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改装 招标公告

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改装 招标公告

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改装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公务用车购置改装项目
项目编号:包采磋〔2019〕3448号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编号:DSZC-HW-*******
采购目录:货物类\专用设备\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及用品\执法部门专用设备及用品零部件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评标方式:纸质评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1)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2)投标单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3)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国家汽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出具的相关警务用车(警务室或四轮汽车)底盘及整车的检验报告;(4)供应商须提供生产厂家的“公安部特种警用装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提供的移动警务室检验报告;(5)本项目招标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http://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无行政处罚、未被列入黑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记录;(7)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获取采购文件开始时间:2019年11月11日 15:00
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1月18日 15:00
工作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获取文件地址: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友谊嘉园10号楼415室
采购文件售价(元):
包号采购文件售价(元)
A500.00
答疑会时间:
答疑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9年11月25日 09:30
文件递交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开标时间:2019年11月25日 09:30
开标地址:包头市九原区建华南路包头市政务大厅三楼开标室
采购人名称: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包头市固阳县
采购人联系人:冀楠
采购人联系方式:186*****125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青山区友谊大街67号文化创意园-A1306室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67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内蒙古银行包头友谊大街支行营业部
行政主管部门:包头市人民检察院
项目负责人:丁剑峰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180*****179
项目预算合计:
包号包组预算合计
A520,000.00
采购内容为:
采购条目流水号设备名称单位数量采购明细清单
********货物11.0购置编制内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台(18万元/台,1.8L以下/台),其中一台根据执法执勤工作要求需进行加装设备改装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检察院、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鼎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公务用车 检察院 包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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