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项目询价公告

南沙区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项目询价公告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广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2018年)的通知>的通知》(穗南区财字〔2018〕328号)、《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财务管理规定》(穗南民〔2018〕405号)以及其他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我区实际工作需要,我局现对南沙区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项目进行询价,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报价,公告如下:

  一、询价单位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二、项目名称:

  南沙区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项目(含盒装档案,数字化档案)

  三、项目概况:

  2015年地名普查工作在全国铺开,我区在试点普查成果基础上开展地名补查工作。目前,我区地名普查工作已全面完成,普查成果已通过省普查办和市普查办验收。根据《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档案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工作的通知》(粤民函〔2018〕1243号)和《广州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小组办公室 关于做好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工作的通知》(穗地名普查办〔2019〕1号)等要求,在地名普查业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及实物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四、项目期限:

  期限:3个月

  备注:项目期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五、项目控制价

  项目控制价格为人民币276580(含)元以下。

  备注:上述项目控制价为含税、派驻人员成本、材料费、设施设备等费用,报价为总价包干形式,直至南沙区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项目(含盒装档案,数字化档案)全部完成并符合国家、省、市、区要求为止。项目报价参照附件格式。

  六、项目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等相关规定,做好普查档案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全面系统。南沙区地名普查成果共采集上报11大类地名普查成果6041条(其中陆地水系类305条、陆地地形类70条、行政区域类10条、群众自治组织类156条、非行政区域类299条、居民点类701条、交通运输类3192条、水利 电力 通信设施类507条、纪念地 旅游景点类47条、建筑物类80条以及单位类674条),成果图、工作图74张。具体标准如下(标准不够具体明确的,以《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档案管理办法》为准):

  (一)地名普查文件材料归档范围:

  1.业务类。

  (1)地名登记表。

  (2)同一地名的地名标志登记表。

  (3)同一地名的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

  (4)地名标准化处理表。

  (5)搜集的地名相关史料、考证材料、实地调查的记录。

  (6)其他相关材料。

  2.成果类。

  (1)地名目录。

  (2)地名成果表。

  (3)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

  (4)地名普查成果图。

  (5)地名标志登记表。

  (6)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

  (7)本级国家区划地名数据库数据。

  3.其他类。

  (1)地名调查目录。

  (2)地名普查工作图。

  (3)其他材料(包含跨界自然地理实体普查资料、历史地名普查资料、文书资料)。

  (二)地名普查文件材料归档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归档的文件材料原则上应当为原件,如以复制件归档必须备注。

  2.归档的纸质文件材料应当做到字迹工整、图样清晰,签字手续完备。盖章、日期等标识完整,书写和装订材料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

  3.归档的电子文件材料应当符合《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的要求。

  (三)地名普查文件材料按照下列要求整理

  1.业务类文件材料。

  (1)以地名为单位进行组卷,卷内文件材料按照业务类材料归档范围的顺序排列。各卷档案编号由全宗号-类别代码-地名代码-卷号组成。

  (2)最终定稿的地名登记表作为终稿,普查时多次修改的登记表草表可作为相关考证材料,随定稿一同归档。

  (3)地名标志登记表、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前加“同一地名”,与成果类档案中同样的表以地名类别为单位归档区分。

  (4)搜集地名相关史料、考证材料、实地调查的记录,如为已归档文件,保留原档的复制件,并卷末备考表注明原件存在地点及对应的归档号。

  (5)业务类档案卷内文件目录文件题名统一为“地名登记表[标准地名]”“标志登记表[标准地名]”“地名标准化处理登记表[标准地名]”。

  2.成果类文件材料。

  (1)地名目录、地名成果表、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地名标志登记表和地名用字读音审定申报表分别组卷,卷内文件材料按地名代码顺序排列。各卷档案编号由全宗号-子类别代码-区行政区划代码-卷号组成。

  (2)地名普查成果图单独组卷,按照图幅结合表在前,各单幅成果图在后顺序排列。各卷档案编号由全宗号-子类别代码-区行政区划代码-卷号组成。

  (3)本级国家区划地名数据库数据应当以只读光盘形式单独保管,并进行备份。存储电子数据的载体或装具上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光盘包含的内容和档案编号。档案编号由全宗号-子类别代码-区行政区划代码-盘号组成。

  (4)成果类档案卷内目录文件题名统一为“地名成果表[标准地名]”“标志登记表[标准地名]”“地名标准化处理统计表[标准地名]”。

  3.其他类文件材料。

  (1)地名调查目录、其他材料分别组卷,地名调查目录卷内文件材料按地名代码顺序排列,其他材料可以按问题进行组卷。档案编号由全宗号-子类别代码—区行政区划代码—卷号组成。

  (2)地名普查工作图单独组卷,按照图幅结合表在前,各单幅工作图在后顺序排列。各卷档案编号由全宗号-子类别代码-区行政区划代码-卷号组成。

  4.地名普查文件材料编目及组卷。

  (1)编制页号:在有文字、图表的每页正面右下角、背面左下角编号。每卷的文件材料,均用阿拉伯数字从1开始编写页号。已有完整页号,不必另行编号。

  (2)填写卷内文件目录(放置在卷内文件前,地名普查成果图、工作图卷内文件目录用图幅接合表代替)和卷内备考表(放置在卷内文件后),填写案卷封面(放置在卷内文件目录前),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对案卷进行装订。

  5. 案卷按照案卷封面-卷内文件目录(图幅接合表)-卷内文件-卷内备考表的顺序进行排列装订后(以光盘为载体的档案单独编号),装入档案盒或档案袋保存;目录夹按照目录夹-案卷目录-案卷目录备考表的顺序装订成册。

  (四)地名普查案卷的装订。

  1.档案盒或档案袋和单独印制的案卷封面、档案盒脊,应使用无酸牛皮纸制作。

  2.地名普查案卷装订步骤。

  (1)拆除文件材料上的金属物。

  (2)对热敏纸、破损、褪色的文件材料,进行修复或复制。

  (3)文件材料纸面小于B5纸面的,要粘贴或托裱在标准的A4纸面上再装订,确保装订不掉页。

  (4)文件材料字迹模糊难以辨认的,附抄件并加以说明。

  (5)选择适当厚度的卷皮进行装订,每卷装订的文件材料,一般不超过2.5厘米或每卷不超过200页,超出的应按文件材料的阶段性适当分卷。

  (6)装订文件材料时应将左边和下边取齐。

  (7)采取三孔一线装订法,穿线打结在卷末备考表之后的装订条上。穿线打结在底部外包装装皮上,封面长出部分把底部装订线包起来粘贴,装订线需为白皮棉线。打孔不得使用塑料套管。

  (8)装订要牢固、整齐、美观,不丢页、不错页、不订反、不生锈、不损坏文件、不妨碍使用。

  七、项目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经营场所在广州市内,提供有效相关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若三证合一,提供最新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法人代表或负责人为投标代表则只需提供法人或负责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三)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含有“工程测量”、“不动产测绘”、“地理信息系统工程”专业)。

  八、确定项目供应商方式

  (一)项目报价高于上述控制价的视为报价无效。为防止恶意竞争,报价低于该控制价70%的,应另外提供合理性的说明,否则视为无效报价。“高于、低于”均不包含本数。

  (二)本项目采取综合评分方式比选。通过对整体方案及机构效能等进行综合评分,有效报价范围内的分数最高者确定为项目供应商。

  (三)若两家或以上的报价单位的综合评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则向上述单位再次邀请报价。

  (四)报价文件的材料未加盖公章、信封或其他包装上未加盖骑缝公章,则视为无效报价。

  九、报价要求

  (一)请于 2019 年 11 月 19 日下午 17 点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达,逾期送达视为报价无效。

  (二)报价文件应密封并提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提供正本、副本均需加盖公章。

  (三)报价文件须清晰写明项目名称、项目序号、服务方案(项目方案)、项目人员配备情况、报价单(含费用明细)、公司的基本情况、资质证明、联系人、同类型项目经验等相关内容并加盖投标人的公章。上述材料装入密封的信封或其他包装,在信封或其他包装上加盖骑缝公章。

  (四)递交方式:可当面递交,也可通过EMS形式邮寄。地址:广州市南沙区环市大道中13号211室,联系人:梁运,联系电话:********,邮编:511458。

  十、付款方式

  双方签订合同,根据合同内容由项目供应商提供发票后,采用对公转账支付形式分期结算款项(付款进度等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十一、注意事项

  (一)请严格按照我局需求,提供服务。

  (二)公告共7个工作日,自公告当日起计算。

  (三)资料密封送达并留下联系方式。

  附件:********151*****90701.xlsx" href="http://www.gzns.gov.cn/zwxxgk/ztbxx/201911/W********151*****90701.xlsx">南沙区地名普查档案整理归档项目报价表

  广州市南沙区民政局

  2019年11月1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档案整理 地名普查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