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南路防洪排涝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富南路防洪排涝工程施工(第二次)招标公告
南岗富南路防洪排涝工程施工招标公告(第二次)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广州市黄埔区水务局以埔水函[2011]5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资金。项目法人为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州市黄埔区南岗社区
2.2资金来源:区财政资金
2.3项目规模:预发包价约33万元
2.4招标范围:维修小型水闸一座,新建抽水泵房一座。
2.5工期: 90 个日历天
2.6承包方式:采用施工图固定总价承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上年度工商年检合格;
3.2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施工总承包资质;
3.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注: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5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水利水电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6拟投入本工程的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3.7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预算员、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为投标人在职人员,并提供2011年1月至5月中任一个月社保证明;
3.8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记录;
3.10上述提供的文件、资料、证书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其中3.1-3.4项报名时原件现场核查。投标人报名时填写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与招标公告的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必须一致。
4 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派人于2011年6月 28 日9:00~11:30,14:30~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盖投标人公章)、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一式二份)以及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报名资料到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乌涌水闸管理房三楼会议室报名。
4.2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招标文件每份收取工本费500元整,售后不退。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河涌管理所 招标代理:广州市黄埔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点:广州市黄埔区港前路乌涌水闸管理房 地 点: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黄埔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李 工 联 系 人:冯工
电 话:***-********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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