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院内超市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天津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院内超市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受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委托,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对天津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院内超市租赁服务项目实施采购。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满足招标文件需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院内超市租赁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GLZB2019-F-070
二、项目内容
天津市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南院院内超市租赁服务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实质性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投标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B.投标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扫描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3)投标人须提供开标当天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
(4)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7〕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四、公告发布与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方式
1.招标公告首次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1日。
2.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即自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8日止。
3.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为:2019年11月11日至2019年11月18日,每日9: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院内C2-4)。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发售领取。
5.招标文件售价:
本次招标的采购文件每包售价600元。招标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需电子版文件,请携带U盘或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
6.采购公告首发网站:
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s:///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金额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33000元,计人民币叁万叁仟圆整;
(二)保证金提交方式
投标保证金应使用人民币提交,可采取下列任何一种方式提交:
1、电子汇款
2、网上银行
(三)保证金提交时间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提交,以2019年11月28日16:00前到账为准,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拒绝。截至规定时间如出现因银行系统原因导致的电子汇款、网上银行未到账的情况,视同于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保证金。
(四)要求事项
(1)汇款必须是对公账户,汇款用途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及包号;
(2)投标单位须将到账成功的银行回单复印件加盖财务章并封在投标文件中。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或在规定时间前保证金未到账的,不具备投标资格。
(3)开标当天须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开标现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4)未中标单位可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并携带本单位开具的退投标保证金收据,我单位于5个工作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以电汇形式退还)。
(5)中标单位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2份合同原件(招标代理留存)、本单位开具的退保证金收据及汇款信息到我单位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以电汇形式退还)。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2019年12月2日14:00至14:15在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院内C2-4)。
(二)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9年12月2日14:30在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院内C2-4)
七、中标通知书的领取
中标供应商须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到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逾期未领取者视同领取。中标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完成合同的签订。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王老师
(二)联系电话:***-********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二)采购人联系人:黄浩
(三)采购人联系电话:***-********
(四)采购人联系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李七庄街昌凌路88号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北区万柳村大街56号院内C2-4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王老师 ***-********
(四)汇款信息
收款单位: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山路支行
行号:********1040
十一、质疑方式:
供应商认为公开招标文件或公开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公开招标文件之日或公开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9年11月11日
招标
|
天津市高瓴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