及设计成果流域综合规划、流域防洪规划、河道岸线利用与保护规划、水利风景区规划、城镇河道利用与保护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防洪规划;洪水分析计算成果;水利普查成果;已批准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成果;其它相关文件。
2.3部门及地方规章(1)《水利部关于深化水利改革的指导意见》(水规计〔2014〕48号)
(2)《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4]76号)
(3)《水利部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水建管﹝2014﹞285号)
(4)《四川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和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工作的通知》(川水函[2014]1903号)
(5)《四川省总河长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川总河长办发[2018]3号)
(6)其他相关文件
2.4技术规范与标准(1)《堤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 171-96)
(2)《水库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06-96)
(3)《防洪标准》(GB/T50201-2014)
(4)《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洪水计算规范》(SL44-2006)
(5)《工程测量规范》(GB 50026-2007)
(6)《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示第1部分: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17)
(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图示第2部分:1:5000 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2017)
(9)《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10)《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与编号》(GB/T 13989-2012)
(12)《1:5000 1:10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 13977-2012)
(13)《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GB/T7931-2008)
(14) 《数字航空摄影测量 空中三角测量规范》(GB/T 23236-2009)
(15)《1:500 1:1000 1:2000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数字化测图规范》(GB/T 15967-2008)
(16)《数字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18316-2008)
(17)《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CH/Z 3003 - 2010)
(18)《低空数字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CH/Z 3004 - 2010)
(19)《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 1004-2005)
(20)《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 1001-2005)
(21)《水文测量规范》(SL 58-2014)
(22)《四川省河道管理划界数据规定》(四川省河道管理划界办公室)
3、目标和任务要求3.1划界范围本次工作划界范围为我县需要划定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共计21条(东河、盐井河、龙凤沟、柳溪河、印斗沟、双河、长滩河、插江、雍河、黄洋河、白水河、恩阳河、清江河、楠木河、小河里、罗平河、寨坝河、干河、大地河、万山河、詹家河),总长度为563千米。3.2主要目标开展旺苍县区域内流域面积50km2及以上的21条主要河流的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建立范围明确、权属清晰、责任落实的河湖管理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责任体系。
3.4重点任务(1)绘制工作底图。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测量方式,进行河道带状地形图测量;按照洪水分析计算需要,进行河道大断面测量;结合现有图件,绘制完成带状地形图和桩点大断面等工作底图 。
(2)计算河道管理范围水面线。依据收集整理的水文资料、流域特点和河道大断面测量成果,进行洪水分析计算,推求河湖管理范围水面线。
(3)开展定界树(竖立)桩。以带状地形图为基础,按照水面线计算成果,绘制河湖管理范围线,标注管理线桩(牌)点,定点放样,制作、安装埋设界桩和告示牌。
4、实施与安排4.1划界工作前期准备——河道带状地形图及断面测量——测绘数据入库——洪峰流量计算——设计洪水位的确定——河道管理范围划定——管理桩牌设置及制作安装——划界成果的复核、汇总及应用。
(1)基本控制网测量技术要求
对于四川省卫星定位连续运行基准服务平台(SCCORS)信号覆盖的测区,可采用CORS信号直接发展图根控制测量。对于无(SCCORS)信号覆盖的测图区域,需布测基本控制网,基础控制点布设数量须≥3点,并和高等级控制点进行联测。
①测区内平面基本控制网应根据测区的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选择。
(a)测区基本平面控制网不低于E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
(b)各控制点高程可采用GPS拟合高程或四川省似大地水准面精化模型拟合高程。
②基本控制网的控制点原则上应保证对点通视,并按照规范埋设标石,一个流域的控制点应统一编号。
③基本控制网应绘制平面布点图和点之记;平面布点图和点之记应清楚反映点位坐标、高程。
(2)河道管理带状地形图及大断面测量
测量工作按照《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线划专用图数据规定》执行,各类成果应符合相关规定的具体要求。
①带状地形图测量
河流流经的建制镇及以上设防河段和河道执法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河段及建有堤防工程的河段带状地形图按照1:2000比例尺地形图测量要求,上述河段之外的其他河段按照1:10000比例尺测量要求。
带状地形图测量可以采用全野外地形测量、航天影像资料和低空无人机,并采用内外业一体化数字测图。全野外测图设站时要对测站进行检核并作记录,符合规范规定的要求后方能测图;采用的航空影像资料、低空无人机测图航飞、像片控制、立体采集、数据编辑均须符合相关国家和行业测绘标准的技术要求。
测图范围,以满足陆域和水域测量定位的需要。实测两岸现状岸边线,根据测量要求,实测两岸陆域测量范围内的建构筑物(包括沿线建筑物、道路、桥梁、管线、电杆);现有岸线、地形(标高)、用地(农田、鱼塘、果园或道路场地等)以及现有护岸标高等。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正射影像(DOM): 1:2000数字正摄影像地面分辨率为0.2米,1:10000数字正射影像地面分辨率为0.5米。
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线划专用图(DLG):数字线划图的产品内容、数据格式、数字精度等相关内容按照1:2000;1:10000相关规定执行。
数字高程模型数据(DEM):1:2000数字高程模型格网间距为2米,1:10000数字高程模型的格网间距为5米。为洪水位分析提供基础高程模型数据。
②大断面测量
踏勘,准备测量船,选择控制点,坐标转换参数测定,测量河道岸线及边滩地形,导航定位,测量水深(单点测量或全覆盖测量),水位观测,录入数据,资料检查,水位改正,绘制断面图和平面图,检查修改,编写资料说明。
③界桩放样
界点摄影,填写界桩登记表,绘制界桩位置略图和说明,检查修改,成果资料整理。
(3)测量成果数字化及数据入库
照设计的要求对全部图幅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线划专用图编辑制作(DLG)、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数字正射影像(DOM)、数字高程模型(DEM)数据进行的入库前检查、投影转换、数据处理、数据建库等入库工作。
(4)洪峰流量计算
有分析成果河段的,直接引用已有成果:水利部门或有关部门正式批复的洪水设计成果,可进行合理性分析后进行引用;对批复后发生了特大洪水的河段,对原设计成果进行复核后引用。由水利部门或其他相关部门刊印或审定的有历史洪水调查的河段,直接引用历史洪水调查成果,但对以后发生了特大洪水的河段,应对历史洪水调查成果进行复核。
无分析成果的河段,根据实测洪水资料、暴雨资料或者洪水调查资料,结合其他相关资料综合分析确定洪水成果。
①根据实测洪水资料计算洪峰流量
当计算河段上、下游有实测洪水资料,且上(下)游集水面积相差不到5%时,直接用上(下)游断面设计洪峰流量成果;当上(下)游断面集水面积相差在5%~20%时,采用面积比拟法移用断面设计洪峰流量成果。
此外,如邻近流域与计算河段所在流域产、汇流条件相似,且面积相差在5%~20%以内,采用面积比拟法移用邻近流域设计洪峰流量成果。
②根据暴雨资料计算洪峰流量
有暴雨资料的流域,直接采用暴雨资料中的设计暴雨;无暴雨资料的流域,采用《四川省短历时暴雨统计参数等值线图集》查算设计暴雨。根据设计暴雨用推理公式法或综合瞬时单位线法推求设计洪峰流量。产流、汇流参数依据《四川省中小流域暴雨洪水计算手册》(四川省水利电力厅1984年)和广元市暴雨强度公式(广元市气象局2017-09-28发布)。
③根据洪水调查资料计算洪峰流量
根据调查得到的洪痕点分布及调查河段的水力特性条件,选用适当的计算方法计算洪峰流量;或者,考查调查洪水相对大小及其在历史洪水中所处的序位,确定设计洪峰流量。
(5)设计洪水位的确定
①有水位流量关系曲线的河段直接用设计洪峰流量推算设计洪水位。
②利用调查洪水位作为设计洪水位;对于无法开展洪水调查工作河段,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常年洪水位加一定超高作为设计洪水位。
③计算河段上、下游有实测洪水水位资料,用数理统计方法计算设计洪水位。
④按需布测一定数量的河道大断面,依据计算的洪峰流量用曼宁公式、伯努力方程等水力学方法推算各大断面设计洪水位和河段洪水水面线。水力学公式中比降以如下方法确定:以调查洪痕比降作为计算采用比降;无调查洪痕比降以实测水面比降作为计算采用比降。糙率确定方法:有实测水文资料河段,用水文资料推算糙率;无实测水文资料河段,根据河床质、岸坡植被、河势等查有关技术手册确定。
(6)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①有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对于有堤防且已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现状堤脚线清晰,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对于斜坡式堤防,以堤防外坡脚线作为基准线;对于重力式堤和护岸堤,以堤顶临河侧外边线作为基准线;对于“堤带路”式堤防,以道路外边线作为基准线。现状堤脚线不清晰,外堤肩线清晰的河道,以外堤肩线为基准确定堤脚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对于有堤防但未达到防洪标准的河道,按照达标断面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②无堤防河道管理范围划定
对有规划但未实施的无堤防河道,按规划设计断面确定堤脚线,以堤脚线为基准线,根据堤防等级以护堤地边界线作为河道管理范围划定依据。
对于无规划的天然河道,按外缘控制线划定河道管理范围。其中对于河岸线高程低于防洪标准设计洪水位的无堤防河道,则以河岸线向外一定距离(根据实际情况在0.5米至8米范围取用)确定管理范围。
①其他情况
河岸线曲率较大的河道,参照现状河势走向或堤防线走向趋势、地形情况和现状情况,通过上下游平顺衔接划定范围。如堤防有缺口、不连续,则通过上下游有堤防段平顺连接。交通、市政、土地整理等建设对堤身培厚、加宽后有明显堤脚的堤防,管理范围以外堤脚为基准确定,或以堤后排水沟外口确定;交通、市政、土地整理等建设对堤身培厚、培宽后无明显堤脚的,堤防管理范围线划定至少按达标堤防断面确定堤脚范围,再按管理要求划定管理范围线。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如城市规划蓝线在河道管理范围线以外,河湖管理范围线与城市蓝线协调一致。
(7)桩牌设置及安装
《四川省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操作指南》要求建制镇及以上设防河段,各市(州)、县(市、区)规划设防河段和河道执法管理过程中存在问题较多的河段及建有堤防工程的河段,必须实地埋设桩牌;对于除上述河段外的其他河段,可以实地埋设桩牌,也可根据实际情况设置电子线桩,但需对电子线桩进行必要的文字描述,桩牌设置及安装采用以下方法。
①管理线桩(牌)及告示牌的设置
管理线桩(牌)的设置:城市(镇)规划区每间隔500m设置一个,非城市(镇)规划区桩(牌)间距初步设定为1千米。在下列情况适当加密增设桩(牌):重要下河通道(车行通道);重要码头、桥梁、取水口、电站等涉河设施处;河道拐弯(角度小于120度)处;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段或行政界。
在临近无生产、生活和人类活动的陡崖、荒山、森林等河道、湖泊、水库段,根据实际情况加大桩(牌)设置间距,或虚实结合、采用其他方式明确界址。
告示牌设置:城市规划区设置3处,城镇规划区设置1处。同时,在穿越城镇规划区上、下游;重要下河通道(车行通道);人口密集或人流聚集地点河岸;重要码头、桥梁、取水口、电站等涉河设施处;和水事纠纷和水事案件易发地段或行政界处,也进行告示牌设置。
②桩牌编号
河道界桩编号由河道名称、县(市、区)名称、岸别和界桩号组成,其中界桩号用阿拉伯数字0001、0002、0003…流水编号,以河流为单元统一进行编排,河流入汇处为编号起点,至上游依次增大,河道区分左右岸。同一条河流(流域面积50平方千米以上)各县(市、区)不同河段桩牌编号由省级主管部门统一规定下发。
河道(湖泊)界线交叉点及公共边界界桩编号以级别高低为准。若在已立界桩之间需要加埋界桩时,其界桩编号在上一个原有界桩号后加“-”再加数字序号,保证同一河道(湖泊)界桩编号不重号,例如“**河-**左0001-1”。
③桩牌安装
管理线桩制作安装标准:a)制作规格:形状为长方形柱体,四角切除棱角,切除棱角边长30mm。高度600mm,横截面长250mm×宽200mm,预留700mm四根φ12埋设钢筋。b)制作材料:钢筋混凝土预制、青石料或大理石,混凝土安装时现浇(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20)。c)埋设要求:地面以下700mm,地上露出600mm,周围泥土填筑密实。d)标示:线桩标示统一做凹形字,字体为隶书。面向管理范围内立面为管理线桩正面,面向管理范围外立面为管理线桩背面。在线桩正面和背面标注中国水利标志图形(蓝色) 和“管理范围界”(红色);在线桩正面左侧从上至下分别标注中国水利标志(蓝色)、**江(河)名(红色)、管理线(蓝色)、桩点编号字样(红色),编号为阿拉伯数字;在线桩正面右侧标注“严禁破坏”和“**县(市、区)人民政府”(红色)。
管理线牌制作安装:a)制作规格:横截面形状为正方形,长500mm×宽400。b)制作材料:钢筋混凝土预制、青石料或大理石,混凝土等级不低于C20。c)安装要求:按嵌入式、壁挂式、斜式。d)标示:立面做凹形字,字体为隶书,从上至下分别标注中国水利标志(蓝色)、**江(河)名(红色)、管理线(蓝色)、桩点编号字样(红色),编号为阿拉伯数字。
告示牌制作安装:a)制作规格:告示牌总宽1600mm,高2300mm(地面以上),其中面板尺寸1500mm×1000mm(宽×高)。b)制作材料:采用φ50mm不锈钢管或热镀管制作支架,面板采用铝反光面板制作。c)埋设要求:告示牌根据实际条件和现场需要进行埋设。告示牌立柱管埋入地下400mm,四周浇筑600×600mm的C20砼底座固定。d)标示:面向管理范围内立面为告示牌正面,面向管理范围外立面为告示牌背面。告示牌正面标书政府告示,背面为有关水法律法规宣传标语(蓝底白字)。
4.1成果管理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应形成以下的主要成果:
(1) 《XXX河XXX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2)测绘相关文档及数据成果。其中文档资料包括测绘专业技术设计书、测绘技术总结、检查报告及相关的各种公文及技术文件;数据成果包括河道划界专用图(DLG)、河道管理划界正摄影响(DOM)和河道管理划界数字高程模型(DEM)。
(3)《XXX河XXX段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报告》
(4)设置安装的河道管理线桩(牌)及告示牌。
(1)资料管理
河湖划界文档资料、数据成果、生产过程成果及各种专业资料等,应按照规定格式标准统一整理并汇总和提交。划界单位提交的各种文档资料应按国家档案的文档归档要求进行组织;生产使用的各种专业资料应建立完整的资料目录及其使用情况说明。划界报告等数据成果和文档资料应以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形式分别提交。
(2)设施管理
河道管理范围的界桩(牌)、告示牌、埋设控制点等设施的管护由所在县(市、县)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水管单位应建立河道巡查及联动执法体系,加强河道管理,负责界桩、标示牌等设施维护工作,巩固河道划界工作成果。
注意:以上要求为本项目最低要求,应完全满足。
附件2:评审办法
序号 | 评分因素及权重 | 分值 | 评 分 标 准 | 备 注 |
1 | 报价 | 15 |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5; | 小微企业及监狱企业价格折扣见前附表。 |
2 | 项目技术实施方案 | 26 | 1、投标人对项目现场了解及分析(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应的数据、文字、图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清楚度、深入程度及合理性、全面性、真实性等方面进行分析,提供的分析报告完整可行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的得4分,每缺少一项或单项方案不符合本项目的扣2分,分析错误或未提供不得分。 2、投标人分析报告中工作内容、划界状况、水文、水情、洪水计算等掌握的资料详实得4分;每缺少一项或单项方案不符合本项目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3、对设计方案描述的区域概况、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成果验收等内容的完整度、技术指标、针对性和操作性进行评分: 内容完整,包括区域概况、工作方案、技术方案、成果验收等内容得8分;每缺少一项或单项方案不符合本项目的扣2分,扣完为止;未提供不得分。 4、根据投标人技术方案中的内外业一体化操作流程、工序衔接、具体措施、质量过程控制等工序流程进行评分: 内容完整详实,即包括内外业一体化操作流程、工序衔接、具体措施、质量过程控制等全部工序流程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扣完为止;未提供的不得分。 5、完成项目工期计划在本招标要求期限内每提前10天者加1分,此项最多得分3分(提供工作计划及证明材料)。 6、投标人技术方案中有质量保证体系和二级检查一级验收制度,有质量控制保证措施,有安全网络体系、措施,有危险源分析及措施的得2分;缺少一项或未提供的不得分。 7、能针对本项目河流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为后期建设智慧河长制平台及大数据融合提供设计建议,且建议合理,得2分。未提供或建议不合理的不得分。 | 按照投标文件提供的项目实 施、技术方案进行评定 |
3 | 技术人员保证 | 25 | 1)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和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提供注册师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2.拟投入本项目的外业负责人(不得与项目负责人为同一人)同时具备注册测绘师资格和测绘类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注册师资格证和职称证书复印件)。 3)拟派到本项目的内业负责人具有信息系统项目管理师证书和测绘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4)拟派到本项目的质检人员不少于2人,且同时具备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书并持有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检查员培训证书及涉密测绘成果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证书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5)拟派到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不少于2人,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人投入到本项目的技术服务团队成员应不少于20人,成员包含有:水文工程师(中级及以上职称)、地理信息系统(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测量((中级及以上职称)、无人机操作员、地籍测绘员、地图制图员的得10分,每缺一类技术人员或少一人扣的2分,扣完为止。(提供职称证书、行政主管部门或权威机构颁发的证书复印件)。 | 提供证书复印件;人员需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社保的证明复印件,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得分。 |
4 | 投标人综合实力 | 16 |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每个认证书得2分,满分6分。 2、投标人具有水文分析方面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的得3分不具备不得分。 3、2016年以来投标人承担的项目获得过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或协会颁发的优秀(包含测量)工程奖的得2分。 4、投标人具有“AAA级”信用等级证书的得2分,不具备不得分。 5、投标人具有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3分。 | 提供有效期内相关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 |
5 | 业 绩 | 11 | 1、投标人自2016年以来承担过河湖划界项目的,每有一个得2分,本项最多得6分; 2、投标人自2016年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的,每有一个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 提供加盖投标人单位鲜章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复印件 |
6 | 后续服务 | 4 | 根据各投标人的售后服务保障方案及保障措施进行综合评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合理、相应时间及时、应急预案切实全面、安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得4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较合理、响应时间较及时、应急预案较全面,满足采购需求得2分;售后服务人员配置、响应时间、应急预案一般得1分;不满足采购需求的得0分。 | |
7 | 扶持不发达地区及少数民族地区1% | 1分 | 投标人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得1分。 | 提供不发达地区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或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证明材料。 |
8 | 投标文件规范性 | 2 | 投标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的得2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情形的扣0.5分,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附件3:项目相关商务、合同实质性条款
一、项目相关商务条款
1、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后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完成验收(与省级主管部门对接并取得批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2、服务期限
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东河、盐井河、恩阳河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2020年06月底前,完成其余18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工作。
3、验收方法
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验收依据:
广元市旺苍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广元市旺苍县河湖管理范围划定采购项目投标文件
二、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项目编号:)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
XXXXXX
合同期限
委托管理期限为。自2019年月日时起至201年月日时止。
第二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X;
2、XXXX;
…
第三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XX万元;
2、XX万元;
3、XX万元。
……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四条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五条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履约保证金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XX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XX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德阳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二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国家相关政策性调整除外。
3、本合同一式XX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XX份,乙方XX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XX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XX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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