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设备四标段招标公告
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设备四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四标段招标人为平泉市美之源保洁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设备采购四标段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平泉县城乡垃圾一体化集中处理项目设备采购四标段 2.1.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平泉市) 2.1.3、建设规模:渗滤液处理规模100t/d,主要是杨树岭镇垃圾集中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系统建设。 2.1.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2.1.5、供货周期(工期): 120日历天 2.1.6、质量要求:合格 2.1.7、资格审查方式:后审 2.1.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纸及设备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2信誉要求:符合《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1.3其他要求:3.1.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2、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投标人,不得投标。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12 09:00至2019-11-18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网址 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03 09:3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平泉市)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盛招标有限公司 | |
地址: | 平泉市平泉镇环城路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槐安西路88号中苑商务大厦D座1404 |
邮编: | 067500 | 邮编: | 050091 |
联系人: | 金锋 | 联系人: | 王国卿 |
电话: | 电话: | ****-******** | |
传真: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hszbgs@163.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友谊大街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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