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重庆)科技产品开发推广中心项目

中科院(重庆)科技产品开发推广中心项目


重庆金源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接受喀斯玛汇智(重庆)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对中科院(重庆)科技产品开发推广中心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6">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最高限价

(元)

保证金

(元)

备注

********4">中科院(重庆)科技产品开发推广中心项目

*******.1

156000

********">二、资金来源

政府补贴

********">三、谈判资格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2、供应商营业执照范围包括技术开发、承办展览展示内容。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 7 月 17 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按《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投标报名及保证金缴纳的通知》(渝财采购﹝2013﹞30号)文的规定,报名方式为谈判当天现场报名,竞争性谈判文件购买费在各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一并缴纳。

(三)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为: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六)谈判地点: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 7 月 23 日北京时间10:00

(八)谈判开始时间:2019年 7 月 23 日北京时间10:00

********4">五、保证金

(一)缴纳谈判保证金方式

谈判保证金以转账方式从供应商基本银行账户支付至谈判保证金账户

(二)谈判保证金账户

户 名: 喀斯玛汇智(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账 号:3115 0401 0400 13367

户 名: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合川合阳支行

(三)缴纳谈判保证金方式

供应商将谈判保证金从供应商开户银行账户按规定金额一次性支付至谈判保证金指定账户内,并于2019年 7 月 23 日 9时 00 分(北京时间)前到账,供应商应自行考虑谈判保证金的汇入时间风险,否则出现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注:(1)谈判保证金未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缴纳、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视为未缴纳该项目的谈判保证金,投标无效。

(2)供应商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 :“中科院(重庆)科技产品开发推广中心项目谈判保证金(可简写)”

(3)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谈判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四)保证金退还方式

采购人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无息退还中标人的谈判保证金。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 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合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五)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六)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一)采购代理机构:重庆金源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倩

电 话:***-********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希尔安大道39号永辉超市三楼

(二)采购人:喀斯玛汇智(重庆)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慧东

电 话: ***********

地 址:重庆市合川区东津沱滨江公园内公园管理用房****************67854.doc" target="_blank">附件下载
****************95126.rar" target="_blank">附件下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推广 开发 科技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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